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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设计概算审查

时间:2020-09-26 16:12:32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设计概算审查

  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控制基本建设拨款和贷款的依据,也是考核设计方案和建设成本是否经济合理的依据,也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的考点,小编整理了其相关内容,一起来复习下吧: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设计概算审查

  一、设计概算审查的意义

  1.审查设计概算有助于促进概算编制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提高概算的编制质量。

  2.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合理分配投资资金、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设计概算编制得偏高或偏低,都会影响投资计划的真实性,影响投资资金的合理分配。进行设计概算审查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需要,通过审查可以提高投资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3.审查设计概算,有助于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的统一。概算中的技术经济指标,是概算水平的综合反映,合理、准确的设计概算是技术经济协调统一的具体体现,与同类工程对比,便可看出它的先进与合理程度。

  4.审查设计概算,有利于核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可以使建设项目总投资力求做到准确、完整,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或出现漏项,从而减少投资缺口、缩小概算与预算之间的差距,避免故意压低概算投资,搞钓鱼项目,最后导致实际造价大幅度地突破概算。

  5.经审查的概算,有利于为建设项目投资的落实提供可靠的依据。打足投资,不留缺口,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

  二、设计概算审查的内容

  (一)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合法性审查。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或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国家的编制规定。未经过批准的不得采用,不得强调特殊理由擅自提高费用标准。

  2.时效性审查。对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各种依据,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对颁发时间较长、已不能全部适用的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调整系数执行。

  3.适用范围审查。各主管部门、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均有其各自的

  适用范围,特别是各地区间的材料预算价格区域性差别较大,在审查时应给予高度重视。

  (二)单位工程设计概算构成的审查

  1.建筑工程概算的审查

  (1)工程量审查。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要求进行审查。

  (2)采用的定额或指标的审查。审查定额或指标的使用范围、定额基价、指标的调整、定额或指标缺项的补充等。其中,审查补充的定额或指标时,其项目划分、内容组成、编制原则等须与现行定额水平相一致。

  (3)材料预算价格的审查。以耗用量最大的主要材料作为审查的重点,同时着重审查材料原价、运输费用及节约材料运输费用的措施。

  (4)各项费用的审查。审查各项费用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是否重复计算或遗漏、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2.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审查的重点是设备清单与安装费用的计算。

  (1)标准设备原价,应根据设备被管辖的范围,审查各级规定的价格标准。

  (2)非标准设备原价,除审查价格的估算依据、估算方法外还要分析研究非标准设备估价准确度的有关因素及价格变动规律。

  (3)设备运杂费审查,需注意:①设备运杂费率应按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②若设备价格中已包括包装费和供销部门手续费时不应重复计算,应相应降低设备运杂费率。

  (4)进口设备费用的审查,应根据设备费用各组成部分及国家设备进口、外汇管理、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不同时期的规定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除编制方法、编制依据外,还应注意审查:①采用预算单价或扩大综合单价计算安装费时的各种单价是否合适、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则要求、是否准确无误;②当采用概算指标计算安装费时采用的概算指标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达到精度要求;③审查所需计算安装费的设备数量及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某些不需安装的设备安装费计人在内。

  (三)综合概算和总概算的审查

  1.审查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的要求,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总投资。

  2.审查概算的投资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如概算总投资超过原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应进一步审查超估算的原因。

  3.审查其他具体项目:(1)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经济合理;(2)审查费用项目是否按国家统一规定计列,具体费率或计取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或有关部门规定计算,有无随意列项,有无多列、交叉计列和漏项等。

  (四)财政部对设计概算评审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建[-2002-1619号文件《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设程序、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设备投资概算、待摊投资概算和其他投资概算等的评审。

  2.项目概算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项目概算的,由项目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概算的,评审机构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编制。

  3.项目建设程序评审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征地拆迁及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的程序性评审。

  4.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评审包括对工程量计算、概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

  (1)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

  ①审查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

  ②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③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④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2)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

  ①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

  ②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规费及税金;

  ③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5.设备投资概算评审,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评审。

  6.待摊投资概算和其他投资概算的评审,主要对项目概算中除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没备投资概算之外的项目概算投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研究试验费、招投标费、贷款利息等待摊投资概算,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等进行评审;对土地使用权费用概算进行评审时,应在核定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区别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进行评审。

  (2)其他投资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按概算内容发生并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禽畜、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7.部分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应视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评审。

  8.对已招投标或已签订相关合同的项目进行概算评审时,应对招投标文件、过程和相关合同的合法性进行评审,并据此核定项目概算。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概算评审时,应对截止评审日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别按已完、在建和未建工程进行评审。

  9.概算评审时需要对项目投资细化、分类的,按财政细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概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三、设计概算审查的方法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主要是指通过建设规模、标准与立项批文对比,工程数量与设计图纸对比,综合范围、内容与编制方法、规定对比,各项取费与规定标准对比,材料、人工单价与统一信息对比,技术经济指标与同类工程对比等等。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容易发现设计概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偏差。

  2.查询核实法

  查询核实法是对一些关键设备和设施、重要装置、引进工程图纸不全、难以核算的较大投资进行多方查询核对,逐项落实的方法。主要设备的市场价向设备供应部门或招标公司查询核实;重要生产装置、设施向同类企业(工程)查询了解;进口设备价格及有关费税向进出口公司调查落实,复杂的建安工程向同类工程的建设、承包、施工单位征求意见;深度不够或不清楚的问题直接向原概算编制人员、设计者询问。

  3.联合会审法

  联合会审前,可先采取多种形式分头审查,包括:设计单位自审,主管、建设、承包单位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评审,邀请同行专家预审,审批部门复审等,经层层审查把关后,由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联合会审。在会审大会上,由设计单位介绍概算编制情况及有关问题,各有关单位、专家汇报初审及预审意见。然后进行认真分析、讨论,结合对各专业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所产生的投资增减,逐一核实原概算出现的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认真听取设计单位意见后,实事求是地处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