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用工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用工自查报告1
广东省科技厅: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直接指导下,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5.28会议精神,成立了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积极在全市开展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抓紧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省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xx〕168号),我市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要求,组织了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初步自查报告如下:
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情况:
1、组织领导。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召开后,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全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落实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曾瑞如为组长,市政府林敏副秘书长、市科技局王辉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等市直19个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
2、方案制定。根据省、市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要求,我市制订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经充分征求意见,7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LED照明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工作和组织政策保障措施,提出用三年时间普及全市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市完成分期分批改造完成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工作任务。根据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正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
3、配套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实施方案》,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配套政策,把城市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列入20xx年度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给予引导扶持。
4、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相关宣传,介绍LED有关知识、政策和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邀请省南方电网能源公司有关专家作LED路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操作流程及运作方式培训,并深入各县区指导。
分解落实计划进度情况:
1、分解目标任务。揭阳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和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在9月20日前,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制订好并上报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市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了任务。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推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把使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负责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设计规范,使供电设备的设计更有利于LED照明产品的使用,市城乡规划局在报建阶段全面提出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建议;揭阳供电局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基于LED照明的最低能效标准,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中配合做好对申请用电(增容)单位的照明系统进行能效评价。市监察局负责督导和检查项目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对改造工程节能效果进行第三方核算;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针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特点,协调落实LED照明产品应用和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和采购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LED照明工程使用LED照明产品的质量监管;市统计局负责节能数据统计;市金融工作局要适应LED照明工程和EMC业务的要求,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按省联席会议文件要求,报送公共领域照明情况统计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进展情况。
2、严格市场准入。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项目立项、节能评估、工程招标等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LED灯全部采用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标杆体系推荐示范产品目录(20xx1207)中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ZPGD-L10160W、ZPGD-L101120W、ZPGD-L10180W。
3、严格工程质量。建立跟踪检查工作制度。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合同严格规定,路面照度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并且不低于改造前现有路灯的照明亮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都已完成建立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工作,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今年来,全市已完成新建LED灯具59842盏(其中路灯7700盏,景观灯52142盏),占年度任务61158盏的97.8%,路灯、景观灯的改造和新建工作都按规定时间提前完成任务。
(1)市区试点工程情况。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绿色节能LED路灯,负责投资、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对揭阳市区9016盏路灯,采用一对一替换的.方式用LED路灯替代原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截止到目前,项目完成施工7700盏,占项目总体的86%,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改造进度任务的150%。市区LED公共路灯照明改造工程实施后,节能将达62%以上,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
(2)各县(市、区)进度情况。揭东县计划改造城市路灯7913盏,计划新建城市路灯240盏,已完
成招标240盏,计划新建景观灯1987盏,现已按计划全部完成新建景观灯。揭西县对县城霖都大道、京棉公路的路灯进行LED改造,目前已完成工程中的LED照明路灯的招标工作。其他县区也都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3)农村地区示范项目情况。各县(市、区)都按要求选择示范点开展示范带动,如榕城区选择仙桥街道的西岐村、美西村,梅云街道的潮下村,榕东街道的梅兜村作为示范点。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大部分已选定农村示范点,并进入改造规划、设计阶段。
2、工程质量保障情况。按规定公告工程招标及进展情况。开展跟踪检查或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环保经济的原则,开展旧灯具回收利用。
3、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揭阳市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工程》计划项目,并已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答辩。通过有关政策措施、资金安排等支持LED照明改造工程。对未按期改造的政府及部门督促其制定计划措施。
用工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应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核定用工数量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原则上只减不增,因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增加的,应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用工控制数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任务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市本级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审批管理单位)尚缺编的,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经市编办核准可顶编使用编外用工。已经满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聘用编外用工,确因工作需要的,报市编委审批。编外用工控制数经市编委或市编办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书面函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编外用工实际使用人数大于控制数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2、差额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备案管理单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需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自行聘用编外用工;未经备案已经自行聘用编外用工的单位,需在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按程序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办或备案不通过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三、明确分类管理
