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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方案1
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深入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1号),持续推进《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61号)、《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就业〔20xx〕104号)、《关于印发<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产〔20xx〕2号)的落实,扎实做好全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六稳”“六保”总体要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农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和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促进乡村宜居宜业、生产兴旺发达、农民富裕富足,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高乡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镇、村人社基层平台服务功能和就业前哨作用,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全面提升农村就业信息化水平: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及就业基础数据全部纳入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全面提高农民工技能就业能力。开展大规模就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基本掌握一门就业技能或农村实用技术。20xx年,全省农技工培训3.6万人,创建省级劳务品牌培训基地12个以上。
——全面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全省每年新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2万人,建设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120个以上,吸纳就地就近就业6000人以上,20xx年,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累计达到12万人,全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亿元。
——全面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实现多形式、多渠道促进就业。20xx年,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达100万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就业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基础建设规范年”活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就业工作责任,完善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功能,提升基层就业服务队伍能力和素质,提高就业服务综合效能和工作质量。建立就业目标责任制。将就业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分解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基层平台人员业务能力。各市(州)每年定期组织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统计分析、就业系统操作使用等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相关人员赴省内外就业先进地区进行观摩学习,开拓思路和视野。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企业用工、重大工程项目用工台账,精准掌握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企业用工、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员、农民工就业岗位推送员、就业网络平台信息播报员等志愿者队伍,实现精准高效人岗对接。发挥吉林就业创业网、智慧人社、抖音、快手、微信群等媒体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
(二)推进农村就业信息化建设。按照“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版化、机制化”要求,全面推广应用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农村就业管理模块使用功能,实现农村就业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夯实就业创业基础信息。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创新信息采集渠道,综合运用微信建群、电话联系以及走访入户等形式,及时准确收集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并组织做好信息录入工作。20xx年底前,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人员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拓宽就业信息系统应用范围。将返乡创业基地建设管理、返乡创业优秀项目储备、返乡创业培训和创业带头人培育等工作纳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返乡创业信息的精准化管理。发挥统计分析功能。落实市、县两级统计数据核查、会审制度,实现各类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分析制度,定期研判就业形势,做出准确评估。
(三)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以返乡留乡农民工为重点,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开展培训意愿调查,根据培训需求分类开展培训,培训后提供不少于2个就业岗位信息,促进就业。实施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县域内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等用工需求,对返乡留乡农民工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等新领域技能培训,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围绕现代农业生产、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经济管理等项目内容开展培训,提升返乡留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强化“两后生”培训。对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组织参加技工院校开展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通过订单、定向等培训模式,对“两后生”进行就业政策、务工常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帮助“两后生”实现就业。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围绕市场需求,依托资源优势,组织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创建劳务品牌培训基地,着力打造具有当地特色劳务品牌,推动形成“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品牌发展格局,扩大品牌就业规模,增强品牌影响力。
(四)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依托农业农村资源,挖拒农业多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稳定一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20xx年打造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000家。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延长农业产业发展链条,吸引农民工在农产品仓储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农业后端行业创业就业。鼓励发展新业态培育一批。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开发旅游观光、农耕体验、康体娱乐等产业;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发挥全省电商平台作用,发展电子商务、直播直销、网红带货等新业态。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吸纳一批。抓住补齐“三农”短板,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机遇,开发涉农项目用工潜力,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加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等政府购买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群体就业。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实施返乡留乡农民工创业推进行动,引导返乡留乡索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定农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新业。推进省市县三级返乡创业基地及返乡创业联盟建设,促进返乡创业企业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强化返乡创业培训,力争使每一名待创业和已创业的农民工都能接受1次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初次创业补贴;对在乡镇地域内建设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依据命名等级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对县域(镇村)的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业、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农村小作坊(包括网店)等按规定实施用电补贴;对返乡留乡农民工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按规定可以申报贴息贷款。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的原则,以无法离乡、无业可就的农村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农民工为重点,整合各类资源,开发乡村保洁、治安协管、道路管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
(五)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建立就业监测机制。将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情况纳入就业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就业情况,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提前制定大规模返乡留乡就业应对预案。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加大就业服务力度,依托基层平台,对未就业人员及时提供3个以上工作岗位信息,促其尽快就业;对就业转失业以及从省外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推介工作岗位,保证其不挑不拣72小时就业;对有意愿自主创业人员,及时提供创业项目推个和创业指导服务;对就业困难农民工,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促进尽快就业。建立调研督导机制。加大调研督导力度,省市两级每年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工作进行调研,对制约农民工就业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各地推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工作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推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二)强化政策落实。认真梳理农村劳动力和脱贫人口
