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习题及答案
案例一: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并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核。
项目监理过程中有如下事件:
事件1: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2: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安装人员有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完全相符,其中五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他们已参加并完成了该工程的一项设备安装工作。
事件3: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强调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停工2天导致窝工,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理由是虽然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监理单位要求的。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哪些内容?
3.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作法有哪些不妥?写出正确的作法。
4.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事件?
5.在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妥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说明理由。
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上,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是不正确的,因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改变设计。第二个问题的处理妥当,属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处理的问题。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从以下4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①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②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③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④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建设单位要求边施工边办施工许可证的做法不妥。正确的做法是建设单位应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3个月内开工。
此外,建设单位起草会议纪要不妥,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无安装资格证书的人员清除出场,并请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检查。
5,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不应该被批准,因为暂停施工的原因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属施工单位的原因。
案例二: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空军部队,拟在与蒙古接壤的二连浩特市建设一雷达生产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始对本项目筹集资金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银行贷款预计在2007年7月30日到位。2007年3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图纸随后进入施工图纸设计阶段,预计5月8日完成施工图纸设计,该空军部队考虑到该项目要在2007年提前竣工,遂决定于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于3月20日从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选择了两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为什么?
3.在何种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考点】招标条件和招标方式。
答案: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是: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7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条件。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习题及答案】相关文章:
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精选习题及答案10-13
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习题及答案10-13
2017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经典习题07-28
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习题及答案08-21
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题及答案05-11
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提分习题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