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驾驶的基本要求
城市道路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完善,但人多车多,情况复杂,驾驶员应集中精力,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一、城市道路驾驶的基本要求
(1)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 在划有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各种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在未设分道线的街道上,如果对面无来车,可保持在路的中间行驶。
(2)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车辆进入城市前,要熟悉当地城市的交通管理规则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进入城市后,要密切注意路旁设立的各种交通标志,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3)要仔细观察道路标线 城市道路上的标线很多,这些标线有的是可以压(越)的,而有的是不可以压(越)的。道路中心的单实线、双实线(白色或黄色)是不能压(越)的;道路中心的虚线,在超车和转弯时可以短时间压(越)线。
(4)要控制车速和车距 由于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复杂,突发、意外情况显著增多,所以车辆在通过繁华交叉路口、行人稠密地区、铁路和街道交叉路段要遵守限速规定,减速行驶,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确保交通安全。
(5)要注意行人动态 城镇街道行人较多,驾驶人要特别注意,尤其是通过学校、公园、体育场馆、影剧院、集市或农贸市场等场所时,应密切注意行人动态,低速缓行,谨防行人突然横穿,不得用汽车去挤开人群。
二、城市道路驾驶技巧
1) 汽车在快慢不分的车道上行驶时,驾驶员必须遵章守法,认真执行右侧通行的规则,各行其道。在快慢车道行驶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无漆化标线的线路(若路宽大于或等于14m时,则两侧各3.5m为非机动车道,其余路面为机动车道、若路宽小于14m但大于或等于10m,则居中的7m为机动车道,两侧至少各有1.5m的路面为非机动车道;若路宽小于10m但大于或等于6m的,则两侧1.5m路面为非机动车道,其余路面为机动车道)行驶时,机动车一般居中偏右行驶,非机动车则紧靠道路右侧行驶。如果因超车、会车等情况,必须占用他车的行驶路线时,按规定必须让有通行权的车辆先行。二是在只划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应靠中心线右侧行驶,非机动车则靠道路右边行驶。
2) 汽车在两种车道(即划有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白色连续实线为车道中心线,划在道路的中间将道路纵向分成两部分,从而解决了车辆往来路线不分的问题。白色间断线为车道分道线,用以区分车道,靠中心线一侧的车道为机动车道,供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右侧的是非机动车道,供非机动车行驶)上行驶时,根据各行其道的原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别在各自的车道内享有通行权,各种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车道内顺序行进。在通常情况下,不允许车辆越过中心线或压线行驶。若因故借道行驶,不准妨碍该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当车辆越过人行横道时,不得妨碍有先行权的行人通行。
3) 汽车在三种车道(即划有小型快速车道、大型载重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只准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准跨线或压线行驶。划有黄色实线处,表示严禁车辆越线改变车道或越线超车。
4) 汽车在城市里行驶时应控制行驶速度。目前城市交通规则所规定的最高时速,是为我国主要车型的经济速度而制定的。对于通过繁华交叉路口、行人稠密地区、铁路和街道交叉地点,转弯、调头、上下桥以及大风、积水、结冰、雾天等能见度在30m以内,行驶中遇有喇叭发生故障或下雪下雨时刮雨器损坏等情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
5) 合理控制行驶间距(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间距离)和行驶横向距离。行驶间距和行驶横向距离控制可参见表3-1,如遇特殊情况,行驶间距可增大1~2倍。在会车、让车或超车过程中,驾驶员必须根据车辆的位置、车速、道路、地形等变化,照顾到前后及两侧的情况,调整自己的车速和两车外侧间的横向距离。根据我国道路实际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对各种不同车速的最小横向距离和车轮至路边的最小距离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与非机动车间的行驶横向距离,在提前观察好各种车辆动态的情况下,要保持1~2m以上的距离。
6) 通过有自动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要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由于交叉路口的视线盲区较大,驶过交叉路口的车速不得超过20km/h。车辆在行近交叉路口时,要提前50~100m减速;最好将车速控制在5~10km/h为宜。通过有快慢车道或多车道的交叉路口时,均要在离路口50~100m处交换车道。在通过有行人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被放行的行人在人行横道上享有先行权。通过没有行人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也必须确保行人的安全。被放行的直行车辆与转弯车辆相遇时,直行车辆享有先行权;左转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遇时,左转弯的机动车享有先行权。在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口,则应以交通民警的指挥手势为准。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时,直行或左转弯车辆应停在停车线外,右转弯车辆在不影响被放行车辆正常行驶、并保证路边行人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右转弯。若车辆在快慢车道不分的道路上行驶,则不能偏左停车,以免妨碍交通。如路口已有车辆停放,应依次停下。
通过无人指挥的交叉路口,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遇时,机动车享有先行权;同方向的右转弯机动车和直行非机动车相遇时,直行非机动车享有先行权;在支干不分的道路上,转弯机动车和直行机动车相遇时,直行车享有先行权;双方都是直行或左转弯的机动车,则右面先来的车辆享有先行权;左转弯机动车和右转弯机动车相遇时,右转弯机动车享有先行权;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比尚未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享有先行权。
7) 通过环形交叉路口时,在进入环形交叉路口后,所有车辆都要绕岛右侧转行,但不开转向灯。行驶到预定道路,准备驶出路口前,才开右转向灯,然后离开环形交叉路口。在进入环形交叉路口前,应将车速控制在15km/h左右,并注意来自左方将驶入环岛的车辆;进入环道后,则应将注意力转到右侧向环道内驶来的车辆;出路口时,应注意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以确保安全。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环形路口,靠环岛的内侧为快车道。当车辆由内侧车道离开环形路口并驶向预定道路前,一定要及时发出转向信号。先驶入外侧车道,然后驶离环岛,决不可从内侧车道直接右转弯驶出环岛,以免与在外侧机动车道行驶的车辆相撞。进入环形交叉路口的机动车和出路口的机动车相遇时,驶出路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