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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时间:2024-10-15 14:02:22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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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导读:2016年吉林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2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个星期。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

吉林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6年吉林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网上资格审核,考前不再进行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核,考 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即可报考,报名资格审核待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各科目总分达到试 卷满分60%的预合格考生进行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通过网上资格 审核的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须出具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8日—25日。

  1、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考生可登陆中国人 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考 生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长春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5日。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下表。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 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报名费

考务费

监理工程师

13元/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每人每科29元,《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每人每科47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5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三)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考前一个星期由考生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其他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网准考证”栏目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注意事项

5月21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5月22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考后网上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2、有关学历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需准备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中 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咨询电话:0431— 84657570、84657571。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预合格考生需准备《学历证明》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证明样式详见《资格审核公告》。公告将于考试成绩发布一周后公布,详情请关注吉林省人事 考试网(网址:http://www.jlzkb.com)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信号为:jlsrskszx。

  4、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职(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的扫描件。

  5、事业单位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企业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5位注册号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 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成绩发布日期为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计算机软件考试成绩发布网站为吉林省人事考 试网,其他考试成绩发布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2、凡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3、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 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 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4、对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二)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三)根据人社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 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 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证书领取

  (一)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核网上上传材料的原件、《学历证明》和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或《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领取证书,其中有关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其他原件审后退回。在长春考区(驻长中省直单位)报名的,证书领 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代领证书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有关材料领取,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 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二)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市(州)上报的初审合格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审后,汇总审核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取消考试成绩。

  (四)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 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 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通知。

  附件:报考条件

  2016年3月9日

  附件: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

1970年前中专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职称任职满3年

大专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

不限

  不限

  一、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

  2.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 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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