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7年一级建造师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2017年河北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时间从6月21日起,想报名的考生们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河北2017年一级建造师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部分科目免试: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请各市务必在发布本市考务文件时将下述要求明确注明,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有效告知报考人员:
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8、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9、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北2017年一级建造师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相关文章:
一级建造师免试条件09-20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09-16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09-12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09-11
招标师考试格部分科目免试条件认定的说明10-01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11-28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介绍09-11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部分练习试题10-08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要求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