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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资产类不得扣除项目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资产类不得扣除项目的知识,欢迎阅读。
资产类不得扣除项目
1.固定资产——以折旧方式扣除,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注意1,5与会计的差异)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类型
| 折旧年限
|
房屋建筑物
| 20
|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 10
|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器具、工具、家具
| 5
|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 4
|
电子设备
| 3
|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
2.无形资产——以摊销方式扣除,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意】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才属于大修理支出。
【注意】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此处的差异。
(八)亏损的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注意1】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注意2】境外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机构的盈利。
(九)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全额计税: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2.余额计税:财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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