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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案

时间:2024-10-19 11:14:29 教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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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案

  学生安全问题既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既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更需要家长、学校同关心与重视。应届毕业生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2017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案,希望能够切实的帮助到大家。

2017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案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以往学生溺水事件的教训是沉痛的,原因是令人深思的。

  我校将继续通过班会、广播、宣传栏、板报、视频录像等形式经常性地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重点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救生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在突发溺水事故时的自救自护能力。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遇有突发事故要实行科学施救。要引导、提醒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生节假日看护和教育,要明确家长是孩子第一监护人,要承担起监护的职责,特别是家长要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悲剧不能重演。

  天气渐热,太仓水网众多,学校、社会、家长都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要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坚决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要普及游泳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要教学生学会万一溺水时的自救方法: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现场抢救溺水儿童的方法:1.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2.将溺水儿童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但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4.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儿童去医院。

  二、交通安全教育:

  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最宝贵的,生命的存在是实现理想、成就未来的前提。关爱生命,注意安全,必须引起社会、学校、家庭的高度重视。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安全,每个人必须掌握安全出行的三大本领:一会行走、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现将学校交通安全规定告知如下:

  (一)行走须知:

  1.关于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案: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2.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安全通道。若没有这些安全通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要直行通过,不要追逐、打闹、猛跑,不攀爬隔离栏杆。

  3.不准在停着的大型车辆的前后突然横穿马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引发交通事故。

  4.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住视线,防止与车辆碰撞。

  5.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在人行道上等候。

  (二)骑车须知: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停止信号(红灯)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及车闸失效应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转弯方向。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时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5.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6.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

  (三)乘车须知:

  1.乘车须在站台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不坐爱心座位,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因为在车行道上招车妨碍交通,很容易被你招来的以及路上来往的车辆撞倒自己,甚至会造成因被招呼的车突然停车导致后车追尾相撞事故。所以,在人行道或路边招呼出租车才能保证安全。

  3.不准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因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4.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时跌倒;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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