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重点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2017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重点
成功离你很近,只要再多一点点坚持,你就会尝到胜利的果实。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2017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重点,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工程建设的程序性规定:
1、 基本建设程序:凡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 对工程是否分解的判断标准是:招标工程应以招标的标的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非招标工程以立项批准文件中批准的规模和投资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
3、 施工许可证申办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5、 申请办理许可证的程序
(1)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 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1.项目法人
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2.项目法人的设立
(1)设立时间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筹备组主要由项目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需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否则,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2)备案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司章程须报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备案,其他项目的公司章程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向有关部门、地方计委(发改委)备案。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重点】相关文章:
2017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重点10-14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相关法规10-01
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法规复习辅导08-08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知识点复习10-10
2018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复习题06-10
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复习题09-11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试题09-02
监理师理论法规重点:建筑类别等级划分05-19
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习题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