就业创业政策,形成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建立政策落实通报制度,确保就业政策应落尽落,全面消除政策落实空白点。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让返乡留乡农民工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积极培树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营造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XX市工商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促进宜春经济赶超发展,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畅通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改善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环境,紧紧围绕“发展、服务、稳定、和谐”这条主线,充分履行工商职能,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和“多设路标、少设障碍”的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促进个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对象
1、返乡农民工:凭外出务工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和本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本人外出务工的证明,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2、国家规定的六方面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伤残人员、“两劳”释放人员,按原有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完备证明材料的,享受优惠服务。
三、优惠政策
1、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农民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即到即办,不受作息时间影响,优先受理,材料齐备的当场发照,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省工商局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
2、对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允许其自行申报出资数额,申办一般性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注册资本降低至3万元人民币。
3、将办理筹建经营项目的优惠政策扩大到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范围,采取“三通”措施,即: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即时畅通;要件具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补正,适时变通;材料不具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沟通。
4、对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收一切费用,对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项目的允许试营业半年,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注册登记。允许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当地登记机关受理后报省工商局核准。
四、服务措施
1、开辟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绿色通道”专门服务窗口,市注册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局在注册窗口和基层分局的办证窗口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申办营业执照绿色通道”指示牌,明确专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工作。制作“XX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农民工返乡创业申办营业执照联系卡”。
2、规范办结时限。对申请个体注册登记的.,提供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发照。坚决杜绝在申请材料完备的情况下,服务人员拖延受理审核发照情况发生。
3、突出优先服务,急事急办的原则。对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扶持的,由返乡农民工带回在外务工信息和生产经营技术,能起示范带动作用,需创办经济实体申请办照的,要主动和地方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了解服务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主动、高效的全程服务。
4、做到特事特办。关注边远地区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创业的需求,提供创业信息,提供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咨询,提供申报材料书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送照上门。
5、强化行政指导。采取信息公开、事务提醒、申办导示等方式提醒其限期办理和补齐相关文件,引导其快速申办工商登记事务,帮助其正确办理相关登记及确认服务。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树立地域优势意识、因地制宜创业意识、有序入市稳步发展意识,帮助其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建立返乡农民工登记办照信息资源库,尽最大可能的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帮助选准选好创业项目。
6、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对进入基地或工业园区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集中上门办照服务。
7、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实施“两查处一规范”,着力扫清返乡农民工创业障碍,即:加大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农民工进入市场创造公平的环境;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违法合同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欺骗和误导返乡农民工,牟取不义之财的恶劣行径。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和劳动力市场的经营行为,清除不良就业引导,打击提供虚假就业的行为,让返乡农民工真正能够进入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到思想、措施、责任到位。
(二)严格履行承诺,确保通道顺畅,按照“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依法许可与提高效率并重、确保安全与降低门槛并重”的原则,积极稳妥地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记注册服务。
(三)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做到少检查、多支持,少监管、多服务,少限制、多促进,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方案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xx〕4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xx〕52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盘活存量与制造增量并举、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根据不同产业类型在不同功能区域之间合理布局,加快培育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加快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力争到20xx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分功能区域明确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多业并举原则。都市功能核心区主要依托楼宇经济,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商贸、文化创意、都市旅游、餐饮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都市功能拓展区紧扣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物流会展、仓储配送、软件研发、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等支柱产业发展方向,积极鼓励农民工利用自身经验和技术创业。城市发展新区主要以各类园区平台为依托,大力发展装备、化工、电子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商贸流通、休闲旅游和现代农业等产业。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要求,利用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农民工在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民族工艺品加工和现代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创业。
(二)积极发展产业链配套。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发展产业链配套。对已有相当基础的产业,补齐产业链中的缺失环节,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做大规模,做优配套。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提升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完善产业链。鼓励和引导企业间联合组建产业联盟或研发联盟等新型合作模式,强化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三)鼓励开发返乡创业项目。发挥返乡创业人员既熟悉外地市场又熟悉家乡资源的优势,利用本地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抓住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新机遇,联系、吸引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带着发达地区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回乡创业。创新区县(自治县)合作招商模式,通过对口帮扶、异地建园、劳动力输送等方式,协同推进返乡创业工作。
