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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GMAT语法常考知识点整理
英语语法是GMAT考试中的一个重点,GMAT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出了GMAT语法的常考知识点,旨在为各位的语法复习指明方向!
定语(Attribute)
定义:
修饰,限制或说明名词或代词的成分。定语和中心语之间是修饰和被修饰、限制和被限制的关系。
位置:
前置定语&后置定语
形式:
(1)形容词作定语:
a beautiful college; my little doll; green tree; silent classroom;
(2)副词作定语:
the students here; the opinions above;
(3)数词作定语:
two boys; ten apples; three pens; one lesson;
(4)名词作定语:
apple tree; newspaper today;
(5)代词作定语:
our teacher; his father; her computer; their books;
(6)非谓语动词作定语:
the smiling boy; the boat along the lake; nothing to do;
状语(Adverbial Modifier)
定义:
在句法功能中,状语在句子里起到解释说明的功用:状语说明地点、时间、原因、目的、结果、条件、方向、程度、方式和伴随状况等等。
位置:
非常灵活,其位置可以放在句末,但也可放在句首或句中。
形式:
(1)副词作状语:
she speaks English well;
(2)分词作状语:
looking around, he find his classroom;
(3)不定式作状语:
I come specially to visit you;
(4)介词短语作状语:
ten years ago, she began to live in Beijing;
(5)从句作状语:
If I am not busy tomorrow, I will play football with you;
同位语(Appositive)
定义:
一个名词(或其它形式)对另一个名词或代词进行解释或补充说明,这个名词(或其它形式)就是同位语。同位语与被它限定的词,常常紧挨在一起。
位置:
紧邻左右。
形式:
非从句形式:
(1)Mr. Smith, our new teacher, is very kind to us.
Mr. Smith是主语our new teacher的同位语,指同一人。
(2)We Chinese people are brave and hard-working.
Chinese people 是we的同位语。
从句形式:
同位从句一般跟在某些名词如 answer(答案), hope (希望), fact (事实), belief (信仰),news(消息),idea(主意;观念),promise(承诺),information(信息),conclusion(结论),order(命令), suggestion(建议),problem(问题),thought (想法)等后面。
1.The fact (that he had not said anything), surprised everybody. 在本句中,括号部分是同位语从句,其先行词是名词 fact。
2.She told us her hope( that she would become a pianist). 在本句中,括号部分是同位语从句,其先行词是名词 hope。
独立主格(Absolute Phrase)
独立主格的英语表达为 absolute phrase,顾名思义,它是一种修饰成分,并不是完整的句子。在英语中任何一个句子都要有主谓结构,而在这个结构中,没有真正的主语部分和谓语部分,但又在逻辑上构成主谓或主表关系。所以这里需要大家从二个不同角度来看待独立主格,一个是从语法层面看,独立主格是修饰成分。另外一个是从逻辑语义层面看,独立主格具有逻辑主谓关系。并且,独立主格结构在句中做状语功能,多用于书面语。
独立主格结构可以分为很多种,下面我们就 GMAT考题中经常出现的二种类型来稍作解析。
独立主格类型一:
此类型的独立主格分为二个部分构成,前一部分+后一部分。前一部分是名词、代词或名词+代词;后一部分一般是非谓语动词。
例1:The work done, we went home. 工作完成后,我们就回家了。
分析:the work done是独立主格结构,前一部分是名词 the work,后一部分是过去分词done。
独立主格类型二:
此类型的独立结构分为三个部分构成,又称之为 with型的独立主格,with型的独立主格结构与主句逻辑关系最紧密,也是 GMAT 考试中最常考的独立主格结构类型。
例1:The boy stands there, with his back against the wall. 那个男孩背朝着墙站在那里。
分析:开头为标志词with,前一部分是名词+代词his back,后一部分是介词短语 against the wall。
例2:Without a word more spoken, she left the meeting room. 她没再说什么话就离开了会议室。
分析:开头为标志词 without,前一部分是名词 word,后一部分是过去分词spoken。
