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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知识:解读机动车驾照新规定
公安部公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版,针对驾校学车和驾车两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驾校中学习科目的增减、申领驾照、驾车规范和违章罚款的改版。那么下面我们就把其中变化的部分和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一、学车需要注意的
1、取消了5项《科目二》项目
新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消了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并且未来场地考试中将会用地面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桩考考试未来将取消】
【未来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
通过调研发现,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存在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学员大多靠背口诀应试。为提高考试的实用性,新规定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调整至实际路考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小型客车驾照考试科目2项目变化 | |
变化前项目 | 变化后项目 |
桩考 | 倒车入库 |
坡道停车/起步 | 坡道停车/起步 |
侧方停车 | 侧方停车 |
曲线行驶 | 曲线行驶 |
直角转弯 | 直角转弯 |
通过单边桥 | |
限速通过限宽门 | |
通过连续障碍 | |
百米加减挡 | |
起伏路行驶 |
此外,《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驾校学员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2、增加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
《新规定》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3、新司机致人死亡追查发证民警
《新规定》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4、大中型客车增雨雾天模拟考试
《新规定》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新增模拟连续急弯路、隧道、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6项必考项目。北京首先试点的考试场将必考项目增至10项,还包括模拟积水路段、窄路掉头、临崖临渊路段、铁道口4项。明年1月1日起,考生至少要驾驶车辆行驶20公里,并在模拟路段上练习和考试。目前,北京其他有资质培训重点车型驾驶员的驾校正在改造训练场。
二、驾车需要注意的
1、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再次申领驾照的流程改变
《新规定》中明确表示清楚了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驾驶员终身不得申请中大型货车驾驶证;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
处罚明细 | |
行为 | 处罚 |
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 | 10年内不得申请驾照 |
醉酒驾驶 | 10年内不得申请驾照 |
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 | 10年内不得申请驾照 |
记满12分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 记满12分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 |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 不得申请驾驶证 | |
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2、实习期开车
《新规定》中规定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另外,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当然在这里我也提出一个质疑,就是关于实习期开车需要陪同问题,这是一个对交通有利的规定,但交通部门怎么实现监管?如果此问题得不到有利的监控那么新调整的规范也只能是形如虚设了。
3、驾照审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
为进一步增加交通违法成本,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4、违章处理变严格
《新规定》上增加了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行为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处罚明细 | |
行为 | 处罚 |
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 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 由记3分提高到记6分 |
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 校车超员20%以上 | 记12分 |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 | 记6分 |
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 | 记12分 |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 记12分 |
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 | 记12分 |
另外,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含临时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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