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非实际进出境
导语:由于物品在海关监管中不仅是监督管理的直接对象,它还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物品本身不会自行进出境,所以在阐述各种监管物品的同时,必然由物及人,必须涉及该物品的所有者或有关的人。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一、概述:
(一)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的目的暂时核准进出境,等税担保,在特定期限内复运出、进境。
ATA单证册:是国际通用的报关单和担保文书,替代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依据:《ATA公约》、《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其附约A。
由8页组成:一页绿色封面单证、一页黄色出口单证、一页白色进口单证、一页白色复出口单证、两页蓝色过境单证、一页黄色复进口单证、一页绿色封底。
(二)特征 非贸易性
1、等税担保下的暂时免税
2、免证:非实际进出境
3、规定期限内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办结海关手续。最终去向:转为正式进出口、复运进出境、放弃或赠送。相应核销。
(三)范围: 条件:非贸易性、复进出境
1、展览会、交易会、会议或类似活动中展示用的货物
2、文体交流活动中的表演、比赛用品
3、新闻报道或拍摄电影电视用的仪器设备、用品等
4、科研教学、医疗活动用的仪器设备、用品等
5、上述活动所需交通工具
6、货样
7、安装、调试、检测所用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可重复使用的集装箱)
9、其它非商业目的货物
按监管方式分为:
1、适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展览品);1.5
2、不适用ATA单证册报关展览品;1.5
3、集装箱箱体;8
4、暂时进出口货物。2.3.4.5.6.7
(四)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比较
货物类别 |
前期阶段 |
进出境阶段 |
后续阶段 |
期限 |
延长状况 |
ATA单证册货物 |
|
进境或出境 |
核销结关 |
6+6月 |
6个月直属批复,外总署批准。 |
进出境展览品 |
在境内举办展览 会的报批备案 |
进境或出境 |
…… |
6+6月 |
|
进出境集装箱箱体 |
/ |
进境或出境 |
…… |
6+3月 |
|
暂时进出口货物 |
/ |
进境或出境 |
…… |
6+6月 |
|
二、程序
(一)适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ATA单证册:仅限用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
(1)ATA单证册的使用: 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
a、 正常使用:i、申请出证协会,缴纳手续费,提供担保,核发ATA单证册;ii、凭册出境、ii进境、iv、复出境、v、复进境;vi、交还使用过的、各国海关签注的ATA单证册。
b、非正常使用:超期未复运出境,或未遵守进境国规定而遭罚时,i、进境国海关索赔本国担保会;
ii追索出口国担保协会;iii追索出证协会(二协会不同一时),iv追索持证人;vi持证人清偿,结束使用;v、若拒偿,追索担保银行或保险公司vi、继续拒付,法律行动。
(2)、我国ATA单证册有效期
我只接受展览品及相关货物使用ATA单证册申报进出口。单证册有效期6个月,超期需直属海关
批准;如超过1年的,需经海关总署批准。
2、ATA单证货物申报 ATA单证册申报
①、进出境申报: 白联
a、 在中国国际商会将证册内容预录入ATA单证册电子核销系统(与海关联网),交纸质ATA单证册、提货单、备案清单、箱单等给展览会主管海关;
b、 海关签注白色单证,留存正联,退单(含存根)证册给收货人;
c、 复出境时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上签注,留存正联,退持证人核销结关。(不能规定期限复运的,海关向中国国际商会追索。)
②、出进境申报: 黄联
a、 提交主管部门批件、纸质ATA纸质单证册、装货单出境地海关。
b、 海关在黄色出口单证和绿色封面签注留存黄色正联,退单证册给展品所有人。
c、 复进境时,海关在黄色复进口单证上签注,留存正联,退持证人核销结关。(不能规定期限复运的,海关向中国国际商会追索。)
③、过境申报与结案: 兰联
海关在两份蓝色过境单上签注留存正本后,退交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不填报关单。
④、免证、免税、免担保
⑤、单证的印刷文字与申报文字: 中文 和 英文或法语。
(二)进出境展览品: 不使用ATA单证册 备案免税、免证
1、进出境展览品的范围
a、展示的货物货物品
b、展示或示范机器消耗的物料
c、设置临时展台所需的一次性建筑材料及物品(如油漆、壁纸等装饰材料)
d、示范宣传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说明书、宣传资料相片、广告日历招贴等
e、会议使用的表格文件等
出境展览品种还包括招待品
下列物品虽在展览活动中使用,但不是展览品:
a、展览会期间出售的小卖品,属于一般进口货物;进出境时,交证交税。
b、含酒精饮料、烟叶制品、燃料,不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管理,但一律征收关税。随身携带则按行李物品办理。
2、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6+6个月
3、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与后续管理:
① 进境申报与后续管理:(展览主办单位负责向海关提供担保,)
进境前,主办方持展会批件、展品清单展出地海关备案;
申报时:主办方持报关单、展品清单及必须单、证(尚含文化部批件等),免税免征。
复出境时:参展人或其代理人持报关单、清单、箱单、装货单据报关,出境海关签发“报关单核销证明联”,展品所有人或代理人据以核销结关。
② 出境申报与后续管理:
出境时,提交主管部门批件、报关单、展览品清单一式两份等报关出境地海关,担保免税免证;两分清单留存一份,另份封入关封复运进境时用。
复进境时,提交报关单、关封、箱单、提货单据报关,海关签发“报关单核销证明联”,展览品所有人或代理人办理核销结关。
③ 其他核销结关 都要征税,除因不抗力毁损或灭失可以减免外。
a、 转为正式进出口:交证纳税;我出境展览品被售卖后,补办出口手续,交税。
b、 放弃: 海关变卖,上缴国库;接收单位要办理进口申报和纳税。
c、 赠送:受赠人办理进口手续:交证交税。
d、 丢失、被窃:展览会主办单位书面报告,海关按照同类货物征收进口关税。
e、 毁坏:海关根据毁坏程度估价征税。
f、 因不可抗力毁损或灭失的,海关根据受损程度,减免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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