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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订立合同相关内容
导语:下面是关于2017年导游资格中关于订立合同的内容、订立合同的形式的相关内容,需要考试的考生们我们一起来看看试题吧。
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辅导:订立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条款有三种:①主要条款 ②性质条款(合同性质所决定的条款) ③约定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没有标的,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标的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首要条款。合同标的有三类:A财务(如购销合同、供电合同等),B劳条(如货物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C一定工作成果(加工承览合同等)。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和酬金。
5.履行的地点、期限、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案例分析:甲旅行社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以及旅游团返程购票事宜上向对方提出了新要求,而乙旅行社未答复即发团,遭致甲社拒绝接团的合同纠纷案。
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辅导:订立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
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口头形式。适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如集市现货交易、商店零售等。此形式鼓励交易,但不利于举证解决合同纠纷。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行载体的形式。常见类型有:
a.表格合同
b.合同凭证(车票、保险单、购物凭证等)
c.合同确认书
d.定式合同(公证、签证、登记、审批等)
3、其他形式
a.推定形式(如饭店住宿合同问题)
b.默示形式(不等于“不作为”)
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辅导: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A、概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主动的意思表示。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也称“订约提义”。
B、构成要约的条件
a.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b.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受要约的约束。例如:1、要约人不得把同一要约同时向第三人提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形如“一稿两投”问题);2、要约人一般不得撤回、变更或限制要约,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自己的要约,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到达,或与要约同时到达方为有效;3、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人提出,但也可以向非特定的人提出。
案例分析:陈碧霞与江西乐平市体委的“体育彩票,请勿摇摇摆摆”案例分析。
C、要约邀请
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特点:a.是一种意思表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处于预备阶段。
b.表达的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
在发生要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征婚广告案例分析。
种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5种形式(《合同法》规定)。而悬赏广告、投标、拍卖、自动售货机等作为要约。
区别:a.、意愿区分确认(当事人实施行为的主观意愿是“要约”或“要约邀请”);
b、主要条款确认;
C、交易习惯确认。
2、承诺
A、概念:承诺是指受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条款,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提议”。
B、承诺的条件
a.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做出。
b.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向要约人做出。
c.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实质性变更即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d.承诺必须表明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诺一般不能撤回,如果撤回承诺,其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时,撤回通知方可有效。
C、承诺的方式
a.通知(明示)的方式(口头、书面形式)
b.默示的方式
通过行为本身去表示承诺。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是指受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默示是通过行为来表示:如交易习惯;要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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