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批次设置
2016年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确定,5月20日起填报本科志愿;8月上旬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一)志愿填报
2016年,本市继续实行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高校。除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范围和规模由教育部单独批复外,其余高校综合评价只招收上海市生源,院校招生计划不能超过上海来源计划的20%。
2016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批次。合并后的招生批次设置包括: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零志愿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本科艺体批、本科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特殊类型招生、本科普通批、高职(专科)批等。报考本科的考生除按规定时间填报本科志愿外,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2个院校志愿;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和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入选资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特殊类型招生相关院校志愿。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和特殊类型志愿填报工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进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规定,本市在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批次后,设立“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可用于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部分高水平运动员和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等招生。
2016年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招生,仍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99号)执行,相关考生按往年方式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
1.本科志愿
(1)零志愿批、本科艺体批、本科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本科普通批,填报时间为5月中下旬。其中本科普通批可填报10所院校,共60个专业。
(2)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和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下旬。
2.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上旬。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6月24日至6月26日
填报条件:考生须获得相关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招线”
6月23日,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高考成绩和“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届时,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批专业,在每所院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考生不能填报未获入围资格的高校。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但只能被投档到1所院校,也只可能被1所院校录取。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6月28日至6月30日
填报条件:考生须获得相应“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
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在这一阶段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自身获得的“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及优惠条件,选择填报1个“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3个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类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与相关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招生批次投档录取。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本科普通批按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
填报条件:本科线上且经平行志愿投档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
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是在本科普通批按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开始前进行。若院校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含外省市高校的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结束后,还未完成招生计划,该校就要进行征求志愿的录取,届时,市教育考试院会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名单及余额计划。
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参加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的填报。本科控制线下考生和已经被录取的考生都不能填报该批次征求志愿。该批次征求志愿同样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设有10个平行的征求院校志愿。需要注意的是,征求志愿不实行填报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政策。
高职(专科)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8月初
填报条件: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填报计划于8月初,即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此阶段仍未被录取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高职(专科)艺体批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普通批可填报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个“愿否走读”的选项。和本科批次一样,高职(专科)艺体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是不能兼报的。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高职(专科)普通批按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
填报条件: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高职(专科)普通批在志愿投档(包括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征求志愿填报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届时,市教育考试院会提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征求志愿填报专业计划缺额表”和“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的成绩分布情况”,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在该网站填报高职(专科)征求志愿。
需要注意的是,艺术类考生的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分如果达到了填报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也可同时兼报非艺术类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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