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27 11:39:5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票据业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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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自查报告1

  根据宛农信文[20xx]1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票据业务管理、严防票据业务风险,切实防范风险,推动票据业务的稳健发展,联社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迅速成立票据业务整顿规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联社的票据业务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票据业务的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6月15日,累计办理承兑业务笔,金额为万元,收取保证金万元,承兑保证金为100%,不存在敞口部分。

  二、制度建立情况

  联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票据业务管理的的有关规章制度,为加强对票据业务的管理,规范票据行为,有效控制票据风险,维护我区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会计核算手续》以及《联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核算手续》,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社。管理办法对票据的保管、托收、风险控制处臵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等都进行了列示,明确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业务操作流程和职责,对审批岗的权限进行了界定,将承兑纳入了统一授信,实施了授权管理。区联社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的原则核定。目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覆盖了承兑业务的各个环节和岗位。

  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业务操作合规性

  (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联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设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会计岗、验票岗和兑付岗,并将业务操作流程细化到岗,各岗明确职责,做到前中后台岗位分离,相互监督,规范操作,以有效防范风险。票据中心审查岗对信用社调查岗和基层社主任审查的资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授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审批权限报审批岗审批。根据审查审批表、承兑协议、担保合同和保证金缴存凭证进行实施签发出票通知单,会计岗实行“印、证”分管和岗位分离。会计岗根据承兑协议和审查审批表进行签发、入账和空白凭证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领取、使用、保管、销毁、登记均符合空白凭证管理要求,做到了账实相符。审查岗将资料收集整理后形成规范的承兑汇票档案。

  (二)承兑业务合规性情况。票据承兑业务审查岗重点审查申请人资质和资信情况,申请人提供的资质必须都是经年检合格的证照类资质,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申请人资信由调查岗进行认定,调查岗根据申请人的资信以及到期履约付款资金来源进行调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办理的意见,以明确调查岗责任。承兑业务有真实贸易背景,承兑申请人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劳务交易合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的汇票在企业交易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商品、劳务交易合理,银行承兑总量没有超过企业商品交易总量。审批流程兼顾了调查社意见、管理部门意见和联社意见,根据统一授信,实行授权审批,不存在超授权、逆程序办理承兑业务问题,比较完整、合规。客户缴存的承兑保证金比例符合有关规定,没有以银行贷款作为承兑保证金,承兑保证金设立了专户,不存在保证金专户与出票人结算户串用、各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同一出票人的保

  证金子账户之间的相互挪用、混用等情况。我区联社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发生过承兑垫款事件。申请人均为中小民营企业,之间未相互参股、控股,所以不存在关联交易方相互承兑贴现套取资金情况。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其领取、使用、销号均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使用,所以不存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账外经营。

  (三)票据甄别情况。对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有效防范假票、“克隆”票的诈骗活动,票据中心设有专职验票人员,专门对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鉴别,签字确认后才予以解付。

  (四)结算资金的'安全问题。出票企业在缴纳保证金时均在结算凭证上注明所划款项属于出票企业缴纳的承兑保证金。同时,联社专设保证金管理人员,并对保证金进行逐笔冻结,有效堵截了诈骗和挪用客户资金案件的发生。

  (五)贴现业务合规性情况。由于票据业务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高收益的特性,一些非金融机构涉足金融性经营,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分流票据市场上部分票源,造成市场利率的不稳定,竞争程度日趋激烈;故我们在利率市场中考虑到成本问题,这就是今年没有开展贴现业务的原因所在,今年的贴现余额为零。在以后的贴现业务办理中,严格按照贴现申请的条件认真审查客户在农信社开户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对票据业务审查按操作流程审批;认真审查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严格执行票据查询制度和票据空白凭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票据贴现业务会计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四、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印章不太清晰。

  2.部分承兑档案中购销合同填写不规范,未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印鉴,购销合同没有约定期限。

  3.有个别社同一企业同一份交易合同“化整为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4.有一家企业在多家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现象。

  5.存在个别社信贷资金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五、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一是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档案管理,要求经办人员尽快对已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档案资料进行完善、补充,并明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操作。二是在以后承兑业务办理中,要求客户填写资料时书写规范。

票据业务自查报告2

  根据总行的检查通知要求,我部牵头组织客户经理对20xx年截止6月末有余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进行自查,检查面达到100%,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截止6月末,我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3.16亿元,较年初增加2.26万元,增幅为20.73%。截止6月末我行贴现余额为零。

  二、自查情况

  本次我行对银行承兑汇票采取100%检查的方式,主要检查截止6月末有余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余额为13.16亿元 。

  1、授信业务的合规性。

  经检查,所有客户业务资料完整,授信均在我行授信额度内,符合我行要求。放款操作环节中均能够落实放款条件,落实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条件,敞口部分均落实足额担保,并对所有质押的票据的真实性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核,经业务部门及有权人员审批签章后进行放款,未出现越权放款的情况。