编外用工使用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及普通事务性等岗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三类岗位:
1、管理类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1)执法辅助岗位: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普通辅助岗位:尚未实行服务外包,协助开展业务、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专业技术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专业技术类岗位可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及以下岗位。
3、工勤技能类岗位:从事工勤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工勤技能类岗位可根据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和高级工及以下岗位。
四、规范招聘使用
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做好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各单位根据编制、人员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内制订年度编外用工招聘计划,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实施。
2、编外用工一般实行公开招聘。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外用工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3、公开招聘的编外用工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编外用工招聘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履行编外用工核准审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个人,经办部门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用人单位招聘的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管理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编外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在编外用工签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相关人员信息。
6、对于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聘条件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编外用工,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7、强化考核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编外用工的教育和管理,设定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内部分配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提高工作效率,考核结果要与编外用工的使用和待遇挂钩,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管理
1、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年终考核奖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具体标准详见《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2)年终考核奖发放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编外用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办提供的编外用工实有人数和现行编外用工人员预算标准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所需资金超出年初预算的,用人单位可在人员经费结余资金中统筹解决。
3、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薪酬福利可与业务量挂钩,可实行“同工同酬”,工资薪酬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行总量控制,但不超过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六、加强监督管理
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研究政策措施。
市编办负责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的审核、下达等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审核备案,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管理办法政策制定、岗位分类、计划核准、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全额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支付核算以及人员经费支付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和上报,对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编外用工岗位设定、协议(合同)履行、待遇分配、岗位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本意见要求核定、招聘、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将核减或停止核拨其编外用工经费,冻结其编外用工核定控制数,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用工自查报告3
根据上级对我公司用工检查的要求,为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我公司于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自查分析会议。
会议上对照十一条检查标准进行了积极的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为公司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手续完备,资料归档。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除帮扶团队,其余全部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档案已建立。
2、依法在当地劳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在册职工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已按照规定及时缴费投保。
3、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建立了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花名册已建立,职工基本情况已建立档案。
4、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并且资料完整。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已建立归档。
5、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有关待遇执行不到位、劳保福利未按时发放(没有)。
7、是否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劳动用工内部管理制度。我公司对以上问题已做了细致的'排查,但由于水平有限尚有一些工作未做到位,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和静县公路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用工自查报告4
根据中xx陕人力〔20xx〕62号《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分公司组织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管理部分
为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我公司制订下发了《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xx市分公司c类用工管理细则》、《xx市分公司c类用工岗位分类、职业发展通道、各层级任职条件》等规范性文件,其中《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均征求了法律事务和工会方面的意见。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部共进行了2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用工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涉及用工制度建设、财务费用核查、工作现场抽查等多个环节,对于查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工作持续性较强,效果突出。针对个别单位用工形势不佳、管理制度有缺失等问题,我部用工主管能够上门支撑,一对一辅导,制度缺失的我部提供模板后共同修订,用工形势不佳的我部一起分析原因后确定工作整改措施,做到了授人以渔。
(一)合同制员工管理。按照省公司下发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我公司在办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签、中止时,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未存在漏洞。对于退出人员,
二、完善手续,规避风险。
(二)派遣制员工管理。按照派遣制用工的定义,我公司重新划定了派遣制员工的名单,并按要求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时,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同时严格进出手续,劳动风险相对较小。
