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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灯光考试要求和评判方法

时间:2024-09-06 23:33:01 科目三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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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灯光考试要求和评判方法

  科目三考试已经将夜考取消了,全部改为白考。由此,灯光模拟考试也成为科三必考项目之一。以下仅供参考!

科目三灯光考试要求和评判方法

  科目三灯光考试要求: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应在实际道路考试开始时,在车辆静止状态下进行,所有学员都应进行该项目考试,待本项目考试结束后,再开始实际道路考试,本项目考试不合格者不再进行实际道路考试。

  科目三灯光考试评判方法:

  如不能按照语音提示口令正确操纵灯光的,按照“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刷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判定为“不合格”。

  科目三灯光考试具体语音提示如下:

  1、请开启夜间行驶灯光(开启近光);

  2、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行驶(开启远光);

  3、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变换成近光灯);

  4、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连续两次交替使用灯光后到近光灯上);

  5、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近光灯、危险报警灯);

  6、夜间通过急弯、坡路(开启近光灯);

  7、雾天行驶(近光灯、雾灯、危险报警灯);

  8、夜间与机动车会车(近光灯);

  9、夜间在照明不良条件下你紧跟前车行驶,请使用(近光灯);

  10、前方路段照明良好(近光灯);

  11、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12、模拟夜间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关闭所有灯光即可)。

  正确后提示“请起步完成后面所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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