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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知识:进出口税费的缴纳

时间:2024-09-24 15:53:56 报关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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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知识:进出口税费的缴纳

  导语:关于报关员考试中,进出口税费的缴纳部分你知道多少内容?下面百分网小编整理了一下,一起来看一看吧。

报关员知识:进出口税费的缴纳

  一、税款缴纳

  (一)缴纳地点与方式(了解)

  地点

  属地纳税 在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主管海关缴纳进出口地纳税为主 指货物在没有海关的进出口地纳税

  方式

  向签有协议的银行办理电子交付税费的手续。

  持缴款书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手续;

  (二)缴纳凭证(了解)

  1.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缴纳凭证:“海关专用缴款书”

  2.滞纳金的缴纳凭证: “海关专用缴款书”。

  二、税款退还

  (一)退税的范围(掌握)

  (1)已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4)已征税放行的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卸、短装,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卸、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贷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卸、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5)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的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6)因海关误征,致使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的。

  (二)退税的期限及要求(掌握)

  (1)海关发现多征税的,应立即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

  (2)纳税义务人发现多征税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要求海关退还多征税款和利息,利息按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利息计算;利息期限自纳税义务人缴款之日起至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至。

  (3)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以退还;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

  (4)海关应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5)退税在原征税海关办理。

  (三)退税凭证:“收入退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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