(四)合力搭建返乡创业平台。在全市首批打造2—3个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县、3—5个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县。按照“孵化园+创业园”的模式,重点打造一批市级重点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园和返乡创业园。在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支持巴南经济园区围绕汽摩制造和数码电子配套产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城市发展新区,重点支持江津德感工业园区围绕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綦江工业园区围绕汽摩整车及零部件产业、绿色节能建材,永川“种苗云港星创天地”围绕特色植物种苗生产开展返乡创业。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重点支持开县工业园区围绕食品加工、电子机械,开县厚坝镇现代农业园区围绕现代农业,巫山工业园区围绕轻纺服装、电子产品,秀山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围绕食品药品、消费电子、纺织服装,酉阳小坝返乡创业园围绕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木材产业等开展返乡创业。
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给予基地一定补贴,所需经费在区县(自治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返乡创业园,根据其财政贡献和吸纳就业人数等情况,市、区县两级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对返乡创业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积极协调各类园区,引导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入住,在标准化厂房等设施设备使用上给予大力优惠。因扩大产能需建设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扶持政策。
乡镇、村可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园、小企业基地、旅游乡镇、商业街建设,在规划小城镇建设中预留部分土地或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农民工等人员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利用闲置的农村撤并中小学校舍、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支持农民工利用自家宅基地发展农家乐等实体经济。
(五)加强返乡创业融资支持。加大返乡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力度。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设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承贷银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拨补。
多渠道满足企业发展壮大融资需求。积极搭建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企业建立项目对接。组织有意向的社会投资人、风投公司考察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和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直接融资。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订单质押、动产抵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等多种融资方式。建立和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等新型金融业务。将有市场、有赢利能力的返乡创业企业纳入银行转贷周转机制支持范围。
(六)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及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将农民工返乡创业纳入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符合现行稳岗补贴政策的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稳岗补贴。
(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成为个体工商户、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
(八)构建返乡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全市统一的返乡创业项目库,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服务。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充分利用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扩大农民工创业培训项目范围,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纳入GYB(创业意识培训)补贴范围,对农民工分类开展GYB、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提升你的企业培训)等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推介返乡创业企业产品,搭建产品推广展示平台。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引导发展壮大的返乡创业企业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区域内分散化生产的中小企业对外打造统一品牌。
(九)加强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物流、冷库等基础设施投入,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帮助农村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共建、联网、共享。构建农村互联网信息主流门户,建设基层信息服务站,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构建农村网络销售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
(十)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鼓励大型科研院所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各类创业者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鼓励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的众创空间加速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扩展、复制,不断输出新的创业理念,集聚创业活力,帮助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解决创业难题。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务环境,大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二)整合部门资源。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特别要加强资源要素整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到位,确保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争取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积极申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等试点,争取更多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充分调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定期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宣传推介活动,支持建设企业展览展示平台。支持开展企业品牌宣传推广,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宣传品牌,扩大品牌的社会影响,扩大企业知名度。开展返乡创业之星和优秀返乡创业企业评选活动,宣传创业典型事迹,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方案4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是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重要载体。按照吉林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总体部署,为推动全省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拟在全省范围开展20xx年度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要坚持省、市、县三级基地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要坚持扶持和服务两手抓,充分发挥好资金撬动作用,突出抓好服务功能提升。要把握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助力区域品牌特色发展的“三个助力 ”建设方向。
二、目标任务
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承载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较强的省、市、县三级基地,带动创业,吸纳就业,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年内计划建设省、市、县三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120个(见附件),形成三级基地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发挥基地就业帮扶作用,以基地为载体建设就业帮扶车间。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开展调研。6月底前,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基层了解返乡入乡创业实际发展情况,通过线上问卷、交流座谈、实地踏查等方式,围绕基地建设、培育库建设和扶持服务等方面难点堵点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制订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建设标准。6月底前,各市(州)可根据域内申报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参照20xx年省市县基地建设指导标准,制定市、县两级基地建设标准和认定条件,并下发文件组织实施。建设标准要把握“三个助力”的建设方向,对带动脱贫人口创业就业较多或已命名的就业帮扶车间申报项目,省级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边境村、空心村和肉牛养殖等申报项目,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政策倾斜;重点支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申报项目,加大对区域特色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在疫情防控和保耕复产中受到表彰的申报项目。
(三)加大培育力度。实施省、市、县三级培育库建设是三级基地建设的基础工程。各地要依托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省市县三级培育库建设方案(另行印发)开展本地培育库建设工作。培育库建设要坚持“广泛收入,逐级推荐”的原则,市县可在本级基地建设标准基础上降低入库条件,对经审核通过项目做到应收尽收;对经评审命名且符合上级入库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推尽推。要做好入库项目的培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已入库项目,可择优命名,给予资金扶持。
