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5保送生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高校。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保证保送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报名条件
我校保送生招生分为外语类和非外语类保送生,其中外语类保送生语种限定英语、高考科类限定文科。报名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且具有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
二、生源范围
理科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科考生生源地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九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recruit.dlut.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填写、提交和打印《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四、测试安排及要求
考生报名后需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初审,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测试。
1、外语类保送生:须进行笔试、听说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英语。测试地点在考生所在中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非外语类保送生:须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测试地点在大连理工大学凌水校区;时间:2015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报到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书面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参加测试。
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后在线打印的《报名表》(须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高中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高中成绩单”须包含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单(若中学有全校排名的成绩单,则只需复印考生本人所在的一页并做标记)。
4、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保送生拟录取人选。测试结果可于2015年3月下旬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五、录取原则
1、所有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必须经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相关网站公示合格,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批准,方可被录取。
2、取得我校保送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非外语类保送生可从我校2015年普通同科类招生专业(类)中任选三个,我校将满足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外语类保送生只可选择英语(含翻译专业)、日语或俄语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外语类专业。
3、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A,必测4C。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3、如发现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其保送生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真:0411-84707507
网址:http://recruit.dlut.edu.cn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保送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九、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2015保送生招生章程】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