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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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案例】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3月份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为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的80%对外销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31.04万元。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
在本案中,应纳消费税﹦131.04÷(1+17%)×10%﹦11.2(万元)。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换投抵”)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节选)】(2015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将20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10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6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辆……已知,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
【解析】
(1)“换投抵”业务,消费税找“最高价”,增值税找“平均价”;
(2)应纳消费税=20×16×5%=16(万元);
(3)增值税销项税额=20×15×17%=51(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的'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5×5%=0.25(万元)
B.1×10×5%=0.5(万元)
C.1×12×5%=0.6(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答案】C
【解析】(1)本题属于“换投抵”业务中的“抵”,消费税应找最高价(12万元/辆)。(2)如果甲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笔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0×17%=1.7(万元)。
【提示】使用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仅限于“换投抵”业务,如果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需要核定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3.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4.包装物押金
(1)非酒类产品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
(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
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时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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