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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考试内容与评判标准

时间:2024-07-21 13:26:12 科目三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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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考试内容与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时最担心什么?不少学员表示遇到要超车时就会紧张,超车这个项目很容易丢分。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下科目三超车有什么技巧?

科目三考试内容与评判标准

  首先要确保汽车喇叭、转向灯和前照灯均正常工作中。其次通过观察选择最佳路线,即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且前方路段150米范围内没有来车的道路。之后便可以施行超车行为了。

  先提高车速,向被超车的左侧靠近,缩短与被超车的距离,这时你要确保自己跟车的距离不大于20米,打开左转向灯后加速超越;超车前应确认前方道路良好,迎面无驶来车辆。超车后应继续沿超车道行驶。超车时应尽量提高两车的速度差。

  考试内容

  A、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B、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C、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D、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E、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F、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其中,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设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距离: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7公里;

  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5公里;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考试距离不少于3公里。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分别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下列分值规定的,科目三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

  2.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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