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1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一、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最高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老公和老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的修改程序: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通过后进行修改,并经见证人见证签字。
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夫妻双方。
二、权利
1、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2、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3、夫妻双方有提出无理由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时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4、女方在怀孕、生病及哺乳期间等中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5、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义务
1、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2、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3、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孝敬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孝敬父母。
4、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5、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帐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8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
4、除家庭开销帐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五、家庭关系
1、小家庭单独居住。双方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结婚启动资金,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住房、嫁妆等。小家庭有能力就买大房子住,没能力就住得简陋点,不得埋怨他人(当然双方父母愿意为子女补贴的不算)。
2、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可以来家中小住(以不超过一个月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亲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过夜(可安排去周边酒店入住)。
3、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借款金额低于人民币 元以下对方可不干预,超过人民币 元则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外借。
4、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应当参加对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已促进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2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 年7月9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2、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项公共费用,祥情见“协议内容”。
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3、协议内容
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费,家庭生活必需品、饮食、水电费、卫生、家用电器、汽车费用等。女方负责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车费、出游及其他可协商支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提出方自行承担。
非公用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个人所需的开销支出。包括医疗、消费、请客应酬、人情客往、电脑、手机、数码、交通、电话费等。
子女抚养费。因男女双方收入差距悬殊,女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女方父母照看小孩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男女双方有各自独立的私人空间和自由空间,对方不得强加干涉。女方有绝对获得男方尊重的权利,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强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双方以对婚姻忠诚为原则,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轨行为,则婚姻关系结束,过错方净身出户,女儿归未有过错方抚养。
4、意外处理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事件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5、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协议人(男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年3月6日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夫妻,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二、甲乙双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视为对另一方的不忠实,应承担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之责任:
1.与某一异性的电话、邮件、短信、msn、qq等方式的联络过度频繁,每天往来超过十次,每周超过五十次。能说明因工作原因等正常交往的除外。
2.与某一异性的通信联络中出现明显的情感流露词汇超过一定次数,收到的信息超过三次(含),发出的信息中超过一次(含)。能说明恶意骚扰的除外。
3.与某一异性的亲密照片一次以上(含),能说明系正常的同学或同事交往除外。但若配有亲密的通信联络记录的,不能以正常的同学或同事关系相推脱。
4.无正当理由在晚上超过十二点回家。一周应酬时间超过三次的.,不能作为正当理由,仍应受处罚。
5.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亲密异性朋友的信息的(信息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书信、包裹等)。恶作剧除外。
6.出现以上五种情形之外,在一般的伦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形的。
三、出现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过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补偿费人民币二万元。补偿应从个人财产中支付。从共同财产中支付的,应为四万元,并视为共同财产中的四万元约定为个人所有。
处罚可以溯及既往,也即事后发现以前曾有过违反情形的,可以累加处罚。
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情形,虽并不必然表明违反一方有出轨情节。但足以说明违反一方未能正确处理好人际交往关系,未能注意到配偶的特殊情感需求。仍应受到处罚。
五、接受处罚后,能够虚心承认错误,并积极改善夫妻关系的,可以酌情退回处罚,但不返还给个人,而是作为家庭度假基金。此条约定,并不表示鼓励犯错,只是表明双方对婚姻的珍惜态度。
六、处罚超过三次的(含三次),视为双方自愿将全部夫妻共同对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此条约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只是双方认为违反一方已无管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自律能力。并且,不因相关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视为双方同意暂时由违反一方保管。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双方在今后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更好的`使双方友好互助,彼此本着平等自愿、相互真诚信任,互爱、互助、互敬的原则特制订本协议。
一、双方要坦诚,相互信任,真心相待,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不得虚情假意,徇私舞弊。双方必须诚实信任,给予对方个人空间和自由,不得干涉。
二、如果双方遇到分歧。争议等问题以及发生矛盾,要用和解的方式解决,不能生气,坚决不允许轻易说绝交,分手等刺激的话。若有此事,请自觉选择退出。
三、双方均应重视及遵守诺言,甲乙双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遵守,应及时告知对方并给与谅解。
