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4月18日起
导语:2017年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8日-21日,现场审核时间为4月18日至21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2日,面试时间为5月20-21日。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 [2016]249号)和我院与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6﹞29 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至21日16:00;
现场审核时间:4月18日至21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16: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15日至21日;
考试时间:5月20日至21日。
二、报考条件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省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面试。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特别提示:
(1)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全部安排在武汉考区(华中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请自带所学专业教材参加面试。
(2)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华中师范大学师范本科在校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有关报考及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报考,但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本省户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相应毕业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确认时须携带在籍学习证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尚未取得本省户籍者,还应携带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外地身份证本省户籍者,还应携带本人本省户口本。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材料均须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缴费。现场确认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面试报考费为200元。
4、准考证取得。考前一周内,考生必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四、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3、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6月13日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 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武汉市考区的考生,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27-85326802)。复查后的反馈结 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 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 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 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报名环节与现场审核环节在同一时间截止,考生须安排好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现场审核而错过考试机会。
3.武汉考区由于考生人数较多,中心地段面试审核点排队时间较长,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审核点。考生的面试现场审核地点不一定是面试考试地点,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面试。
4.2017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5.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6. 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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