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山东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有所放宽
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不仅考试次数增加,报考条件也有所放宽。
2013年,山东省作为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往年的“省考”升级为“国考”。同时对教师资格证定期进行审查,教师不再实行终身制。不仅如此,一年两考也改为一年一考,考试安排在上半年。很多考生一次没有通过考试就只能等待来年,可能会因此错失当老师的机会。日前,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一年一考变为一年两考。自2016年起,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举办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根据往年要求,仅有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报名参加考试,其他在读学生不得报名。但新的`政策明确,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报考。也就是说,普通高等学校大三的学生,只要能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有资格报考。
虽然报考资格有所放宽,但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并没有因此而提前。“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指出,根据要求,申请教师资格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因此,取得毕业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要前提。
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7.成人教育教师资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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