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6年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全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内会高评办〔2017〕1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全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353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近日召开2016年度评审会议,对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进行了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评审。
现将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评审通过会计正高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18日,共计15天。
在公示期间,一律不接待对未通过原因的电话咨询。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自治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我们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对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由盟市人社部门汇总相关情况集中上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答复。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向自治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谢龙,联系电话:0471-6268105,邮政编码: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晓燕,联系电话:0471-4192062,邮政编码:010098。
附件:
1.2016年度会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2016年度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附件下载: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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