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时间:2024-10-31 13:19:35 社团活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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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1

  为了促进学生社团系统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育才中学学生社团管理方案》、《育才中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制定本细则。考核在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生会具体负责。考核结果将决定其社团的升降级,并按照一定的比值,纳入育才中学教师综合量化考核,并计入育才中学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总分。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

  一、考评内容

  考评将社团工作分为三大项及附加项。三大项内容分别为: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部分考核项目、社团活动部分考核项目。

  注意事项:

  学生会社团部对各社团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结合两学期考核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学期考核总分:社团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15%,会员反馈分占考核总分的20%,学生会社团部考核分占考核总分的65%。

  年度考核总分:第一学期考核总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60%,第二学期考核总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

  二、考评程序

  1.上交社团学期工作、活动总结手册(附照片)。

  2.就一学期本社团的`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考核项目、社团活动考核项目及附加项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如实填写《育才中学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

  3.学生会在社团的学期末会员大会上进行会员反馈评分。

  4.学生会结合各社团的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部分考核项目、社团活动部分考核项目及附加项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及会员反馈分加以考核。

  5.学生会将考核结果上报校团委审核。

  三、考评标准

  (一)社员人数考核指标(10分)

  1.不遵守育才中学社团管理办法的(0分),按照育才中学社团管理办法进行社员招聘及资格论证(2分)。

  2.每学期末进行社员人数统计,与学期初人数相同或增加的(8分),比原人数少15%以内的(5分),比原人数少30%以上的(4分)。

  (二)社团组织管理工作考核项目及考核指标(50分)

  3.及时、齐全上交本社团社员名单及相关活动材料的(6-10分),延迟的(0-6分),不上交的(0分)。

  4.每次社团活动结束后认真打扫活动教室,整理社团活动教室(门窗,风扇等设备),整洁卫生的(6-10分),马马虎虎的,(2-6分)基本上无人管理的(0-2分)。

  5.按照学校要求每星期准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的(6-10分),偶而不开展活动的(2-6分),经常不开展活动的(0-2分)。

  6.社团指导老师集会或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各类会议讨论,并积极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及时准确的传达各种精神的(6-10分),经常不参加或参加少部分的议题讨论的(0-6分)。

  7.社团骨干培养

  (1)有健全的社团骨干培养计划和制度,并得到实施(6-10分),无计划、制度或未实施( 0 -6分 )。

  (2)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会评优工作( 6-10分 ),应付或舞弊( 0 分 )。

  (三)社团活动考核项目及考核指标(30分)

  8.特色活动(20 分 )

  (1)不提前报批或不接受考核特色活动(0 分)。

  (2)每学期结合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团品牌活动( 5分 )

  (3)活动主题及形式:

  ①主题好、形式多样有效(5 分 )。

  ②主题一般,形式单一(2 分 )。

  (4)会员参与面:

  ①90%以上会员参加( 5分 )。

  ②75%-90%会员参加(2 分 )。

  ③75%以下会员参加(1分 )。

  (5)活动策划、组织方面:

  ①策划周全,组织有效( 5 分 )。

  ②策划、组织欠佳( 2 分 )。

  (6)活动结果:

  ①活动成效显著( 5 分 )。

  ②影响及效果不佳(2分 )。

  9.其他活动( 10分 )

  (1)不提前报批或不接受考核其他活动(0分)。

  (2)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内部活动( 2 分 ),未进行内部交流( 0 分 )。

  (3)活动形式多样有效( 2 分),形式单一( 1 分 )。

  (4)会员参与面50%以上(2分 ),50%以下(1分 )。

  (5)社团内部成员有较好的交流、反映良好( 2 分 ),成员反映不佳( 1 分 )。

  (6)活动在学校活动影响大效果好( 2 分 ),影响及效果不佳( 1分 )。

  (四)附加项(10分)

  1.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临时交办任务( 2分/项 )。

  2.社团间合作开展活动成效及影响显著( 3分/次 ),影响及效果不佳( 1 分/次 )。

  3.结合本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形象好(3 分 ),一般(1 分 )。

  4.承办校级活动( 3分/次 )。

  5.参加大型活动或比赛,学校的每次加1 分,校外的每次加3分。

  6.在刊物、广播台、网站等媒体投稿并被录用,校级每篇( 1 分 ),市级每篇( 3分),省级每篇(5分 ),国家级每篇( 10分)

