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英语四级考试指南
考察知识
语言运用 :
1.互动能力 该级考生在大多数日常的工作和社会生活情景中,可以用英语与外国人交谈,不仅交流具体信息,也可以交流思想和观点。
2.接受能力 能够听懂一般性谈话或讨论。读懂公共通知,招贴,公务信函,以及普通性的报刊文章和书籍。
3.产出能力 能够写便条,信函,工作备忘录,通知,申请,声明和概要,以及一般描述性、叙述性和说明性文章。能够依据简单的图表或图片,写出相关的短文。
口语 该级考生应能在生活和工作的多数情景中进行对话,不仅能够询问事实,还能询问抽象的信息,能提供或是要求得到更清楚的'阐述,表达个人意见,观点和态度。此外还能描述一个事件,或就一般性话题的做简短演讲。
考生应能:
1.基本连贯地进行较长的论述;
2.保持语言的流畅;
3.积极地,有回应地交流,并能用适当的补救措施解决交流困难。
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
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自2007年9月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但在2007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仅限报考2007年3月份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其他考生报考无任何条件限制,也可跨级别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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