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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7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各考区中心考点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现将我省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类别 | 2017年上半年笔试时间:3月11日(星期六)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1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 — | |
小学 | 综合素质(201)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301)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 | 文化课 | |||
专业课 | ||||
实习指导 |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可保留,有效期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方式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在贵州省普通高校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我省报考。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取消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填报时间:1月13日-15日
网上审核时间:1月14日-16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
3.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等资料。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二)网上审核
考区应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重点为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区在进行网上审核时,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注明审核未通过原因。
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虚报个人信息造成不能参加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在网上审核期间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期间内(1月16日前)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1月18日前)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考生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3月6日-11日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考区务必在考务系统中明确设置考点地址,以方便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试卷申报
各考区应在1月24日前,在考务系统中提交本考区的试卷申报表,并将纸质试卷申报表(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试卷申报表是各考区申领试卷的唯一依据,考务系统中的试卷申报表与纸质试卷申报表务必保持一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含备用卷)规格为30份/袋。在考务系统中生成试卷申报表时,各考区实际所需试卷袋数由系统自动生成。各考区可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备用卷。如需申报备用卷,系统会按照“备用卷数量不超过本考区该科目实际所需总试卷袋数10%”的规则进行校验,如申报数量超出上述规则的,将无法完成上报操作。由于系统限制,省招生考试院在汇总全省试卷总数时无法另行添加试卷和备用卷,请各考区在提交试卷申请时务必细心检查,确保考试所必须的试卷和备用卷数量。
七、考场编排
报名结束后,各考区在考务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场编排截止时间为1月26日。
八、考务管理系统
各考区统一使用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报名网上审核、试卷申报、考场编排、数据统计、资料打印等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 kaowu.ntce.cn。各考区若考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需重新申请考务管理系统管理用户的,请及时填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2)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办理。
九、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联系话:0851-85951499、0851-85952119,传真:0851-85952119。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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