GMAT语法考试备考攻略
语文部分一共有 3 种题型:语法(sentence correction)、逻辑(critical reasoning) 和阅读 (reading comprehension),很多同学备考时,是将 3 种题型分开练习的。但其实,都是 GMAT 考试语文部分的试题,三者之间会有一些相通之处,如果能够结合在一起进行备考训练,更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阅读为基础,夯实语法知识需要明白的几件事
1.首先,阅读备考并不是简单地读文章做题。通过对阅读文章进行精读训练,可以同时达到夯实语法基础的目的。
真正的阅读备考,是通过对一篇文章的精读训练,深度挖掘可利用的资源,进而从多方面提升语言的能力。所以,看一篇文章,我们可以同时复习单词,句子分析,逻辑关系,文章框架及思路等多个能力点。
通过句子分析这项练习,我们可以对句子成分,语法要求有更深的理解,从而也就可以为语法部分奠定基础。
2.其次,三种题型虽然分开出题,但是结合备考更有效。
这点不必多说,大家也应该可以感觉到。三种题型结合在一起备考,复习阅读会涉及到语法以及逻辑,那复习语法的时候就相当于在夯实了基础语法之后,再进行专门的语法训练。多重复,多练习一直是夯实基础的关键,那么这样结合备考肯定是最有效的一种复习方式。
3.最后,GMAT 语法虽然有其更加严格的标准书面语法要求,但是就一种语言来说,语法基础是一样的。
对 GMAT 考试有一定了解的同学会知道,在 GMAT 语法部分,会考查一些比较严格的书面语用法,所以一些通常情况下我们经常见到的句子有可能在语法部分就不被列为最好的正确答案(比如,在 GMAT 语法中,which 通常不引导非限定性定语从句,修饰前面一整句话),但是最基本的结构概念还是一致的,比如句子一定要有主谓结构,相同成分才能并列等等,这些也都是 GMAT 语法中常考的点,所以通过阅读夯实语法基础是完全可行的。同时,阅读的长难句要比其他的句子更具参考价值。至于语法中的特殊要求,我们在复习语法的时候,是可以查漏补缺的。
分析阅读句子成分,有助于奠定语法基础
一、成分分析,有助于夯实语法知识
阅读精读训练有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即句子分析,其目的是为了读懂句子,只有读懂句子才能读懂文章。在阅读中分析句子成分,就会涉及到基础的语法知识。
首先,分析句子,我们要明确句子的主干成分,分析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一个句子想要正确,就必须要有主谓结构,而且主谓结构要搭配合理,这是最基本的。而在 GMAT 语法中有就有这样的一个考点,即主谓一致,要求正确答案中的句子表达完整且正确,其中一些错误选项的句子就会出现缺少主谓语或者主谓不搭配的情况。
看下面这个句子:
The direction in which the Earth and the other solid planets—Mercury, Venus, and Mars—spins were determined from collisions with giant celestial bodies in 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olar System.
上面这个句子就是一个 GMAT 语法题干,我们来看一下,通过句子分析,怎样判断这个句子是否正确。
判断句子类型:这个句子应该是一个主从复合句,所以接下去我们要进行子句划分,并且保证每个子句都是正确的。
子句划分:我们可以将上面的句子划分成 2 个子句
主句:The direction [S] were determined [V] from collisions with giant celestial bodies in 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Solar System. [ADV]
定语从句:The Earth and the other solid planets [S] —Mercury, Venus, and Mars [APP]—spins [V] in the direction. [ADV]
很明显可以看到两个句子中,主谓语都存在单复数不匹配的错误,所以该句子肯定不是正确答案。
如果我们没有这种句子分析以及断句的基础,找不准主谓语的话,几个句子放在一起,就很难发现其中的错误点了。
除了主谓一致这一最基础的语法知识点之外,在 GMAT 语法考试中,其他的考点也同样需要句子分析基础,有了读懂句子的基础,才能快速准确定位知识点,判定句子的表达是否正确。下面我们再简单地举几个例子。
1. 平行:
GMAT 语法中有一个考查点叫做平行并列,要求考生准确判定平行关系,确保句子中并列的成分在结构上和意义上都是可以平行的。这就需要我们具有分析句子的能力,准确找到句子中的并列成分。
我们来看下面这个句子:
Scientists believe that unlike the males of most species of moth, the male whistling moths of Nambung, Australia, call female moths to them by using acoustical signals, not using olfactory ones, and by attracting their mates during the day, rather than at night.
