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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的跟风潮 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如何维护
细心的投资者可能会发现,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基金发布了降低管理费率的公告。对于投资者来说,降费率是件好事,降低了投资基金的成本。可在业内人士眼里,这事的意义却变了味:降费率基本意味着该基金沦为了机构的定制基金,因为只有机构才有让基金公司让利的议价能力。那么在基金业的跟风潮中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如何维护呢?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定制基金与委外投资一脉相承,而委外投资,是今年基金业最大的风口,被众多基金公司视为扩大规模的不二法门。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跟风”成了中国基金业的一大标签。远的有QDII的扎堆出海,然后集体“呛水”;近的有短期理财基金的昙花一现,以及基金业电商热的潮起潮落。每一次风起,都会引发行业内大部分公司的跟风而上,没有地域之分,无论体量大小,不管股东背景,往往是集中公司资源全力突击。成功者规模排名脱颖而出,但绝大多数公司“砸钱”之后只落得“一地鸡毛”,然后再寻找下一个风口。两个风口如果间隔时间过长,就有人称之为行业的“瓶颈期”。
从市场规律来说,某一商业模式的成功总会引发跟风,IT、快速消费品业里这样的例子也很多。但对于资产管理业来说,跟风的代价是巨大的,更重要的是它往往以规模为导向,而不是业绩,最终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基金公司,更有广大投资者。以QDII为例,当基金公司追逐于海外投资的风口时,忽略了内功的准备不足,为之买单的则是套牢至今的投资者。又如电商风潮,当基金公司烧钱无数,为了BAT争得头破血流时,投入的资源可否想到提高投资业绩,又有多少落到了投资者口袋里?
实际上,基金业的每一波跟风并不一定是坏事。QDII打开了基金业海外投资的大门,短期理财基金提供了抢食银行理财蛋糕的机会,电商热则架起了年轻“小白”接触基金的通道。如果基金公司能认真做好战略规划,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提供业绩优异的产品,这样的跟风是有价值的,结果也不会差到哪去。
但遗憾的是,多数基金公司跟风的目的只在于短时间内扩大管理规模,进而为股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或者在同业面前“面子”更好看一点,普通投资者的利益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写到这里,笔者忽然想起一则传闻:为了满足政策对于公募基金持有人最低户数的要求,有的基金公司设了专人监测定制基金的持有人户数,少了不行,多了也不好。这样的专业与敬业,普通投资者可否享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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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私募机构不得寻找外部人员“挂靠”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11月23日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详细解答了如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怎样进行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如何按规定完成后续培训学时等相关问题,还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4点要求,明确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还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个别私募机构为完成其登记备案、寻找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进行“挂靠”现象作出评价,表示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属于“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行为。
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11月23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除了详细解答了如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怎样进行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如何按规定完成后续培训学时等相关问题外,基金业协会还表示,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4点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3、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
协会指出,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
知情人表示“存在高管人员在非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情况,就是说他在一个单位上班,然后又挂在一个私募基金公司里边,在那边提供一些劳务,拿些报酬,但是有可能不从那边发工资,或者是不交社保记录,不做一些基金的备案,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备案的话,一个基金从业资格只能在一个机构注册。”
记者了解到,协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在完善相关功能,预计于2017年一季度完成系统升级,届时将全面开放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从业资格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另行通知。
不得找外部人员“挂靠”
此外,基金业协会还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个别私募机构为完成其登记备案、寻找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进行“挂靠”现象作出评价,表示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属于“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行为。
协会称,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存在上述情况的个人,一经查实,协会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其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针对存在上述情况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经查实,协会将公开谴责,并将虚假填报情况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受理其基金备案,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协会还表示,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会计、外包业务等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误导、诱导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挂靠”等方式,规避协会对私募高级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上述违规情形,一经查实,协会将对此类中介服务机构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受理其相关业务并加入黑名单。
随着12月31日的逼近,2016年只剩两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除了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27日的全国统一考试第3次外,就只剩预约式考试第5次。预约式考试第5次报名时间在2016年11月7日~12月6日,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6年11月22日,仍有5889家私募基金的高管无基金从业资格。其中股权投资基金有3355家,占比56.97%,另外证券投资基金有1619家,创业投资基金有705家,其他投资基金有19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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