  7.社团获得市级荣誉( 3 分 ),获得省级荣誉( 5 分 ),获得国家级荣誉加( 10 分 )。

  8.借用物品和使用会议室不按照要求归还和清洁的社团( 每次扣 2 分 )

  9.有损害社团间团结的社团( 扣 10分 )。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细则2

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激发各级各类学生社团的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和活力,促进社团活动竞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 学生社团的等级及比例

  为体现学生社团的不同工作水平和成绩,以促进学生社团良性竞争,特对学生社团进行等级评定。等级划分为:甲级学生社团、乙级学生社团。甲级学生社团为优秀学生社团,乙级学生社团为一般学生社团。所占比例分别为:30%、70%。在优秀社团的基础上再行评选出若干标兵社团,比例不超过社团总数的10%。

  二、 学生社团等级的产生

  学生社团的等级评定采用学年制,每学年的.年末进行评定。

  1、 对学生社团进行动态评定(百分比为20%),大致确定甲级、乙级学生社团的分类;

  2、 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定(百分比为80%),最终确定30%、70%的甲、乙两类学生社团。

  三、动态评定

  动态评定主要是学生社团之间的互相评定。凡是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都有权参加互评,这是学生社团评定的初期工作。

  四、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评定,考核的内容以本学年的活动为主,同时考核社团内部管理的情况,综合评定包括:

  学生社团日常事务监督与管理(百分比为40%)

  (一)开会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百分比为15%)

  1、准时到会 15%

  2、迟到 10%

  3、请假 0%

  4、未到(3次) 扣5%,警告处分

  工作程序:到会议现场填写签到表

  (二)学生社团负责人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上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

  ⑴及时上报 0%

  ⑵社团联合会通过其他渠道得知 扣5%

  ⑶造成联系脱节 警告处分

  (三)学生社团内部管理(由组织部负责,百分比为5%酌情给分)

  1、组织建设

  ⑴完善、合理

  ⑵较好

  ⑶一般

  ⑷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告处分

  2、规章制度

  ⑴合理、规范

  ⑵较好

  ⑶一般

  ⑷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告处分

  3、档案管理

  ⑴合理、规范

  ⑵较好

  ⑶一般

  ⑷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告处分

  (四)学生社团配合社联工作情况总评(由组织部负责,百分比为10%)

  1、积极配合 10%

  2、比较配合 5%

  3、一般 0%

  4、不服从社联会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 扣5%,警告处分

  (五)学生社团拥有网络宣传媒介作为该社团宣传工作手段(由宣传部负责,百分比为5%)

  1、拥有独立的网页,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5%

  2、拥有独立网络版块,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2%

  3、有独立的网页或板块,但没有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0%

  4、无独立的网页或板块 扣5%

  注:学生社团创建网页后应主动上报,便于宣传部日常监督,更换网址或关闭网页(版块)应及时

  上报宣传部门。

  (六)日常接受不同级别媒体采访报道(由宣传部负责,百分比为5%酌情给分)

  注: 1、宣传报道中附有图片

  2、学生社团必须把宣传报道复印件上交社联会存档方可确认分数。

  3、网络宣传需把网址发送给宣传部成员,方可确认分数。

  4、以上任何宣传活动亦可让宣传部协助,且加分条例仍适用。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百分比为60%)

  (一)活动策划书上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百分比为10%)

  1、提前一周以上上交,内含财务报表 10%

  2、一周内紧急上交,活动中或活动后补交 办公室不予考评,且视该社团无此次活动

  注: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应上交社联合格的活动策划书及活动总结书面版、电子版各一份,该学生社团存档一份。

  (二)活动开展过程(由各分会负责,百分比为15%酌情给分)

  1、工作配合

  2、参与人数

  3、现场气氛

  4、活动内容

  5、活动效果

  6、时间跨度(2天以上,以具体活动时间计算)

  7、现场宣传工作

  8、配合社联考评工作情况

  9、现场接受不同级别媒体采访

  (三)活动总结与活动经费决算上交情况(由办公室、财务部负责,百分比为15%)