这个句子比较长,我们还是需要先分析一下句子结构,只有具备分析句子结构的能力,我们才能打好语法基础,然后再根据语法的具体要求,进行排除选择。
句子类型:此句为一个主从复合句
子句拆分:本句可以拆分成 2 个子句
主句:Scientists [S] believe [V] something. [O]
宾语从句:unlike the males of most species of moth, [ADV] the male whistling moths of Nambung, Australia [S], call [V] female moths [O] to them [ADV] by using acoustical signals, not using olfactory ones, [ADV] and [C] by attracting their mates during the day, rather than at night. [ADV]
大家看这个句子,进行成分划分后如上,第一个主句的表达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再来看一下宾语从句是否正确。根据句子结构成分划分,我们会发现,前半部分没有大问题,关键在于后面状语的并列。and 连接并列结构,根据表达形式我们一般会把 by using … 和 by attracting … 的内容进行并列,因为符合 GMAT 语法中结构上平行的标准,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整个句子的意思 by using acoustical signals, not using olfactory ones 来吸引雌性的蛾虫是可以的,但是 by attracting their mates during the day, rather than at night 来吸引雌性的蛾虫就说不通了,所以该句子并列结构出现了错误。按照意思,attract 并列的应该是 call,所以正确的句子是:
Scientists believe that unlike the males of most species of moth, the male whistling moths of Nambung, Australia, call female moths to them by using acoustical signals, not using olfactory ones, and attract their mates during the day, rather than at night.
2. 修饰:
由于 GMAT 考试中的英文句子都比较复杂,所以修饰成分是最常见的。语法中也不例外,语法题肯定会考到修饰语与被修饰对象搭配的问题,这也需要我们具备分析句子的基本功,找到修饰语以及被修饰对象,这样才能进一步判定句子的语意逻辑是否表达正确。
看下面这个句子:
Learning how to synthesize the growth hormone, it had to be painstakingly removed by scientists in small amounts from the pituitary glands of human cadavers.
上面这个句子也是 GMAT 语法题的题干,想要明确该句子的表达是否符合语法要求,我们还是应该借助划分句子成分来分析一下。
句子类型: 该句子为简单句,只有一套主谓关系,且有自己的主语和谓语,句子结构是完整的。
子句拆分:
Learning how to synthesize the growth hormone,[ADV] it [S] had to be painstakingly removed [V] by scientists in small amounts from the pituitary glands of human cadavers. [ADV]
这句话涉及到修饰的考点,首先我们需要对句子进行成分划分,明确句子的主语为 it。此外,Learning how to synthesize the growth hormone 是伴随状语,发出这一动作的逻辑主语,按照基本语法来说,应该是句子的主语,即 it。但是通过语意理解,我们发现,发出 Learning 这个动作的对象应该是科学家,而不是 it,所以这句话语义上是有问题的,不可能是正确答案。
3. 比较:
比较也是 GMAT 语法中一个经常会考查的知识点,要求句子中的比较对象必须得是可比的,一些出现语意结构上不可比内容的选项,都是设置的错误选项。这也需要我们对句子成分有一定的概念,所以通过阅读句子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打好基础。
看下面这个句子:
The unskilled workers at the Allenby plant realized that their hourly rate of $4.11 to $4.75 was better than many nearby factory wages.
我们还是先进行句子分析。
句子类型: 该句为一个主从复合句,前面主句,后面 that 引导宾语从句。
子句拆分:
主句:The unskilled workers [S] at the Allenby plant [ATT] realized [V] something. [O]
宾语从句:Their hourly rate [S] of $4.11 to $4.75 [ATT] was [LV] better [P] than many nearby factory wages. [ADV]
根据子句拆分,句子分析,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句子的语意表达出现了比较,所以我们就要根据度句子结构的理解,找到比较对象,看看两者是否具有可比性。句子的主语应该是第一个比较对象,即 Their hourly rate,那第二个比较对象呢?就是 than 后面的内容,即 wages。很明显,rate 和 wages 是不可比的,两者不属于同一类的概念,所以该句在语法中就是错误的。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基础的语法概念以及句子分析的能力,我们很难一下子找出语法题目中的错误点。所以说,对于 GMAT 语法来说,我们需要有一定的基础训练,而这部分基础的内容,是可以通过分析阅读句子来进一步巩固加强的。一旦有了最基本的语法知识,我们就会对句子有更好地理解,语法题目做起来也会游刃有余。
二、大量训练,有助于提高做题速度
除了上述夯实语法基础的好处之外,通过分析阅读句子结构还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做题速度。大家都知道,语文部分答题时间比较紧张,41 个题目 75 分钟 ,其中还包括阅读 4 篇文章的时间。大部分考生在模考或者真正考试的过程中都倍感时间不够用,所以通过加强句子分析训练,提高自己的做题速度是很有必要的。
语法题的题干都是以长难句的形式出现,所以,想要提高语法题的做题速度,归根到底我们需要对长难句的基本句型,基本表达有相当熟悉的认知。通过大量阅读文章,分析文章中出现的长难句可以帮助我们熟悉正确句子的表达形式。我们见的句子多了,做的分析多了,对句子的敏感度也就上升了。经过长期地练习,势必有利于提高我们的做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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