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夏季山东临淄区认定教师资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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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夏季山东临淄区认定教师资格通知
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17年夏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淄教组字[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尽快办理。
一、淄博市教育局通知的链接
http://www.zbedu.gov.cn/art/2017/6/20/art_27_56934.html
二、 临淄区认定范围
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淄区的全部种类教师资格。
三、 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等认定所需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具体要求参看附件。
(二)网上申报
1.6月21日-6月28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类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考生先选择淄博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后选择临淄区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考生直接选择临淄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网报完成后,请再次登录个人账户,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其它打印形式一律不予接受(A3纸正反面打印(含照片),也可下载PDF格式文件打印,此表需入个人档案长期使用,请注意规范排版)。
(三)材料现场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29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临淄区管仲路115号临淄区教育中心培训楼三楼
(四)认证需提交的材料。
1.白底免冠小二寸近照2张(一寸照片在教师资格证书上明显偏小而小二寸最佳;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板,教师资格证书用1张,体检表用1张;教师资格证书长期使用,请务必使用高质量照片并裁剪规范;照片背面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请用原子笔,若使用钢笔和碳素笔请注意晾干);
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含照片)〕;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具有临淄区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临淄区户籍,工作单位在临淄的人员,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人事关系证明或者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等材料。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如果7月初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现场审核时可以先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为应届毕业生的材料,并在7月10日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材料,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交学信网证明材料。
7.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1)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
(2)师范类(包括教育硕士)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填写姓名并粘贴照片)。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0.根据淄政办字〔2017〕65号《关于取消一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5月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经过本人承诺并签字,不再由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盖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对拟认定考生思想品德情况进行社会公示。
(五)现场提交认定材料要求。
请自带纸质档案袋一个,填写并贴好档案目录;按目录顺序将材料理顺好。按秩序排队,做好登记、留好电话。
(六)体检工作相关事宜。
1.体检时间:2017年6月30日和7月1日。
2.体检地点:临淄区齐都医院门诊楼一楼查体科。
3.注意事项:(1)体检当天空腹。(2)携带体检费(具体数额以医院收费为准)。(3)携带身份证,以备随时检查。(4) 材料现场审查合格的人员,第二天早上7:00到门诊楼一楼查体科集合。
4.其他事项: 按照体检表要求,检查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所有项目(单独体检者体检结果不予承认),体检结束后把体检表交到医院指定处,由医院工作人员检查体检项目是否有遗漏。体检结束体检者离开体检区,不能在体检区逗留。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七)教师资格认定和发证。淄博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发证。申请人请关注淄博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小助手”微信平台,以备随时查询有关问题和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并凭有效证件到临淄区教育中心培训楼三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
临淄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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