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导读: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2017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5日24时。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入选“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目前共有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在内共38所国内一流高校)。
学校将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的目标,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高考成绩、学校测试、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学科特色“五维一体”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
高考科类 | 专业名称 |
理科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 | |
生物工程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机械工程 | |
土木工程 | |
建筑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安全工程 | |
文科类 | 金融学 |
会计学 | |
工商管理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1、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四星级中学)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全部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学生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全部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自然科学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英语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作文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品德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4、特殊才能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附中国知网查询报告),或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五、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4月15日24时止,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按流程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
①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③个人陈述,考生亲笔手写自身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⑤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分科类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成绩信息”。
注意:材料①、④、⑤须由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所有上传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无效。
2、材料邮寄
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将以上①、③、⑤的原件和②、④的复印件左侧装订,邮寄至以下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1816)。
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4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并将EMS单号在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最高60分),具体见下表:
竞赛获奖加分 | 学业水平加分 |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 | |||||
国家级 | 加分 | 省级 | 加分 | 必测科目等级 | 加分 | 评价等级 | 加分 |
一等 | 60 | 一等 | 20 | 4A | 20 | 3A | 5 |
二等 | 40 | 二等 | 10 | 3A | 10 | ||
三等 | 30 | 三等 | 5 | 2A | 5 | ||
注:竞赛获奖加分项目仅针对报考竞赛获奖类的'考生,为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同一学生同一学科竞赛获奖只记最高奖,不累计加分。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为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须达到合格。 |
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分文理科排序,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向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农村地区中学优先考虑。初审名单将于5月5日前公示。
2、确认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缴纳考试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3、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并且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4、参加面试
通过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6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6月11日参加专家面试(具体见准考证)。我校根据专家面试和考生条件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学校考评分=专家面试分(140分)+考生条件分(60分)
5、合格公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合格考生,将对入选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三类:
A类: 学校考评分排序前30%(含)的合格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
B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
C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6、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七、优录办法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分文理科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备注:高考成绩=高考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立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代人考试等弄虚作假、徇私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咨询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南工招办
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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