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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论文:论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

时间:2024-06-12 13:54:24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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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论文:论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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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论文:论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

  近年来,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同时在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下,仍存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各种潜在因素。着重从制度性失真的角度,对新准则下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各种潜在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治理措施。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1 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

  1 虚假记载

  虚假记载是指会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的重大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或将重大事实作不实记载,从而违背《会计法》、《证券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相关披露准则规定的法定义务面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其特点是会计信息披露主体就有关事项作了分开陈述,陈述中有不真实的成分。该虚假陈述属重大事项,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决策。

  2 误导性陈述

  误导性陈述是指会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使投资人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发生重大影响的陈述。误导性陈述的类型主要有:语义多解型。即对于已公开的陈述可能有多种解释和理解。而且各种理解和解释都有相应的理由作为支撑;语言难解型。即从文义上看是正确的,但对于一般投资者而言则难以理解;半真半假型,即没有陈述事实的全部情况,遗漏了相关条件,以此误导投资者。

  3 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是指会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予以记载。根据主观状态可分为过失遗漏和故意遗漏,按照客观状态可分为部分遗漏和完全遗漏。

  4 不正当披露

  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正当披露包括不及时披露和不合适披露两种形式。

  2 新会计准则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限性

  2.1 新准则下会计理论与方法仍不完善

  新准则下会计理论和方法仍以物质和货币为对象,它所反映的资产内容狭窄、产权观念较为陈旧,有不少难以用货币计量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如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当然这种影响在会计上通常作为财务费用来处理,但问题是,无论因此产生汇兑收益还是汇兑损失。都会影响真实的销售业绩。物价或汇率变动越剧烈,影响也就越大。

  2.2 新准则对某些释义和定义的解释仍存在模糊性

  新会计准则对某些释义和定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和具体解释,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性,但仍然存在一些较为抽象、难于理解的情形,操作上带有随意性和主观性。例如关于信息质量的重要性要求。重要性要求允许企业对不重要的事项可以作例外、简化、灵活处理,但对于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新准则仍然只是作了模糊处理,没有从质和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果企业将重要的事项按照不重要的事项处理,那么会计信息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就会不相符合。就会产生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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