(三)代管外包管理。我公司要求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完善,并规范了外包协议,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代管外包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混岗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规避。并严格外包人员的进出程序,杜绝随意调动的问题,加强了管理。
(四)农村统包管理。因为农村统包管理松散,极易形成劳动风险,为此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目前公司不存在农村统包人员。
二、岗位梳理情况。根据标准岗位目录,我公司对全部岗位进行了梳理,目前基本完成,岗位名称数量大大减少。但部分关键岗位的认定和对岗位评估与业务部门的`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理顺。
三、其他
(一)由于目前成本不支撑,加之业务管理、业务协同相对复杂,代管外包转真外包难度较大,目前用工量较大的营业、维系、客户经理、客户端维护岗位难以实现真正的外包。
(二)目前公司合同制、派遣制、代管外包制员工的相互混
岗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非合同制员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正在完善中,但成本压力巨大。
特此汇报。
用工自查报告5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6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用工自查报告6
我临吉高速s21标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共计用工人数3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农民工322人(女工16人),项目部为了更好的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解决目前农民工普遍存在问题,特制定以下制度及措施:
农民工管理制度及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雇工权益保障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xx]22号)、《招标文件》、《山西省重点公路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办法》等有关规定,响应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号召,根据建管处下发的《临吉高速公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项目部结合自身情况,为使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在我标段的施工队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
第三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将农民工花名册及工资数额上报业主,交由业主审核。
第四条、招用农民工名册必须备案项目部,项目部再上报业主和监理备案。
第五条、工资按完成工程量计发,同时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
第六条、工资必须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将记录保存至工程竣工。
第七条、实行工资监督制度。推选工资监督员监督工资发放情况,并向业主反馈情况。由项目部财务发放到民工手中。领工资人员必须本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出具的工资借据,项目部财务才可发放。
第八条、若因生产经营问题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必须说明情况,并与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可延期支付工资。
第九条、为避免劳动用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纠纷,各施工队必须统一按照项目部要求,与劳动用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且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标准和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同签订情况:
我项目部农民工均签有合同,合同签订数共计322份。
工资发放情况:
现已六月,农民工工资应发至5月,应发人数322人,实发至4月,实发人数322人,其中5月份农民工工资正在办理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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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7日
用工自查报告7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沭人社发[20xx]10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及时组织人员,认真的对本单位劳动用工情况作了全面清理,积极开展了劳动用工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劳动用工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由人力资源部长任组长亲自抓,小组成员积极配合,按劳动法律规定,对本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应缴纳的有关费用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保劳动合同有效和劳动者公平就业。长久以来,尽管企业效益一直不好车间发货任务时多时少,不太稳定,但公司领导宅心仁厚,爱民如子,全心全意为职工着想,并本着以人性化管理的原则,不招用童工,善待职工,时刻注意职工的需求,并从细微处体贴员工,为职工实行福利餐,早餐免费,午餐菜类只收取0.5元钱,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
企业做到再苦再难,不克扣,不欠发职工工资,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合同清理情况。
我单位现有职工27人,除3人外的其他职工均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均使用由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企业严格按照人力资源招聘程序,确保录用人员,资料存档,备案齐全,并按劳动保障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建立劳动用工台账等详细文件归档保存备查。
三、按法律规定和有关规定
公司在20xx年度自觉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要求,企业积极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金。我单位按时、足额的缴纳了各项费用。
四、通过自查自纠,我单位未发现违反“两法”的现象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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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4月30日
用工自查报告8
根据《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编发〔20xx〕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我单位核定内设机构构),分别是、;实有内设机构 、;实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
二、编制、职数和实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名,实有 人;核定部门正职职数名、副职名,实有正职部门其他领导(具体职务名称) 名,实有 名;主任科员 人,副主任科员 人。科员(办事员) 人;工勤人员 人;借调外单位在编人员 人(借调事由,是否明确借调期限),在编不在岗人(其中长期病休 人,带工资脱产上学 人,立案未有结论 人,长期外借 人,离岗创业 人,“退二线”长期不上班 人);“吃空饷”
二、核查工作主要做法
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打印人员情况核查表交个人核查和签名。填报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借调(借用)人员情况表和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
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XX(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XX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不存在问题填写:未发现有超规格设置的机构、人员混编混岗、非政策性超编和“吃空饷”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XX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XX,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用工自查报告9
根据要求,我公司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人员基本情况:截止6月30日,在册职工共2356人,其中干部323人(含在岗干部239人,非在岗干部84人),工人20xx人。
二、及时规范的办理好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新分配的大中专生我段都按劳动法的规定及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和同。辞职、除名人员在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中我们把工作做齐、做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过清理目前有259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由于两个单位合并,除公司外原其他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变更从新签订,这些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都需要等公司新版本的劳动合同下发后才能办理。
三、针对20xx年2个单位合并以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专人专管人事档案,目前在册人事档案3000共册,在岗职工2228册、退休772册。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努力,已完成2522册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加入材料等工作,现档案基础管理已达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一贯来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报表及时、台账齐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车务部门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未擅自招聘和录用过临时性用工,不择不扣的执行着上级的劳动用工政策和规定。为公司的安全、效益做出努力。
