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

科目二考试的评判标准

时间:2024-10-15 13:38:44 科目二 我要投稿

科目二考试的评判标准

  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五项必考。那么在科目二考试中的评判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跟大家详细说明!

科目二考试的评判标准

  合格标准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小型准驾车型的成绩达80分合格。

  综合评判标准: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使用挡位与车速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的;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末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的;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大、过小的;换档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制动不平顺的。

  专项评判

  倒车入库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cm的,不合格;

  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cm的,扣10分;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cm以上的,扣10分。

  侧方停车

  车辆入库停车后,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的,扣10分。

  曲线行驶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直角转弯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不合格;

  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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