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私募基金高管通过科目一可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基金高管通过科目一,可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接下来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详细说说,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基金从业考试科目一考试的,可以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
1、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2、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不含《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个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门)或基金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上述申请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资格认定文件上传端口报送。
【相关阅读】
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具体要求
2017年6月26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的一些细节要求做了解释说明。
首先,关于资格注册认可的考试科目
具体包括: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该三个科目已停止组织考试);以及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
按机构类型划分,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这里,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比公募基金等多认可了一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
对于在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或《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而不是“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不过,若通过了科目一,也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考试,则可以申请注册为基金从业资格。据称,未来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也将逐步纳入基金从业资格进行管理。
其次、关于延长考试成绩认可期的安排
基金从业资格(含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应统一由机构进行,已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人员,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含基金销售业务资格)。2019年7月1日之后,通过上述相关科目考试未注册的,再申请注册时需补齐近两年的后续培训30个学时或重新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截至2017年7月1日,认可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成绩。鉴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有关功能尚在完善中,为确保基金从业人员注册工作有序平稳,对《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成绩的认可期延长至2019年7月1日。
其三、关于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注册实施安排
鉴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正在完善相关功能,预计于2018年二季度完成升级,届时将实现对销售机构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其中全国性银行等机构将进行分层级管理、分批次注册。机构须指定一名资格管理员,由资格管理员负责进行本机构从业人员的注册、变更、离职备案、年检等工作,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从业人员需完成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培训,并通过所在机构每两年参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年检。具体注册流程将另行通知。
【私募基金高管通过科目一可申请基金从业资格】相关文章:
私募基金高管免试条件09-26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私募投资主体06-20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10-18
私募投资基金模式10-13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注册管理功能介绍06-27
2017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常见问题答疑09-19
我国私募基金的整体监管框架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