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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电子路考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科目三,包括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简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科目三电子路考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希望能帮到大家!
首先:目前对于每位学员参加科目三道路实际操作的考试当中,整个考试成绩的评判由三大部分组成:
一、电脑自动评判:
主要侧重于考生对车辆机械操作动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判,如灯光使用、加减档操作等。
二、考试员后台人工评判:
主要侧重于考生对在操作车辆时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遵守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评判。
三、安全员“五种情形踩副刹”终止考试:
1、行驶中出现危险情况可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的;
2、通过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行驶的;
3、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逆向行驶的;
4、进行直线行驶考试项目时,车辆从正常车道行驶到另一条车道的;
5、不按电脑语音指示的考试项目进行考试的。
注意事项:
另外,有学员会发现:其在候考大厅显示屏上公示的考试车辆4位考生的排名顺序与考车实际下载考生的考试顺序不一致!
实际上两者没有关联性,均由电脑自动排序,考生具体考试顺序以安全员宣布的车载电脑下载的顺序为准。
科目三电子路考的评判标准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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