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3-06-13 09:33:2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协议书 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协议书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协议书 15篇

合伙协议书 1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

  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

  姓名 出资额(单位: 万元 ) 比例 出资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 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润,所获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润进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润分配额。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委托合伙人 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军队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合伙企业解散。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合伙企业收入。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

  (一)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二)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用职务上的便,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二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三十条 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2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投资经营沙场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0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沙场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比例分配、乙方20%的比例分配、丙方20%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投资中挖沙设备由甲方完全负责投入;设备的日常维修与设备零件更换费用也完全由甲方完全负责;乙,丙方届不负责,也不从沙场收益中支出。

  第六条每月沙场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做固定投入,每月月底按股份比例分红。

  第七条每月沙场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已,丙方负责沙场的管理及日常事务。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均有权了解沙场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十条由于乙、丙方为全职经营(甲方以兼职出资),乙、丙方每月领取基本工资20__元,从项目固定资产中支出。_____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沙场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10天。

  第十五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第十六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沙场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 3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合伙协议书 4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戊):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庚):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经营的项目和经营场地

  1、合伙经营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合伙经营场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出资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1.1、合伙人甲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2、合伙人乙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3、合伙人丙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4、合伙人丁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5、合伙人戊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6、合伙人己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1.7、合伙人庚________出资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占合伙比例为____%。

  2、出资的交付方式

  2.1、以现金方式出资的,以________开设过程中实际收到该合伙人的款项为准。

  2.2、以现金之外的方式出资的,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其所对应的出资自然转为________的资产。

  第三条合伙权利义务分配

  1、享有的权利

  1.1、对合伙事务按照对应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

  1.2、对合伙事务的财务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1.3、对合伙的财务支出享有查阅权;

  1.4、对合伙事务按照对应比例,享有决定权;

  1.5、对其他合伙人的过错造成的合伙债务承担,享有对过错合伙人的追偿权;

  1.6、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超出对应比例后,享有对其他合伙人的追偿权。

  2、应当承担的义务

  2.1、对合伙事务的履行情况,应当对外保密;

  2.2、对知悉的合伙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应当对外保密;

  2.3、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履行出资;

  2.4、未足额出资合伙人应当补缴出资;

  2.5、对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各合伙人按在合伙中所占份额进行分担。

  2.6、不得从事与本合伙事务具有竞争的事务,除非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合伙人已经存在的与合伙事务具有竞争的事务,原则上免予追究。对于本条款的执行,各合伙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法定代表人,其权限为:

  1.1、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1.2、负责对外签订________万(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内的合同;

  1.3、____________________;

  1.4、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中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未参与管理的合伙人,有权予以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

  下列事项为重要经营决策事项:________________

  2.1、对外签订20万以上的合同(本合同签订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视同全体合伙人认可)

  2.2、

  2.3、

  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于每月10日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4、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下列事项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1、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5.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3、以合伙名义为合伙人或者他人提供担保;

  5.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经营管理人员;

  5.5、开设现有合伙项目外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竞业禁止性规定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除非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全体合伙人约定对合伙纯利润和亏损按下列方式进行分配:

  1、纯利润和亏损均按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事务中所占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担任合伙事务管理者的合伙人,其所享有的报酬根据合伙组织的管理规定进行,不再利润分配中单独体现。

  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项目成立之日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后按照合伙中所占份额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3、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在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再由全体合伙人按在合伙中所占份额偿还.

  第七条合伙财产的转让

  1、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其他合伙人在接到书面转让通知后15日内不作书面答复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份额出质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未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人入伙、合伙人退伙的约定

  1、入伙:

  ①需要承认本合伙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③执行合伙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声明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发生下列事项应当认定为发生了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1、地震、泥石流、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

  2、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重大疾病致使丧失缺乏执行合伙的能力;

  4、刑事犯罪;

  退伙需提前2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b)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d)合伙人在合伙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当然退伙事由时,退伙生效日为事由实际发生之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元以上的;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退伙后对退伙时的财产价值由退伙人与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共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共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对退伙人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5、在不利合伙时退伙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给合伙造成损失的,由退伙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即将改制为公司,本合伙的签订是对改制为公司前事务的约定,改制为公司不影响本合伙协议的效力。

  2、对于改制为公司前的事务所产生的争议(包括对内和对外),适用本合伙协议进行约束。

  3、在改制为公司的过程中,本合伙协议中的全体合伙人应当签订公司章程,全体合伙人转为设立后的公司股东。

  4、公司设立后的一切事务,均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5、在公司设立前后发生的争议,依照相关法律办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协商后又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当事人各方签字时起发生法律效力,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当事人各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未约定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由各合伙人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备案一份。

  全体合伙人签名并捺印: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5

  甲方: _______

  乙方: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

  技术研发、商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高技术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节能减排、环保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培训。从事企业管理科技、商务科技、技术科技、展览展示,从事经营工艺礼品、电脑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销售。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新能源领域、节能减排、环保的技术进步,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个,分别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_万元。

  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母公司持有知识产权,在以后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时,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并可以控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各方认可,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各方股比即各方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

  如因股东出资有困难,可向其他股东进行个人借款,应在一年内归还,利息双方约定,在同期国家银行贷款利息2倍计算,并履行借款手续。各股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帮助其他股东筹集资金。公司借个人资金,按国家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计算,限期归还。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运作中,支出资金__________万元,计入公司开办费用;待融资成功或公司盈利后,再进行给付。

