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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的简介
国家开放大学前身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年7月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办好开放大学”,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将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等五省市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确定为“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试点单位,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来国家开放大学的简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型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并举,实施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国家开放大学是在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办学组织体系跨行业、跨省(市)、跨区域,立体覆盖全国城乡,包括总部、分部、学院和学习中心,依托各种社会力量,与国内外一流大学、部委行业、知名企业、中心城市,建立支持与合作联盟。按照“统一战略、共同平台、资源共享、相对独立、错位发展、各具特色”原则运行。目前,在学生规模359万,其中,本科生109万,专科生250万,包括20万农民学生、10万部队士官学生和6000多名残疾人学生。
理念愿景
国家开放大学秉持“开放、责任、质量、多样化、国际化”办学理念。强调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重点关注广大基层、农村、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需求,通过集聚、推送优质教育资源,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机会和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教育公平。经过若干年努力,把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所真正的新型大学,世界开放大学体系中富有中国特色的一流开放大学,我国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柱。
学科专业
目前,开设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69个。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特点,科学、合理、灵活地设置新专业,建设优质特色学历课程。举办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社区教育、老年人教育、技能培训等,开设休闲娱乐、兴趣爱好等非学历课程。
培养模式
实行注册入学、弹性学习、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推进以学习者为中心,基于网络自主学习、远程支持服务与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每个学习者拥有个人学习空间,享有个性化的远程学习支持服务,学习成果时时测评,形成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保证教学过程与学习质量。
学分银行
通过具备学分认证、转换、存取等功能的学分银行,为学习者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对学习者各种学习成果进行认定、换算和兑换,授予相应证书。实现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与转换,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沟通与衔接。
国际合作
与38个国家和地区的128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是世界远程开放教育理事会(ICDE)执委会成员单位、亚洲开放大学协会理事单位。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合作建立全球第一家网络孔子学院,对外汉语教学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线境外学生近万人。
技术支撑
依托国家开放大学远程开放教育云平台、各种网络系统和学习终端,实现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的信息化。拥有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和109个区域分中心,集聚各类优质课程18000多门,资源总量40TB。
组织体系
编辑播报
国家开放大学是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地方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的一个完整的教学和管理体系。目前,国家开放大学的办学组织体系由总部、分部、地方学院、学习中心和行业、企业学院共同组成,是国家开放大学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实现办学网络立体覆盖全国城乡,为我国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继续教育服务和学习机会的重要保障。
国家开放大学体系结构和运行机制如下:
体系结构
(一)总部
总部是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的核心领导机构。总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的办学宗旨、使命、特点,研究制定宏观政策、发展规划、质量标准、教学流程,全面统筹办学组织体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教育信息化、学分银行建设等工作。总部依托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建。总部要不断适应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和内部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定位,科学设置、调整相关机构,理顺内外部关系,研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引领整个办学组织体系建设与发展。
(二)分部
分部是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在各省、区、市设立的分支领导机构。分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政策规定和统一办学标准,负责所在区域地方学院、学习中心的建设与管理,面向区域组织开展教学、科研、特色专业课程建设、质量检查评估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学分银行分中心建设等工作。分部依托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等高等学校,在自愿平等、权责明确的基础上合作共建。分部要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改革的整体框架,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应的教学和管理机构,统筹区域内办学工作,保证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学院
学院建设包括地方学院、行(企)业学院、专门学院和实验学院的建设。
1.地方学院。地方学院由分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建设标准在所属区域设立并管理。地方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政策和所在地教育需求,围绕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和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招生、教学、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2.行业学院和企业学院。行业学院和企业学院是由总部或分部与国家级行业协(学)会和大型企业合作建设的学院。行业学院和企业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政策和行业企业在职人员学习需求,开展具有行业企业特色的人才培训、培养工作,通过学分银行实现行业企业培训项目与国家开放大学相关学科专业及课程的融通、衔接。
3.专门学院。专门学院是由总部或分部根据特定人群学习需求,与相关部委和机构合作建设或管理的学院。专门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政策和特定人群学习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以及相应协调、管理工作,不断满足特定人群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4.实验学院。实验学院是由总部或分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和技术发展趋势建设的学院。实验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办学模式、培养培训模式、技术支撑模式、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认证模式,以及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与考试方式等,开展相应的实验探索和改革创新工作,引领和推进国家开放大学的改革发展。
(四)学习中心
学习中心是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直接面向学习者开展人才培养、培训的基层终端。学习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在分部和学院指导下开展招生、考试和具体的教学管理、教学辅导和学习支持服务工作。学习中心由分部或分部授权的地方学院和行(企)业学院、专门学院、实验学院,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政策、标准,在相应区域、行业企业中设立并管理。要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经济社会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心的研究、建设和管理工作。[3]
运行机制
(一)理事会和校务委员会咨询决策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以参与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建设各方代表、教育部代表和其他社会代表等为成员的理事会,主要就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基本制度、重大改革发展事项等进行研究审议、决策咨询和检查监督。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以学校校长、分部校长等为成员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决算,以及教学改革、质量保证、教育信息化、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等工作。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学术、学位、质量等专门委员会,推进学术自治和质量管理。
(二)统一办学和分级管理机制
为保证办学水平、质量、声誉、品牌,不断做强做大学校事业,国家开放大学实行统一办学,办学发展目标、教育教学基本制度、人才培养标准与模式以及学科专业、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考试方式等,实施“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统一评价”,实现教学、管理、服务等业务工作的一体化运作。内部管理按照总部、分部、学院、学习中心的职责和任务,实行分级管理体制。要加强总部和分部的统筹管理作用,总部统筹全国,分部统筹区域。
(三)错位发展和资源共享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是由不同性质、特点的高等学校、行业企业和相关社会机构合作共建组成的,实行错位发展和资源共享的有效机制。分部和行(企)业学院、专门学院、实验学院可根据“错位发展”原则和相关建设标准,开设有特色的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主讲、教材主编、课程主持教师可以从总部、分部教师或高校、行业企业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家学者中聘请。整合体系教师资源,组建教学团队,加强教学支持服务。实现数字图书馆和学习资源共建共享。
(四)成本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在办学过程中的任务分工,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办学基本条件。学历教育按课程学分收取学生费用,并根据共同协商的比例划分使用。非学历教育以项目协议方式明确具体经费投入与分配办法。
(五)自愿加入和依规退出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组织体系探索实行“自愿加入、依规退出”机制。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和其他高等学校,以及相关行业企业、社会机构,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政策规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参与相关分部、学院和学习中心的共建共治工作。合作办学过程中,有意退出者,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退出;对未能有效履行合作共建职责的,国家开放大学可要求其退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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