(四)开展“三送”服务。开展“三送”服务是基地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开展“三送”服务作为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重要举措。一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用情用心用力的服务,不断提升基地建设水平;二要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三送”服务提升基地带动创业和吸纳就业能力,把基地“扶上马”再“送一程”。三要理清工作思路。“三送”服务在时间上要贯穿全年,内容上要结合需要,形式上要力求多样,对象上要涵盖本级全部入库项目。四要力求务实推进。各地要认真调研归集项目单位在经营管理、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包装推介、销售渠道等方面需求。根据共利共赢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方法,政府嫁接院校、电商等资源,市场粘合利益双方,社会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三送”服务。五要保障措施到位。推荐上级培育项目由本级主要领导包保,每季度走访一次,了解需求,开展服务;市县每半年组织一次创业人员培训,交流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要利用好“96885吉人在线”等平台资源,结合需求适时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对同类创业项目每年组织农技工培训,市级不少于2次,县级原则上不少于1次。
(五)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市县要扎实推进基地建设,通过有作为、有成果的工作争取市县两级资金支持。要了解相关部门资金使用方向,多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要把专项资金使用好、管理好,切实做到“三个优先、三个确保”。“三个优先”即:优先支持“三个助力”方向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处于成长期、上升期、有潜力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有示范性、代表性的农业和涉农申报项目。“三个确保”即:确保专项资金到位率100%;确保资金执行率100%;确保省级专项资金不挪用、不挤占。20xx年市级基地补助资金发放与省级基地同步进行。
(六)基地评审认定。各地要在10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基地评审认定工作。市县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分阶段制订评审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评审流程、评审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三个助力”建设方向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要坚持择优命名、逐级推荐原则。20xx年市县两级基地评审项目申请日为20xx年5月31日,申报单位需提供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的相关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站位。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对解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缓解人口流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三级基地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级基地建设将更具活力、更有价值。各级人社部门要自觉树立推进基地建设就是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地就是服务经济建设的思想意识。要把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基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把基地建设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县两级基地建设标准和培育库入库标准于6月底前报省厅(省就业服务局)备案。
(三)实施目标考核。省厅将把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就业创业目标责任考核。对各地基地建设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带动创业和吸纳就业情况)、社会效益指标(带动脱贫人口创业就业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增收致富情况)、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含因素法下达资金)、服务基地和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考核。以上内容包括县(市、区)分解指标完成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年度内,各市(州)要选树2个创业基地优秀典型、总结1篇抓基地建设的经验材料,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期刊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基层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下半年,省就业局将组织召开“三送”服务经验交流会,选取部分市(县)典型做经验介绍。
返乡创业就业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在外人员返乡创业,推动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稳定扩大就业,根据上级有关返乡创业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引领作用,推动返乡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平台进一步完备、服务进一步改善,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创业机会,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促进在外济宁人员返乡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引领作用。力争20xx-20xx年,每年扶持创业9000人以上,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万人,其中20xx年6.3万人、20xx年6.3万人、20xx年6.4万人。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创业信息对接。以县(市、区)为单位,发挥基层服务平台作用,利用大数据共享等渠道,定期开展返乡创业群体摸底调查,精准掌握年龄、学历、技能、身体状况、培训意愿、就业需求等要素,建立专门服务台账。梳理汇总返乡创业政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人社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持续加大创业政策、产业发展、乡土文化、优势资源等的宣传力度。
(二)完善创业平台载体。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平台建设,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平台和专业化服务,优先推荐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入乡创业者就地就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租金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
(三)强化创业培训工作。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积极探索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者特点,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提供不少于136课时的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主体要做好培训人员创业跟踪服务,为学员提供开业指导、创业贷款和创业服务资源对接。
(四)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在春节、中秋节等返乡回乡高峰期,面向广大返乡人员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送服务”集中服务活动。依托人力资源开发、创业辅导等创业服务机构,为返乡入乡创业团队提供“初创扶持、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举办“项目路演、实操实训、沙龙讲堂、导师把脉”主题活动,为返乡入乡创业项目提供前期智力支撑、决策参考和学习交流;重点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遴选一批科研人才、政策专家、会计师、设计师、律师等,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技术要点等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可结合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需求,在省外和省内重点市设立返乡创业服务站,并根据服务效果,统筹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奖补。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农民工等返乡创业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xx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的可申领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请50%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强化创业金融服务。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扶持范围,放宽返乡人员创立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其中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下调为8%。放宽免除反担保范围,返乡创业人员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返乡创业人员贷款额度上限,并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
(七)发挥创业典型带动作用。举办济宁市创业大赛,通过大赛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创业热情,提升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每年组织“雏鹰计划”创业训练营、创业师资培训班等培训,开展“济宁市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济宁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选树创业典型人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争创一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街道(乡镇),在全市范围建立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服务配套、创业资金充足、创业成功人数增多的创业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就业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市人社局有关科室、单位要强化协调沟通,整合各种资源,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将返乡创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受众面广、宣传效果好的新媒体,大力宣传促进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返乡创业典型案例,讲好创业故事,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返乡创业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措施,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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