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广东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导读:广东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证书、评审表领取和材料清退时间均为2016年4月21日-6月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评审通过人员:
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现将申报材料清退、资格证书和评审表领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清退
(一)材料清退时间:2016年4月21日-6月30日。
周一至周四9:00-11:45,14:00-17:00;周五9:00-11:45。
(二)材料清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24号2楼省会计服务大厅。
(三)材料清退手续: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办理。
申报材料均需清退,逾期未领回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委办公室将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二、资格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地点、手续与申报材料清退相同。
三、评审表领取
(一)领取时间、地点与申报材料清退相同。
(二)领取手续: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前来领取,或委托领取(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委托证明)。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附:2016年广东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广东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相关文章:
卫生资格证书领取注意事项09-15
2023年广东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12-20
2023年广东中考时间06-07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08-15
高级会计师考试答辩规范要求08-18
高级会计师考试全力冲刺方法04-20
高级会计师考试答题技巧汇总02-08
高级会计师考试精选复习资料05-05
高级会计师考试高效学习方法11-02
高级会计师考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