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科目二的评判标准
参加所有考试项目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4、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6、考试未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
倒车入库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线路、顺序行驶的;
2、车身出线的`;
3、倒库不入的;
4、中途停车的。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过50厘米的;
2、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
侧方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
2、中途停车的。
曲线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2、中途停车的。
直角转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2、中途停车的。
汽车在夜间行驶时,照明车灯的亮度要求比较高,当两辆相向而来的汽车会车时,这种强光就会严重影响对方驾驶员的视觉,甚至完全看不见前方的情况,从而导致车祸的发生。其实,大家在学驾照时,教练都曾教过夜间开车该如何正确使用车灯,可一方面,路考时很少会遇到夜间路考,大家重视程度不够,拿到驾照后也是“一头雾水”;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强制手段制止,一些驾驶员为图方便,逐渐养成了这种坏习惯…那么夜间行车,你会正确变换灯光么?
出车前,学员首先要检查车辆灯光情况,熟悉一下车辆的近光、远光、雾灯等。
发动车辆,打开车灯,车辆启动时,应该变换两次远近光灯,告诉其他经过的车辆有车驶入车道,并打开转向灯。
行驶过程中,要注意近光灯与远光灯的正确使用了。会车时,距来车150米左右,必须变换使用近光灯;跟随前方车辆时,必须使用近光灯;超车时,首先打开转向灯,随后应该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前方车辆;经过路口,也要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路口左右车辆和行人注意。
晚上行车,在无雾、无大雨情况下,不要使用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