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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的详解
好不容易熬过了最难的科目二,没想到科目三却也这么的让心头疼,一不留神就“出局”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盘整理了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详解 篇1
一:科目三考试内容
科目三考试实施场内道路驾驶考试时,原则上采用考试员与应试人同乘考试车,实行考试员随车监考,对能够确保科目三考试安全并有利于考试评判的项目,可以采用应试人单独驾驶参加科目三考试的方法,科目三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按照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中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进行评判得分。如果科目三考试中出现累计扣分已达不合格标准,科目三考试员应立即终止考试,不需要再进行科目三考试的未考项目。
科目三考试中场内道路驾驶一次不合格,可以当场补考一次,补考项目应为科目三考试规定的全部项目。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科目三考试不合格。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学员可以重新申请预约科目三考试场内道路驾驶资格,预约的科目三考试时间应当在10天以后。
科目三考试实际道路驾驶时,采用考官与应试人同乘考试车,科目三考试实行考试员随车监考制度。科目三考试内容及评判标准按照道路考试评判标准中综合评判标准和实践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进行评判得分。
在科目三考试中,学员一次不合格,不得当场补考,而科目三补考时间为10天以后,补考时只进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科目三考试不合格,场内道路驾驶考试成绩不予保留,应重新使用科目三考试成绩表记录科目三的考试成绩,原考试成绩表一并存入驾驶证档案中。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可以重新申请预约场科目三考试内道路驾驶考试和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预约科目三补考时间应在20天以后。
科目三考试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三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其中科目三的必考项目有: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参加科目三考试的学员还有不少于20%的机会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科目三考试。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认定科目三考试合格: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认定科目三考试合格
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认定科目三考试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扣分点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详解 篇2
驾考科目三新规考试内容
对于科目三考试内容,据了解,就是考察学员,在实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机动车的能力、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其次,还要考察学员在夜间和低能见度的情况下使用各种
灯光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其中,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设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距离: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7公里;
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5公里;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考试距离不少于3公里。
驾考科目三新规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分别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下列分值规定的,科目三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
2.报考其他准驾驶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科目三考试项目
一、考试路线
二、考试要求
1.上车准备
考生须按安全员指示,靠近车身,(自左前车门向后)绕车一周,确认安全后打开车门上车。上车后听到语音提示“请学员做好考试准备,并进行指纹验证”,首先调整座椅至合适自己的'位置,调整内、外后视镜,系好安全带。然后进行指纹验证。指纹仪位于方向盘左侧空调出风口下方。
2.夜间行驶:
指纹验证成功后,白天考试学员在起步前,考生听到语音提示“下面开始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请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后,考生应开始灯光操作。夜间行驶灯光模拟考试将从以下项目中随机抽取三项进行考试。
主要包括:
你将要在路口处转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正在低能见度道路上行驶,请使用正确灯光(开启远光灯)
你将要通过急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坡路,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拱桥,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人行横道,请使用正确灯光 ( 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请使用正确灯光(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
你将要超车,请使用正确灯光(先开启左转向灯,然后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不少于2次,再开启右转向灯)
你将要与其它车辆会车,请使用正确灯光(开启近光灯)
灯光模拟完毕后,考生需将灯光关闭,再进行下一项考试
抽取到夜间考试的学员应按照夜间考试实际路况进行驾驶。
3.起步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起步”后,踩离合器,将档位挂入一档,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左扭头)观察左后视镜,确认安全后,鸣笛,放驻车制动器,平稳起步,拨正转向灯。在坡路起步时禁止后溜。
4.路口右转弯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路口右转弯”后,开右转向灯(大于3秒)后,按导向箭头车道右转至行车道。
5.掉头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请掉头”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降低车速,换入低档,驶入掉头区域。驶入掉头区域时应左右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驶入新车道正常行驶并关闭左转向灯。
6.直行通过路口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路口”后,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通过路口时,车速应低于30km/h。路口内禁止停车。
7.路口左转弯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路口左转弯”后,开左转向灯(大于3秒)后,按导向箭头车道左转至行车道。
8.通过公交车站
当听到语音提示“通过公交车站”,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或在进入该区域前车速低于30km/h,左右(扭头)观察,注意避让公交车辆及行人,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9.加减挡操作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完成加减档动作”后,考生应该将档位调整至2档,从2档依次升至5档,在5档位时时速需超过40km/h,再将档位依次降至2档。
10.会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会车”后,考生须注意前方来车,靠行车道右侧行驶至会车项目结束。注意避让其他车辆,不能压非机动车道线。
11.超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完成超车动作”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向左转动方向盘,驶入左侧车道进行超车。超过被超车辆,确认与被超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后,打右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右后方,确认安全后驶入原车道正常行驶。当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可等待条件允许时,完成超车动作,禁止右侧超车。
12.直线行驶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保持直线行驶”后,考生应目视前方,双手控制好方向盘,保持车辆直线行驶。严禁骑压道路分界线。
13.变更车道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变更车道”后,考生应打(左)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左扭头)通过(左)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向(左)转动方向盘变更车道。当不具备变更条件时,考生应减速慢行,等待条件允许后进行变更车道。严禁连续变更两条车道。
14.通过人行横道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人行横道”后,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或在进入该区域前车速低于30km/h。若有行人通过,请把车辆停在安全线外等候,在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后方可通过。
15.通过学校区域
当听到语音提示“前方通过学校”后,考生应减速慢行(刹车),或在进入该区域前车速低于30km/h,左右(扭头)观察,注意避让学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6.靠边停车
当听到语音提示“请靠边停车”后,考生打右转向灯(大于3秒),同时通过(右)后视镜观察右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将车辆(右侧)平行停放在小于路沿石(或者道路边缘实线)30厘米以内处,但不能压到路沿石(或者道路边缘实线),停稳车辆,拉起驻车制动器,摘空档。
听到语音提示“考试合格,请下车”或“考试未通过,请下车”后,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考试完毕。
如果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语音提示“考试不合格,重新开始考试”,请不要下车,按照语音提示继续考试即可。
科目三考试新增四项考试评判标准:
一是统一科目三直线行驶考试项目的考试评判参数为:左右偏移距离各不大于50厘米。
二是统一科目三考试档位使用模式参数为:1挡单次累积行驶距离不大于200米;2挡单次累积行驶距离不大于300米;1、2挡累积不大于2000米。
三是统一科目三档位及速度匹配参数:1挡是0至27公里/小时,2挡是5至37公里/小时,3挡是15至47公里/小时,4挡是25至57公里/小时,5挡是35至61公里/小时。
四是统一科目三考试档位、车速、持续时间参数为:4挡35公里/小时,3秒,即考试全程内考生必须驾驶车辆达到4挡并且行驶速度要大于35公里/小时,并且保持3秒以上。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详解 篇3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最新版
1、上车准备: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起步: 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挡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3、直线行驶: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
4、加减档位操作:根据路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6、靠边停车: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cm以内。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根据车辆行驶方向选择相关车道,正确使用转向灯,根据不同路口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安全通过路口。
8、通过人行横道线: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9、通过学校区域:提前减速至30km/h以下,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
10、通过公共汽车站: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1、会车: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有危险时,控制车速,提前避让,调整会车地点,会车时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12、超车:超车前,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观察左侧交通情况,开启左转向灯,选择合理时机,鸣喇叭或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从被超越车 辆的左侧超越。超车时,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保持横向安全距离。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开启右转向灯,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 转向灯。
13、掉头: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14、夜间行驶:起步前开启前照灯。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会车、路口转弯、近距离跟车等情况,使用近光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科目三考试详细评分标准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⑾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遇有路口有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以上是有关于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最新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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