  2、贸易背景真实性

  所有业务合同标的物与申请人营业执照和章程表述的经营范围匹配,税票与交易合同有关要素一致,交易金额符合申请人的经营规模。担保人具备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担保方式为质押的已办妥质押手续。

  3、 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及帐务处理

  银票的签发均是在签订承兑协议并经业务部门及有权人员签批的情况下开立。保证金管理方面能够按要求填制好进账通知单并经有权人签字,并及时办理了保证金的存入和冻结手续,未出现贷款资金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情况。

  4、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到期兑付情况

  未出现发放贷款备付银票(或偿还银票垫款)和开新票(通过贴现套取资金)还旧票的情况。

  5、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料的完备性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料均能按照监管部门及我行总行的`要求签订相关法律文本并提供相关业务资料。我行要求客户经理及时追踪企业税票到位情况,定期收集税票归档,确保票据业务的合规性,但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税票未能及时补充,部分贸易合同上未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少数客户提供了重复税票。

  三、整改要求

  1、结算方式未明确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要求客户提供补充合同或交易双方作出以银票结算的说明,此问题涉及客户较多,要求客户经理予以重视,加快整改进度;

  2、针对以银票作为预付款的客户限其结算完成后补充税票;

  3、针对业务中检查出来的重复税票,要求做到现场整改,团队长做好督办工作;

  4、少数不能提供税票的客户,要求其提供货运单据等足以证明贸易真实性的材料,并不再受理此类业务。

  5、对不能提供足额税票的敞口银票,要求其补足敞口保证金,并停止其续办银承业务。

  四、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行将在今后的票据业务发展中严格执行总行《关于加强银行承兑业务风险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到严控规模,将票据规模控制在7月末余额内;严审合同,确保票据开立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严查发票,对客户提供的发票做到原件查验,由客户经理在客户提供的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字样,防止多次使用重复票据,并要求对发票进行税网核实后注明“已核实”字样,核实比例为100%;严明责任,明确各操作各环节的责任人及对责任人处罚措施。

  XX分行

  二〇一XX八月六日

票据业务自查报告3

  为认真贯彻落实 行《关于开展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我行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票据业务基本情况。

  1、银行承兑汇票。截止 年 月 日止,我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万元,合计笔数 笔,其中100%保证金(含全额存单质押和全额保证金) 笔 ,余额合计 万元,交50%保证金1笔,余额 万元;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 笔,承兑余额合计 万元。另外,截止 年 月 日止,共有 笔已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未来我支行托收,合计票面金额 万元。

  2、票据贴现。截止 年 月 日止,我 行票据贴现(含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保贴)余额 万元,合计笔数 笔,其中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 笔,贴现余额合计 万元。

  (二)自查总体情况。

  本次票据业务检查,我行高度重视,在收到 行文件后迅速召开了由行长、分管行长、风险管理部、业务管理部以及各营销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项部署了该项检查工作,并成立了行长、分管行长为正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具体由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业务管理部门配合,检查方式以营销部门自查为主。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我支行能认真执行银监部门和总行相关文件和精神,审慎开展和办理各项票据业务,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办理的票据业务基本依法合规,对票据的'贸易真实性及申请人的资格按程序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未发现贷款转保证金的现象,票据的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基本完整齐全。但在自查中,仍发现办理的部分票据业务存在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把关不严的现象,制度执行存在一定缺陷,需要在今后经营管理中进一步改进。

  二、存在问题

  截止 年 月 日止,我行办理的部分票据业务存在对证明贸易背景真实性相关资料审查把关不严的现象:

  (一)未按实填写相关调查表

  票据业务均需填写《票据业务调查表》,表中“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税务发票原件是否已核对”、“承兑或贴现金额是否超过增值税发票或税务发票金额”等有关涉及增值税发票的栏目,我行所有票据业务均填写。而至检查日,发现有 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企业尚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笔银行承兑汇业务和 笔票据贴现业务,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足承兑或贴现的票面金额。

  (二)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

  按照银监和总行相关文件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在出票日两个月内收集企业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务发票并留存发票复印件存档保管。检查发现,共有3笔业务存在收集的发票开票日超过出票日两个月。

  (三)税票为变造票,贸易背景不真实。

  (四)税票被作废,贸易背景不真实。

  (五)税票为他行重复使用,贸易背景有不真实的可疑。

  (六)票据用途不合规。

  三、整改措施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支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自查自纠,加大处罚。对自查中发现的所有不合规操作行为,我行按照《违规管理办法》,对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登记。对事后能有效整改的问题和缺陷要求各个责任部门即时整改和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核实相关责任人,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在行内通报批评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对票据业务, 我支行重申了以下几点意见:

  1、加强票据业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辅导,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关系,要求相关部门在业务流程中强化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把握好三个严禁:严禁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严禁要求企业存款回报等为名,为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严禁授信客户将贷款转为保证金。

  2、进一步完善票据业务奖惩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员工遵章守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3、加大业务检查力度,督促员工进一步增强合规操作意识,降低违规现象的发生。关于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检查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