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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市新站区中学教师选聘公告
导语: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水平,2017年合肥新站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8名中学教师,以下是详细内容介绍。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学科及人数
2017年,我区绿色通道选聘初级中学教师8人,具体计划如下: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
化学1人历史1人政治1人体育1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选报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选报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选报: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资质条件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聘学科相一致。
1、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模范教师;
2、在任期内的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骨干教师以及地市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近五年内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县区级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4、近五年内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者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
体育类人才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可报名:
1、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运动员;
2、本人近五年内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相应专业个人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四名成绩;
3、培养过国家队或省队相应专业运动员,并具有相应专业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4、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且近五年内本人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相应专业个人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四名成绩的教练员。
(三)关于比赛获奖的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比赛,均是指由相应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所主办的比赛(录像课等非现场课比赛除外),所涉及的体育比赛必须为相应的体育主管部门所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所涉及本人比赛获奖,或者所带队员、所辅导学生、所指导比赛获奖的,均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上注明报考人员姓名为依据。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5月28日(时间:9:00-11:00,13:00-17:00)。
2、报名地点:合肥市庆平希望学校(合肥市文忠路与磨店美食街交口,新站区管委会南侧)。
3、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简介、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直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如果报名人员委托他人报名,除携带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外,须另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2)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新站区2017年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及《新站区2017年中学选聘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带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在职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其中事业在编人员和经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报名,还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3)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由新站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人选,并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新站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
由新站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面试。面试包含三个环节,其中,教案设计30分钟,分值30分;无生上课15分钟,分值50分;答辩5分钟,分值20分。面试总计时间50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点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引进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无生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新站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无生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与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新站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报新站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1、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岗同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不入事业编制,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新站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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