用工自查报告10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xx〕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程序,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三、依法用工,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明确责任,加强对编外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用工自查报告11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程分包管理及用工行为,促进项目部生产工作和经济工作有序的开展,项目部积极倡导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开展工程分包、项目用工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本着“防患于未然”的要求,并于20xx年8月9日起对分包协作队伍及用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目前,项目部主要的五家分包队伍分别是xx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公司、xx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有限公司。在分包工程实施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项目部严格按照《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我项目部主要针对这四家的队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结果如下:
一、分包队伍的选择和分包工程的立项:
严格按照《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操作有序、监控有力、管理规范的工序协作制度,防止工序协作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对分包商的.资信进行严格把关,并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在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时,对于分包队伍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法人许可证书不齐全的队伍坚决不予列入,坚决不与法人主体资格不符、证照不全、有顶牌和买牌之嫌、有不诚实、不道德记录的分包商进行分包合作。目前在建四家分包队伍是经项目部严格审查确认的施工队伍,且均已申报公司立项审批。
二、分包过程的控制:
项目部对工序协作工程进行严格管理,对工序协作工程施工工期及质量、安全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1、进度工期控制:项目自开工以来,受到业主未按时提供系统电(延误约11个月)、业主征地滞后及地质条件差等因素影响,使得工程开挖阶段工期较投标阶段有一定的滞后,截止20xx年8月份,具体工程形象进度如下:
......
同时,经检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xx工程公司承建的xx工程,因作业工作熟练程度不够且消极待工,无法满足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要求,经专项检查小组讨论决定,要求该协作队限期整改,对部分作业人员进行更换调整。
2、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
针对目前隧洞开挖以及河敦渠道混凝土浇筑,在做好开挖阶段的安全教育及
安全管理,同时也根据施工实际所面临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教育材料、安全交底资料,对不同阶段、不同部位、不同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推行人性化安全管理,增强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了解事故报告程序,实现施工现场本质安全。安全环保监察部加强了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力度,利用旬例会组织各厂队、部室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安全知识、危险源辨识、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常识进行了学习。根据近期施工条件及情况变化,对先前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进行更新整编,是各项措施、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在会议上获得安委会成员的一致认可。对于特种设备,组织动员各个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取证,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隧道安全管理要求每个进入隧道人员进行登记并严格执行,保证在突发隧道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了解人员信息,一边及时展开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经检查本年度完成主要安全工作如下: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xx年度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27次,共269人接受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项目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是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案例宣讲。
2)安全会议:本年度共召开安全旬会21次,主要有项目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协作队负责人和安全员,会议主要通报上一旬安全生产整改情况,本旬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下旬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重点。
3)安全检查:本年度共开展安全生产旬检查15次,专项检查24次,其中设备专项检查8次,民爆物品专项检查17次,共查出安全隐患55起,整改完成55起,整改率100%。
4)一季度联系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项目部使用的空压机进行检测,共检测4台空压机储气罐,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5)二季度由物资部将各工作面空压机的安全阀、压力表送至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进行校验,后将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更换,确保空压机使用安全。
6)二季度联系公安局对新建炸药库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现已投入使用。为工程的火工产品领用、保管提供了便利,提升了民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3、质量控制情况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公司、分公司管理要求,于今年4月对项目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进行修订,并通过评审发布实施;同时完善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有章可行,切实做好施工质量管理,目前项目部适用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开挖质量管理办法》、《支护质量管理办法》、《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灌浆施工质量管理办法》、《试验、检验管理规定》等七项管理制度,过程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实施过程发现制度偏离现场实际情况的,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保证制度可操作性,通过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措施,实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
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是实现质量管理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项目部在开挖、支护工序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使质量管理过程具有可追溯性,自开工至今开评定开挖、支护单元工程471个,合格率100%,工序一资验收合格率100%。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3)质量教育培训情况
本季度共开展质量教育培训1次,针对河墩渠道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特点,组织对混凝土施工队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及工程部负责人和技术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设计院《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业主《质量管理办法》、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及混凝土施工相关规程规范。
4)质量会议
组织技术部、质安部、测量队、工程部及混凝土队召开质量分析会2次,主要针对河墩渠道混凝土浇筑存在麻面、错台、模板支撑系统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
质量季度会议1次,季度会议主要是通报前期施工质量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今后施工过程注意事项。
通过季度会议、混凝土分析会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质量管理意
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预防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发生,确保项目部质量目标实现。
三、分包工程计量结算:
建立分包工程结算台帐,并对分包工程和结算情况逐项进行登录,每月对分包工程结算和项目对外结算情况进行对比,严格对分包工程的材料消耗进行核销,以便对成本进行分析和对比。截至20xx年7月,项目部分包结算金额为10672万元,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结算,未有结算滞后的情况发生,四家分包队伍工程量结算情况均处于可控范围。