  第六条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王旭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在以后的扩股或引入投资方时,保证原始股东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4、如有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股东讨论决定,成立董事会,选举_____任董事长;_____为董事,兼任首席技术官;_____为监事。_____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经股东讨论,选举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可连选连任。从第二次选举后的任期为每任 年,如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误等可经董事会讨论随时罢免。

  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为了使公司快速增长,_____公司将与_____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由双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产生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保证补足注册金;

  二、补足前期各方为公司支付的费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资;

  四、留足企业发展基金;

  五、分红。

  第十五条各股东按股比预先交付总计__________万元,作为租房、注册公司费用、购置办公用品等的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 统一管理使用,建立账户。

  为加快注册进度,可由股东甲方先垫付部分资金作为成立公司的租房、购置办公用品、注册等费用,在股东协议签字一周内各方交齐开办费用。

  第十六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__________委托人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如有不同意见,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6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

  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丁

  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_____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

  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能够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____%(按公司的利润20____%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务必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四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____%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____%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能够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

  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务必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2、新产品的引进;3、重大的促销活动;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

  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____%。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

  生产所需原材料务必由____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

  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

  丁方(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

  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7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_____(大学)_____专业_____学历_____职位,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双方合作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

  二、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技术项目由乙方担任__________,乙方承担技术项目的相关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研发过程中需要的实验器材及工具。

  3.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管理制度。

  4.乙方必须爱护好实验器材,如果需要实验器材,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制度提交申请,有甲方采购人员统一采购。

  5.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发挥自己的研发能力,研发出优于市场的高效产品,乙方拟定一个研发进展中的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在该时间安排中未得到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中断双方合作。

  6.乙方私自中断双方合作近5年之内不得从事与此有关的研究,开发和销售行为,如有类似情况乙方所得的.利益及专利将有甲乙双方共享。

  7、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8、乙方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三、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____(人民币:_____)整聘用工资。

  四、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证明,方便乙方办理离职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格证、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七、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相关证明文件返还乙方后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十、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伙协议书 8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任何一方违约或侵权,另一方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或侵权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9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合伙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甲、乙一致同意共同经营东营区济南路百货大楼五楼餐厅土耳其烤肉。

  (三)甲乙双方都出资柒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双方各占50%的股份。

  (四)甲、乙协商一致,决定聘请一名店长,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员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店长享有每月3000元人民币的工资待遇,年底给予店长20%的盈余分成。

  (五)甲主要负责与“土耳其烤肉”项目的百货大楼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

  (六)乙享有对合伙经营项目财物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 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每月进行对账),须甲、乙协商一致之后方可进行。

  (七)账目管理:合伙人约定在土耳其烤肉项目运作期间,甲、乙分别负责对账目和现金进行管理。甲负责账目,每一笔开支都得有甲签字才能从乙方取得现金。

  (八)甲乙双方应该严守土耳其烤肉的配方秘密,不得私自送与他人。对有意加盟本店的`双方协商后方可决定。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商定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盈余分配。分配时间:暂定为12月31日。甲、乙加店长三方的盈余分配比例四:四:二。

  2、若经营不善,债务按照甲乙各自股份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3、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①合伙期限届满;

  ②合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③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确定无法完成。

  (十一)违约责任:

  ①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甲):

  联系电话:

  合伙人签名(乙):

  联系电话:

合伙协议书 10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合伙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设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合伙人: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第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三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第六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执业情况和律师执业情况);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八)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九)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十)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的______日内。经三分之二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内容进行认可并签字,以备合伙人查阅。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六条(六)、(九)、(十)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条所列(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一)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从合伙人中产生。每次选举得票最多的为本所负责人人选,第二至第三名为副主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本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

  第十条

  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全面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合伙人会议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岗位津贴在年度终了时由管理合伙人根据行政主任的工作表现提出方案交合伙人会议审议,最高不超过全所全年业务收入的X%。

  第十一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二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或者薪金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三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事务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四条

  可分配利润。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五条

  亏损承担。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则先由律师事务所承担支付责任,律师事务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七条

  吸收新合伙人。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______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市司法局批准,并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合伙人退伙。

  (一)退伙须提前______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______%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______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进行支付;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______%,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十九条

  对合伙人的处罚。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罚。

  上述处罚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超过90%及以上合伙人表决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______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市司法局批准,并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除当事人外)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______%进行核算;

  2、均以现金支付;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______%,时间为______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条

  事务所因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的,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列入本协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全体合伙人会议,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12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的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共同参与的项目实施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双方共同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由甲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工程项目,协调与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2.3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计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

  2.4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共同对其进行成本合算及利润分配,自负盈亏。

  分配原则为净利润的`_____%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项目实施由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等相关工作。

  3.3负责所实施的项目保质保量,达到与业主方所签订合同的相关实施标准。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信息并协助甲方签定合作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等。

  4.2负责协调所参与项目的资金款项的收取和安全。

  第五条其他

  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13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地暖疏通清洗,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50%。由甲负责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负责联系业务及结算。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公司,经营地点为大同市矿区。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养维护。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终止后双方应及时进行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

  签名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14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1.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其它。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伙人:_______(盖章)

合伙协议书 15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戊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 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

  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 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