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通知
导读:内蒙古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已经公布,内容包括了录取时间、填报志愿、投档规则、录取流程等,具体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取时间安排(含各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
(一)本、专科提前批(6月25日—7月11日)
1.6月25日-7月4日:填报军事、公安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A批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5日左右:本科提前B批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6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公安现役、司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A批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意向志愿,并且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
7月7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9日: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以及专科提前批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完成录取。
7月10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1日:本科提前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完成志愿填报和录取。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7月13日—7月18日)
7月1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4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6日:本科一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17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8日:本科一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7月19日—7月26日)
7月19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0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4日:本科二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7月25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本科二批B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四)专科提前批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的航海类等院校(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高职(专科)录取(7月26日)
7月26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志愿。
7月2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6日:专科提前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五)高职高专批(7月27日—7月30日)
7月27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7月27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0日:高职高专批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录取。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相关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办法
按照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二)兼报志愿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本科类或兼报科类填报志愿,但只能选择同一批次、同一科类、同一院校的专业作为本人相应时段的报考志愿: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取得相应汉授艺术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达到汉授体育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3.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音乐类、美术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报考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5.报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
6.报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三)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和民族班志愿填报规定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民族班志愿。
(四)定向志愿填报规定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报考非定向招生志愿的考生,若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的填报志愿条件,可在相应的时段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三、投档规则
(一)自主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以下统一简称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招生类型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高校决定;若选择了填报非特殊招生类型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正常录取执行。高校特殊招生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招生类型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其中,在我区有分专业分省计划且录取标准为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高校专项招生,将安排在本科提前A批,并提供动态排名。
(二)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本科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报考只承认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的考生还必须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照顾分,下同)达到我区对应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对应类别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报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校考成绩合格,若报考使用我区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须对应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对应联考本科或专科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四)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除执行本投档规则(二)、(三)所列规则外,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1.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但同一招生计划科类的各专业均须执行相同的投档规则;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考生,文化、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六)关于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规则
投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负责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平行分考生择优录取规则的,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先执行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若仍无法取舍,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按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计算、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考生按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计算,下同)、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体育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对以体育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四、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之日12时前(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使用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二)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的前一天(本科一批7月12日,本科二批7月18日)18时前传真本校投档比例,传真电话号码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档比例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将按105%的投档比例向考生公布。本科二批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批院校不需提交投档比例,统一按1:1公布执行。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投档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三)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附件1)。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四)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