四、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管:
对分包队每月投入的施工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名单清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对分包商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截至到20xx年8月15日,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涉及农民工505人,目前20xx年6月以前民工工资已全部发放。因业主资金未筹措到位,项目部6、7月中期结算至今未付款,导致部分协作队20xx年6、7月民工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项目部将直接启用分包商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足之处,专项检查小组将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增强分包管理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促进项目又快又好的进展。
用工自查报告12
按照《xxx市环保局、xxx市农业委员会、xxx市发展和改革委、x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xx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x环防[20xx]34号)要求,我县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自查自检,认真梳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承担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任务是:秸秆机械化还田5万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个,生物质户用气化炉推广使用50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20xx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完成一个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建设任务,该生产点坐落在板桥头乡中村,正常投入生产,今年已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近2万吨,年初与该生产点签订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购合同;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5.12万亩,超额完成任务;生物质户用气化炉50台已采购、发放到推广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年收购利用秸秆量达到可收集量的34.6%。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完成率达100%。
三、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xxx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长为成员,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政办[20xx]51号)文件,印发了《xxx县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xxx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xxx县20xx年秸秆禁烧县直单位包保帮扶划分方案》和《xxx县20xx年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划分方案》等四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提出了保障措施,并确定了县直单位包保帮扶乡镇和责任网格划分,同时,县农委还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专家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指导,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摸底,加大宣传,落实资金。
为了摸清我县农作物种植品种和种植面积,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政府调查摸底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同时,县农委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为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发动,县环保局和县农委专门配备了宣传车,在主要路口、村庄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各乡镇政府利用各种会议、横幅、广播等大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了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县财政局、环保局、农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调,落实生物质户用气化炉、秸秆打捆机采购和秸秆收购利用奖补资金,并出台了《xxx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依法安全高效使用。
(四)大力开展集约化秸秆收储网点体系建设。
积极培育秸秆收储市场,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建立秸秆收储网点,以示范带动效应推进秸秆收储站点的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
(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四化”利用。
针对我县各乡镇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秸秆“四化”利用,即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在农作物种植主产区,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推广,同时指导农户进行秸秆堆沤发酵还田和推广秸秆进山核桃林、竹林,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建设,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鼓励和支持规模牛羊养殖场(户),购置和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秸秆处理加工设备,加大秸秆养畜技术指导,促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食用菌种植大户和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农作物秸秆培育食用菌,促进秸秆基料化利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群众认识还不足。秸秆利用推广工作仍存在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农村基层干部缺乏秸秆经济意识,没有从产业化的高度出发,农民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长远利益、社会效益以及利用新途径等方面的认识也不到位。
(二)资金投入不足。尽管今年县政府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上投入了一定量资金,但尚未形成稳定有效的投入机制,仅依靠地方政府补贴扶持,资金量还远远不足,农民和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也很难充分调动起来。
(三)受立地条件制约。我县农作物种植地点分散,地块小,不连片,秸秆拾捡打捆不适宜大型机械化操作。
(四)秸秆离田靠人工收集,耗费大量人力,离田费用大,运输成本高。
(五)秸秆利用企业少,利用量不大,要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厂缺乏资金。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小,不能大量消纳利用秸秆。
(六)省级奖补政策以“千吨消纳量”作为奖补控制线,不能提高小型秸秆利用企业收购秸秆的积极性,不利于山区县秸秆综合利用。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线,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提升率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因地制宜、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快技术进步,完善产业体系,加强政策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乡村文明,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使采取的技术、经济、行政措施和“堵”、“疏”相结合的方法得以有效实施,必须把科研、推广、管理纳入这个大系统中,把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一)稳步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一是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深翻深耕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有条件的地方每2—3年要进行一次耕地深翻作业,完成上级下达我县机械化秸秆还田任务。鼓励秸秆生物质有机肥生产,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二是推广免耕直播技术。加快推进以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小麦、油菜主产区推广免耕机播等成熟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稻麦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秸秆灭茬机、秸秆掩埋深翻犁等秸秆还田适用机械装备和大型少免耕直播设备。三是稳步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示范片建设,在金沙镇、瀛洲镇各建立50亩以上机械化秸秆还田示范片1个。开展秸秆不同数量还田对比试验,加强秸秆还田环境下病虫草害发生规律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控制病虫草害发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实现绿色增产、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
