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自检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路政自检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路政自检自查报告1
为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提高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保障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按照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曲监发【20xx】5号)有关要求,我局路政科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展开了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工作,我科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的工作机制,并配备法制联络员,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我科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0名,均已取得交通部或省行政执法资格,并定期参加我局,科组织的执法培训或相关业务学习。
2.行政执法开展状况
一是文明执法方面:我科执法人员一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关于曲阜市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禁令》开展执法,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我科对相关执法程序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款如数上交财政。建立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行使行政许可权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行政审批依据,主体,程序,时限。
三、行政处罚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为止,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能够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
二是在执法中按照执法程序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三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四、行政许可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确立的,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我曲阜境内路政行政许可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管理秩序的稳定。20xx年以来,交通运输局路政科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便民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是,整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随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和调整,我科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公示的法律法规,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等进行了梳理,上报,并对公示材料进行了更新。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和制度严格把关,规范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许可。
三是,全面推行“一站式”交通行政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入路政科处理室办理,路政科将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路政科处理室进行“一站式”办理。结合处理室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标准,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收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应对措施。
经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询问笔录过于简单。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笔录也都能够写出案件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比如: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问题还不够细。今后,我们将督促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对待询问笔录的制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
2、文明用语方面。
关于文明用语,所有执法人员都经历了学习,实践和考核。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都能做到彬彬有礼,但偶尔遇到飞扬跋扈,蛮不讲理的车主,个别年轻执法人员在控制情绪方面略显经验不足。
我科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交通行政运输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路政自检自查报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我局主管领导和路政大队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及军训1次,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同时为了检查学习培训内容,我队要求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停职学习,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路政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区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赣价费[20xx]100号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路政执法显得十分被动,希望今后政府相关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中队拟利用我局网站及学习读本等活动载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交通行政执法,举办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交。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公路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路政自检自查报告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路政管理收费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开展了涉路项目收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自查。
自我站收费项目变更后,我站领导高度重视,把路征收费行政许可工作当做路政收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也是我站路政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我们及时组织班子成员、路政管理科、站财务负责人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由路政管理科带头负责清理自查工作,并对路政管理科工作的业务知识进行了摸底考核,对存在法律条文不清及收费项目不明朗的工作进行了再教育。
二、自查情况。
根据通知精神,我站对20xx年所涉及的路政收费进行了全面统计,共收取40户(处)平交道口、埋设电缆/管道、非公路标志等费用287760元,签订平交道口、非公路标志管理协议、树木采伐管理协议60份,办理行道树采伐事务9起(次)。经过以上自查,我站的收费工作做到了:
(一)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公路损坏赔偿费及公路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经发〔20xx〕30号)收取各项 路政费用,特别实在涉企收费工
作中,无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等行为发生。
(二)所有路政收费行为都是依据(陕价经发〔20xx〕30号)标准收取,无依据地方政府越权制定标准乱收费的行为。
(三)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出现。
(四)没有乱摊派、索要赞助等违法乱纪行为。
(五)无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路政收费行为。 通过自查工作,我站已经规范路政收费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中,并建了规范路政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今后,我站将一如既往的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行为规范的要求,认真实施路政收费管理工作,并积极发挥我站路政管理科的职能作用,为今后路政收费工作的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