四、甲乙双方在外工作或聚会,不得与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若有发现后果自负。
五、甲乙双方见面后,根据自己的事情决定当天的流程,双方同时给予谅解。
六、甲乙双方在转街或遇事发生吵架时,不及时解决,另一方却转身离去,此类事件极为严重,得不到另一方谅解,后果自负。
七、本协议即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5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家庭生活的美满幸福,夫妻恩爱。本着互商互谅,互相体贴,和睦共处的原则。
甲方 与乙方 特定此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共同条款:
1.1家庭是由甲乙双方组成的,家庭的名誉双方有责任共同维护,不得私自与第三人诋毁对方名誉。
1.2为维护家庭荣誉,集体外出或聚会时,在外男方为主,在内女方为大。
1.3甲乙是小家,父母长辈是大家,必须尊老爱幼,体现年轻人优秀的品质。
1.4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不得因工作或忙为由拒绝义务劳动。
1.5情人节、七夕、生日、圣诞必须送对方礼物,以示恩爱。
1.6家庭财务金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将每月收入存入该账户,统一由女方承担管理义务。大笔金额(暂定1000元以上)支出,须通过双方表决同意,有一方不同意,则该支出项目取消。家庭金账户为甲乙双方共有,任何一方不得占为已有。
1.7每年组织二次以上旅游,可携带父母长辈。费用统一由金账户中支出。
1.8家庭重大事件,由双方表决同意,一方不得私自决定。时刻本着家庭第一,事件第二的原则。任何事件,对方都有知情权
1.9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损家庭健康、和睦的事情,严守情感道德观。
2.0公共条款(待加)
二、男方条款:
2.1双方不联系不得超过24小时,男方有义务主动发信息、打电话联系对方。
2.2男方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应酬时少喝点。平时雪碧、可乐少喝甚至不喝。玩游戏每天不得多于3小时。
2.3男方必须注重个人整洁,勤换衣物。不得邋里邋遢,不讲卫生。
2.4家庭闹矛盾时,男方需主动认错。不得私自离开家,不管女方。
2.5小事件上都要听取女方意见或由女方做主,大事件上男方有发言和表决的权利。
2.6经常夸奖女方,或对女方有所表示,不得冷淡对方,不理对方。
2.7女方要求出去逛街买衣服,男方必须主动就位,不得找借口推脱。
2.8补充条款(待加)
三、女方条款:
3.1女方对家庭的和睦、整洁、快乐起到关键性作用,必须做好带头作用。女方在家庭里享有一定的决定和差遣权利。
3.2双方不联系不得超过24小时,男方主动发信息、打电话联系时,必须及时回复。
3.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方在家庭中必须注重个人良好形象,不得邋里邋遢,并须注重个人的`清洁卫生。
3.4女方对男方的着装打扮有义务进行设计和规划。不得放任不管。
3.5家庭闹矛盾时,女方不得一直闹情绪,不得体罚对方。更不得离家出走或蓄意买醉。本着和睦共处,互商互谅的原则解决家庭矛盾。
3.6补充条款(待加)
公共条款有一条各方执行不到位时,对方有权即刻解除此协议。男女方条款若有违背,可由对方做出相应惩戒批示,惩戒执行后,此协议仍有家庭效力。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老年搭伙过日子协议书6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各自所有相关直接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出生年月: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女方子女:
出生年月:
关系: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均系丧偶,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合。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1、男女双方自愿结合,成为老年生活伴侣,目的是老年时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但双方及子女均协议决定,两位老人不领取结婚证。
2、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生活、居住在女方家中。
三、男女双方在此约定,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所有财产为各自所有,即男方或女方一方的财产,不作为男女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各自子女均承诺不享有、继承对方的任何财产。
三、男女双方确立伴侣关系前、整个期间及存续后所有涉及的债务均属于各自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男女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方可为男女共同债务,除此之外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与对方及子女无关。
四、男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3万元,作为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条件,但若发生如下情形,女方需退还该3万元:
(1)女方在与男方共同生活期间严重侵害男方或者男方的近亲属;
(2)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期间不履行相应的照料义务;
(3)男女双方在经过一段生活后觉得彼此不适合,无法再共同生活的;
(4)其他认为应当退还男方的情况。
同时,男方同意每月支付女方人民币2500元,作为女方照顾男方,料理家务的适当报酬和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费用,该款项必须每月1号按时支付女方,直至该协议终止。男方子女作为感恩的赠送礼品不在该款项的计算之列。
五、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及各自近亲属(含子女)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世(即使双方后来领取结婚证),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继承和接受赠与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也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均系自愿。
六、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世的叔父或姨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叔父或姨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我们的上述表示均系自愿。
七、男女双方确立伴侣关系时,双方子女于对方均无抚养扶助义务,故男女双方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定期住院理疗、治疗需高额医药费等情形,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病时陪护,与第三方维权诉讼等全部责任。另一方子女不负赡养、照顾对方之责。男女一方基于伴侣之间的扶助义务,可协助进行基础的护理照料,但因男女双方年龄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故仍因以各自亲生子女赡养照顾为主。若男方在女方家中生活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系第三方责任的,应积极追究第三方责任,若系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伤害,双方子女应积极协商,共同承担所需费用及照顾义务。
八、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灵柩或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九、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关系确立前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不因此次结合,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如有,则双方均同意认定为无效,均配合恢复到原来的权利状态。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
十、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后将自动终止:
(1)、男女双方在经过一段生活后觉得彼此不适合,无法再共同生活的,经双方同意分手。
(2)、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去世。
十一、男女双方应本着真挚、坦诚的心态尊重对方,关心对方,感情上有所寄托,生活上相互照顾,幸福快乐地度过晚年时光,别无所求。男女双方的子女应尊重父母的选择、重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确保本人身份、签名、意识表达真实有效。
十二、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执二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由自己子女保存)。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方(签字按印):
女方(签字按印):
男方子女(签字按印):
女方子女(签字按印):
见证人(签字按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