(二)继续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全县养殖重点地区要结合肉牛、肉羊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规模牛羊养殖场(户)购置和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秸秆处理加工设备及秸秆青贮氨化设施。一是继续推广秸秆窖(池)青贮。鼓励养殖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关系,促进全株青贮专业化种植。二是大力推进打包青贮。鼓励在小型养殖场(户)开展打包青贮、拉伸膜青贮建设。三是加大秸秆养畜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效率。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鼓励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粮菜种植大户,充分利用当地作物秸秆,开展示范种植。同时,鼓励有机肥厂收购食用菌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循环利用。
(三)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一是积极推进户用沼气池改造。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二是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扶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配套推广生物质户用气化炉。
(四)引导调整种植业结构。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充分利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户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大力推进建设蔬菜基地、瓜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生产基地、苗木花卉生产基地、特色园区生产基地等重点农业项目,建立和完善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在保证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减少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
(五)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合理规划布局秸秆收储网点,构建“组有堆放点、村有收储站、乡镇有收储中心、县有规模化利用企业”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一是加快收储中心、收储站的建设步伐,扶持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点;二是由各乡镇组织村组,逐户对所有种植田块进行登记,并由农户对秸秆处理方式进行承诺,农户自行利用的,由农户自行离田,农户不利用,不能自行离田的,由镇村或农民经纪人组织运输到收储中心。
六、综合以上所述,我委严格按照时序完成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任务,自评100分。
用工自查报告13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单位:设置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计生办四大办公室,各设正副职一名。
事业单位:设置经济文化信息服务站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各设正副职一名。
二、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
1、我镇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公务员法》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镇党组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熟悉其重点内容、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意识逐步增强。
2、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3、严把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
4、是严把决定关。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5、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选用干部工作监督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群众“四权”。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0××年我镇无干部任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打算
我镇虽然在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坚持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
用工自查报告14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不断探索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任职资格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条件,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把有作为、有能力、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员工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在企业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我公司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公开民主为方向,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纪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形成“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党政放心、干部群众满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干部年轻化进程。公司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前提下,提拔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实行“新老搭配、平稳过渡”的人事格局,形成了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领导层的活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把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使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高、独具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突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进入领导干部岗位。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把职工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任职考察、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等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五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关于人事任免的会议进行详细记录,将会议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把原始资料作为重要档案留存。通过全程记实,使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程序都得以清晰,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20xx年以来,我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发展需要,先后提拔任用干部5人。分别是:……。提拔任用的5名同志平均年龄41岁,工作时间均在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提拔任用前均在原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获得了职工的一致好评,从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考察,都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均已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能力。我公司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切实把好了政治素质关、能力作风关、工作实绩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任用审批关,无任何破格选拔任用情况。
领导干部队伍是推进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我们企业而言,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是维持企业良好运转的关键,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推进企业追赶超越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重点把握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和集体决定等关键环节,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遵循为企业发展而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真正选拔任用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
用工自查报告15
一、自查背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 20xx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
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xx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强调同工同酬(第六十三条)并给出具体比较标准。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加大了用工单位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的违法成本(第九十二条)。处罚标准从每人1000-5000元,提高到每人5000-10000元。
关于新旧法的衔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即现有20xx年12月28日前订立的劳务协议调整满足“同工同酬”要求的,可不考虑岗位“三性”而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20xx年12月28日后订立的劳务协议,自20xx年7月1日起则不得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任何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二、自查情况
