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内容
导语:这是关于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海关法规。我们可以一起关注一下时事,看看有没有什么内容可以利于我们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海关总署: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协同推广 “单一窗口”。
于广洲将此形象地比喻为讲好“普通话”,“我们将加快制定和推广‘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一点接入、共享共用、免费申报。”
“单一窗口”是国际贸易便利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实现申报人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将处理状态(结果)统一反馈给申报人,大大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我国“单一窗口”依托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来建设。中央层面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基本功能建设,主要包括:口岸执法基本服务功能,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网应用,与境外信息交换。地方层面负责拓展实施“单一窗口”特色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和口岸特色应用。
对于此前已建成的地方“单一窗口”,将按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向标准版过渡;尚未建设“单一窗口”的地方,原则上建议推广应用标准版;另外,没有电子口岸公共平台的.地区,可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平台部署使用标准版。
海关总署:今年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全国海关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届时全国海关将通过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集中处置关键业务,实现“全国海关是一关”。
比如,过去各个海关按关区划块监管,执法难以统一。现在风险防控中心代表总署统一布控,税收征管中心代表总署直接指挥全国各个海关现场的税收征管作业,企业面对的是中国海关这个整体,各个海关都成为整体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执法更加统一、规范、高效。通过“一次申报、分步处置”,在口岸排查安全准入风险后,货物即可放行,放行后海关实施征管作业,从而大大加快货物通关速度。通过企业“自报自缴”,海关税收征管作业后置,进一步缩短货物通关时间,降低贸易成本,也有利于强化企业申报责任。
今年,海关将加快风险防控中心、税收征管中心的建设布局并全面启用,其他配套改革同步推进,基本完成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
海关总署:积极参与“一带一路” 推进“关通天下”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今年海关将深入推进“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对接国际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布局关键点,畅通主干线,拓展辐射面,推进“关通天下”。
于广洲说,海关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率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海关工作的重点是围绕互联互通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海关开展“三互”合作,仅去年就签署了25份海关国际合作文件;建立了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关联络机制,推进中欧“安智贸”和中欧陆海快线便利化合作,加入《国际公路运输公约》;加强与沿线国家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我国认证企业在有关国家通关查验比例和通关时间下降约30%-50%;推进重庆、西安等中欧班列重点铁路场站对外开放,加强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