  1、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 15%

  2、一周至两周内上交 5%

  3、两周后上交 0%

  4、未上交(以学年末为准) 扣5%

  (四)活动结束后新闻稿上交情况(由编辑部负责,百分比为5%)

  1、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3-5份电子版新闻稿 5%

  2、活动结束后一周至两周内上交的或上交数量不足 0%

  3、未上交(以学年末为准) 扣5%

  (四)学生社团在一学年内无开展任何活动 警告处分,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五)其他附加项目(特设此项意在鼓励学生社团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组织部负责,百分比为15%)

  1、学生社团或其成员以社团名义参与各类比赛获奖情况(百分比为5%)

  (1)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 5%

  (2) 省级比赛 4%

  (3) 区、市级比赛 2%

  (4) 校级比赛(包括同级别其他学校的友谊赛成绩) 1%

  注:学生社团应主动在期末向办公室上报相关获奖情况并上交相关证书复印件,组织部方可加分。

  2、学生社团的刊物创刊及发表审批情况(百分比为5%)

  (1)经审批 5%

  (2)未经审批 0%

  (3)未经审批,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扣5%没收查处,取消该学年社团考核资格,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注:因文学类社团主要活动以文学刊物发行为主,故此条仍可适用。

  3、学生社团参与校外组织(一般限制同类学生组织)交流合作活动(百分比为5%)。需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参加。

  (1)上交邀请函,填写参与申请表审批情况

  ①经审批 2%

  ②未经审批 0%

  ③造成不良影响 扣2%警告处分,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2)活动过程(由各大分会派人参与) 3%

  工作程序:由各分会记录整个活动过程,并协助该学生社团的交流工作。

  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责令其整顿或撤换负责人,直至取缔该社团

  1、 违反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2、 不服从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管理者;

  3、 六个月内无任何活动,机构涣散者;

  4、 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者;

  5、 未经批准,私刻社团公章者;

  6、 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者;

  7、 累计收到5次警告处分

  五、短期考核

  为促进各社团活动的开展,为学年末综合考核提供依据,社联对各社团进行短期考核。

  1、 不定期在校区内开展问卷调查,对前段时期内各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打分,社联综合问卷结果,存档。

  2、 每两个月进行小规模的考核,程序与学年末考核相同,结果上报校团委,校团委与社联各存档一份。

  注:短期考核将作为学年末考核的参考

  六、先进个人的评比

  各社团按照自己的考核办法对会员进行内部考核,对表现优秀者可以推荐参与长安大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

  凡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者,其评优比例不超过3%,会员人数在50至100人者,其评优比例不超过2%,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者,其评优比例不超过1%,会员人数以注册登记数量为准。

  七、标兵社团的评比

  根据动态评定和综合指标测评,确定甲、乙两个等级的学生社团后,从甲级学生社团中选出若干有较高声誉、形成特色、组织体系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工作状况良好的学生社团进行标兵社团评选。

  (一)、评比程序

  1、 该学生社团必须是长安大学的甲级学生社团;

  2、 评比由材料评定确定;

  3、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人员对参评学生社团的自评材料进行初评(参照评比条件),然后交由校团委进行复评;

  4、评比的最终结果由校团委领导批准后抄送各院系团委、学生会,同时向全校公布标兵社团名单。

  (二)、标兵社团评比条件

  A、 自评材料

  1、 社团评优申请;

  2、 社团年终总结;

  B、 评估内容

  1、 模范遵守《长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2、 负责人品学兼优、吃苦耐劳、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3、 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

  4、 学期初有创新的计划,学期末有完备的总结,活动有纪录,社团有档案资料;

  5、 组织过若干个能代表本社团特色、创新的主题活动;

  6、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自己,积极进行网络建设,建立本社团的主页;

  7、 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八、奖励措施

  1、 标兵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是当届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2、 标兵社团有资格直接推荐2名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占指标);优秀社团有资格直接推荐1名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占指标);

  3、 标兵社团、优秀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将得到校级通报表扬及奖励;

  4、 得到学校的经费重点扶持;

  5、 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加分在《长安大学学生综合评分办法》上有明确的界定;

  6、 各社团成员的获奖证书均加盖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公章。

  7、 各社团除了对本社团表现出色的成员加以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以外,不得擅自颁发证书予以奖励。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学生社团联合会,最终由校团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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