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时间:2024-09-06 02:38:46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导读:在寻求真理的长河中,唯有学习,不断地学习,勤奋地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才能越重山跨峻岭。以下是yjbys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供大家参考。

《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1.《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⑤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⑥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⑧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⑨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⑩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⑪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附带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包括规章、法规、法律)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3)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①内部行政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②非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提示】

  (1)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2)抽象行政行为:“规定”可以申请附带审查,“法律、法规、规章”不得申请附带审查;

  (3)内部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并非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第7章)

  (1)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①征税行为;(复议前置)

  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③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④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⑤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⑥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主要包括颁发税务登记证,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行政赔偿,行政奖励;

  ⑦资格认定行为;

  ⑧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⑩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⑪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⑫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2)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不含规章)的审查申请:

  ①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②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④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例题1·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2016年)

  A.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C.赵某不服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D.乙公司不服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答案】B

  【解析】选项B: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有关知识点见下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人员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2015年)

  A.降级

  B.撤职

  C.记过

  D.开除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均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既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也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例题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2015年)

  A.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B.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

  C.不予出具完税凭证

  D.确认纳税环节

  【答案】A

  【解析】(1)选项A:对抽象行政行为(例如,税收优惠政策)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BCD:均为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其中选项D属于征税行为(复议前置)。

  【例题4·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2011年)

  A.确认适用税率

  B.确认纳税期限

  C.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答案】CD

  【解析】(1)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2)选项AB: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相关文章:

2017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08-31

《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解读:行政复议的管辖08-27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范围07-12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行政复议范围10-02

2017年《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诉讼时效07-30

2016年《经济法基础》考点:票据的概念07-29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复议的管辖10-05

《经济法基础》同步练习题:申请行政复议07-03

2017《经济法基础》的考试考点复习资料08-19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基础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