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申请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经人社部和银监会批准,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
请考试分数在60分以上(含)的人员于2015年11月30日9:00-12月14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或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证书申请系统在线进行证书申请。证书审核的时间为12月15日9:00至12月29日17:00。电子版证书公布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按照新的考试制度相关规定,2014年已启用纸质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取消成绩合格证明打印。因涉及新旧制度对接,请考生仔细阅读证书申领须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如遇技术问题,敬请咨询021-61651127(初级专线)、61651126(中级专线)。
电子版证书公布后,考生须再次登陆证书申请系统,填写证书邮寄等相关信息,等待证书发放。鉴于纸质版证书制作、发放周期需半年左右,请考生耐心等待。在证书制作发放期间,为了方便考生,12月31日9:00将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及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开放电子证书查询服务。如考生需要使用,可自行登陆证书查询系统。
职业能力
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恪守职业道德。
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
(一)了解银行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二)能够运用本专业岗位的业务知识,处理一般性银行业务;
(三)有与本专业岗位相适应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具备处理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银行其他业务的基本能力。
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本专业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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