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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相关考点
引导语:代理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二建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相关考点,欢迎参考!
核心考点
1.代理的定义
2.代理的种类及代理行为的终止
3.转托他人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默示授权
4.代理中涉及的不当或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一、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
(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
(二)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主要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一)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二)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例如,《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三)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常发生在诉讼中。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规定,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 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