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xx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
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
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a公司本部使用派遣人员共计8名:xx部7名、xx部1名。其子公司a1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7名,其中xx部6名、xx部1名;a2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11名,均为xx部人员。
2、用工期间及现有合同期限
以上派遣人员的用工期间(在公司累计工作期间)在3年以上的有2名;1—3年的有10名;1年以下的有14名。
现行劳务合同期限将从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6月30日陆续到期。
三、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务派遣中需改进的问题
1、原派遣机构资质未达标
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w万元,且截止目前,尚未增资并申请行政许可。在达标以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资质。如果公司需要办理劳务派遣,应寻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但用工成本在同工同酬的规范操作下,可能不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或竞争力。
2、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定义,应进行调整
a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部人员为其所属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亦全年在岗,因而该岗位对a1公司而言,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适用劳务派遣。
a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的特点,xx岗位随季节性增减比较明显,旺季集中在3月至9月期间(约六个月),且每年各商业网点也存在变动,具体岗位存续期限较短,可归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而xx岗属于在冬天淡季仍持续存在的岗位,是长期岗位,不适用劳务派遣。
a2公司主营业务为……,但xx岗位并非专业人员,可以比照保安人员视为……主营业务的“辅助性岗位”,勉强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调整
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一切因劳动而所得在内。现存问题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与正式员工有差距,需要及时调整补足;二是“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需要调整。
现有26份劳动合同中,有9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三险”,未缴纳生育险、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17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五险”,未缴纳公积金。以上情况均需进行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需及时予以调整
按照签约时间的先后,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两类:
(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调整薪资待遇后,可继续履行的(共17份)
按照新旧法衔接之规定,调整后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20xx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合同期限为3年,将于20xx年7月19日到期。26份劳动合同中,20xx年12月28日前签订的有6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均陆续于20xx年7月下旬、8月底到期。劳务派遣协议及此6份劳动合同经调整,满足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另一种是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且派遣岗位符合新法要求的。26份劳动合同中,仅从签订时间来统计,符合此期间要求的有15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xx岗9份。经分析,xx岗和xx岗因岗位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继续履行;xx岗和xx岗符合新法关于派遣岗位的要求,即此11份合同在满足“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可继续履行。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共9份)
此类合同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的。此情形的共4份合同,分别为xx岗3份、xx岗1份。另一种是20xx年7月1日以后续订的。属于此种情形的合同共有5份,其中售货岗4份,导游岗1份。对于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四、劳务派遣用工调整建议
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用工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从源头上一劳永逸地规避劳动纠纷和无谓的经济损失。考虑已经失去原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劳动纠纷防火墙以及劳务用工和劳动合同用人二者成本趋于一致的情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自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0月底将陆续到期)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自20xx年7月1日起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调整其薪资待遇。虽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继续履行可较好地保持公司人员稳定,业务正常运行。合同到期后,再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下列第2条情况的,可一并做外包处理)。
2、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可采取集体外包的方式处理。
说明:整建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不满足继续派遣条件或增加正式编制受限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第一选择)。即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签订商业合同,由对方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或派遣关系。这可能是许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可以试行。
操作:
(1)a2公司服务员整体均为劳务派遣人员,a1公司xx岗除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也均为劳务派遣人员。若将仅有的一名正式员工调离该岗,则此两类岗位都可以整体进行外包。
(2)因a1和a2公司经营内容均以取得专业资质许可为前提,且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经营上述业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大(除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器材外,并处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分别外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保留来之不易的xx岗人员和避免遣散此两类人员的麻烦,在自愿基础上,可将现有劳务人员推荐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与此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不愿进入外包公司的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劳务人员,退回b公司,由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补偿。
3、售货岗人员除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外,其余人员建议退回b公司。旺季增加岗位,可使用实习人员。
(1)该岗位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稍加培训便可直接上岗。
(2)该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比较集中。长期设岗将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较为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能较好地保证实习人员的输送。
操作:在有实习人员补充的前提下,解除相关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的,可履行到合同期满。
4、公司常设岗位且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
(1)b公司已经丧失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无法继续劳务派遣服务。即使另寻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用工成本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且存在岗位限制的违法风险。
(2)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此类岗位既为公司必备岗位,配备较为固定的人员有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热情。
(3)此次增加编制,属于法律调整的要求,公司有充分依据,上级公司理应批准。
操作:确定转正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XXX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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