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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局以完善监管档案,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经营秩序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不断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能力,确保保健 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档案。一是严把保健食品备案关,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分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标准规定、办事程序、时限,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资质进行 了认真审查,积极推进了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要求;二是以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为契机,及时更新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完备数据库。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均纳入我 局的监管范围内,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宣传培训。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增强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多样形式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利用网 站曝光假冒保健食品名单;二是编印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手册;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投
诉举报;四是采取通知领取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在全县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单位的宣传、发放、张 贴活动;五是发布保健食品温馨提示和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 营养医师王兴国饮食营养科普讲座营养食疗食补健康饮食减肥保健传陷阱;六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再培训;六是配合法制监督科做好打击‘四非’促安全、科学食用保健康。通过广泛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的了解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能力。
(三)、加强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市局印发的《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就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召 开专题讨论会,经分局局长办公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建立 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 经营企业**家,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份,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件,结案**件,移送夸大宣传案件**件,收缴罚没款******元。
(四)、狠抓专项整治。积极认真地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一是深入开展了春节前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涉性药品保健食品、浙江章化染发类夸大宣传健康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排查采用 会议营销、专家讲座等形式虚假夸大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 为,及时制止了三次涉嫌销售行为;三是积极开展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等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物质盐酸丁二胍和医圣天下无斑美白祛斑霜等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成分的行为的排查工作;四是及时启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实际创新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五是认真办理县政协涉及保健品监管提案。通过一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净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开展抽检工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是依法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有力保障,是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局稽查总队年初下 达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方案(******[2017]**号)和专项抽验计划(******[2017]**号)的要求,我局结合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实际,研究制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分局2017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送检 工作方案》(****[2017]**号)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分局2017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抽样送检工作方案》
(****[2017]**号),紧紧围绕辖区内投诉举报及重点品种、 重点区域等开展抽验。全年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抽样共涉及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家,抽样**批次;化妆品经营企业**家,抽样**批次,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抽样涉及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家,抽样
**批次,化妆品经营企业**家,抽样**批次。
(六)、突出监管重点。按照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县实际情况,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业、专营店,美容美发行业等重点单位进行监管;以改善记忆类、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类、辅助降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保健食品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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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祛斑类、防晒类、染发类等特殊化妆品重点品种进行监管,对出现问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约谈,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进一 步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点多面广,法律法规滞后,现有的执法人员不能满足监管需要;执法人员对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监管方向出现偏差。
三、明年工作打算
调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思路,以抓源头、促规范、净市场的工作原则,切实做明年保化监管工作。
(一)、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业、专营店等重点单位进行检查;以增强免疫力、辅助降糖、减肥、抗疲 劳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化妆品品种进行重点监管;
(二)、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
(三)、认真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分局的安排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安全。
药品化妆品监管总结 [篇2]
2017年,根据省局《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化妆品安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化妆品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化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我市制定了具体落实化妆品监管试点实施方案,对辖内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现将2017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试点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及时接手化妆品监管
一是高度重视。接到省局和省卫生厅《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后,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化妆品移交和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指示和要求;二是做好与卫生部门化妆品监管交接。主动与卫生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如期做好监管职能交接;三是做好交接期间化妆品监管。在职能交接期间,妥善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实行无缝监管,确保在交接期间实施化妆品安全监管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四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登记注册平台收集涉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资料,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妆品调查工作;五是落实监管试点工作。立足于我们永安实际,积极探索县级城乡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模式。
(二)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1、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为确保监督检查活动顺利进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相关执法人员在化妆品日常监管和执法水平,我局于去年7月16日组织了相关执法人员学习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文件
精神,进行统一明确了监督检查内容,确保监督检查取得成效。
2、召集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召开座谈。去年7月23日,召集了全市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23家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对化妆品监管和安全管理进行了座谈交流。
3、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意识。2017年7月初,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在我市豪门御景广场进行现场宣传。活动中,接待咨询群众500人次,发放化妆品宣传单2000余份,其他宣传材料1000余份。
(三)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清化妆品监管家底 化妆品监管职能接管之初,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首先,通过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平台调取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础信息,初步掌握我市化妆品市场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掌握我市有化妆品经营企业(户)188家,使用单位288家;其次,对通过工商局收集的基础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分为两类。即一是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进行重点调查和监督检查;二是仅进行工商注册经营和使用范围涉及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只进行一般性的电话询问了解;最后,向“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 寄发调查表200余份。从收回的调查表情况上来看,目前在我市经营的主要化妆品类别有发用、护肤、香水、美容修饰、特殊用途以及国产进口等,品牌近20个,品种3000余个。
(四)开展市场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模式
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性检查,检查以宣传教育为主,着重向各企业单位业主介绍省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化妆品监管现状,宣传教育业主要落实索证索票和质量验收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并对部分化妆品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标签标示是
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经营和使用“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2017年,共检查103家次,其中经营企业(户)68家次、使用单位35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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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抽样工作
为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我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状况,分析评估我市化妆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化妆品安全风险,对化妆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我局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17年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6家(其中经营企业5家,使用单位1家),抽取化妆品10种、共57份。
(六)进行市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
在对全市化妆品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省局提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要求,对我市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将化妆品按品种数量分为甲、乙、丙三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其基本情况分为A、B、C三级;监管分为红(Ⅰ)、黄(Ⅱ)、绿(Ⅲ)三等。充分利用我局有限的监管资源,高效的保障好我市化妆品市场安全。对化妆品企业分类为甲类A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甲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详细档案,包括企业详细的基本情况、企业的规章制度、人员编制等详细情况,每年至少检查2次,原则上半年检查1次;对甲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乙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A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基本档案,记录包括企业名称、证件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丙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备案,简单的记录企业的基本情况,每年检查0-1次,即对必要
的个别企业进行抽查。
(七)建立规范记录,完善日常监管
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发放至各主要化妆品企业,用于记录日常检查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不仅有利于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也便于对执法人员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八)建立联动机制
联合质监、工商等化妆品监管部门,建立化妆品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质监部门,依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等,负责进出口化妆品口案的监管、生产许可证发放、质量监督;工商部门,依据《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负责化妆品广告的监管。
二、2011年试点工作计划
2011年化妆品市场监管的重点是总结去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探索化妆品监管模式,根据“品种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化妆品市场分类监管,规范企业行为,确保我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管制度,大胆探索监管模式,制定《永安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以及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监管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化妆品日常监管。根据分类监管的要求,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确保监管等级为红色(Ⅰ)的企业每年巡查两次、监管等级为黄色(Ⅱ)的企业每年巡查一次、监管等级为绿色(Ⅲ)的企业进行抽查;规范检查中《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
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的填写,做到检查留有痕迹,不缺位、不空白;逐步建立化妆品监管档案,按照三个监管等级,分别建立详细档案、基本档案和普通备案;
三是建立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大力鼓励企业经营诚信经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检查中多次出现问题的经营企业,采取调整监管等级、加大监管力度的方式,并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信用体系的建立,让规范的企业,在群众中提高信誉度,从而增长经济效益;让不够规范的企业,提高对我们监管的重视,从而推动市场规范步伐。
四是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业主培训,提高经营主体意识,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商;开展化妆品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化妆品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
相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的使用单位更多,也更杂,包括了美容美发、洗脚按摩、饭店酒店等,监管难度很大。在新的一年中,在省局和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使用市场,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做到无缝监管。
药品化妆品监管总结 [篇3]
2011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克服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等重重困难,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局设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主要职能是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广告;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做到了职能职责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逢衔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了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快速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在今后的保化监管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
(二)开展日常监管。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我局于3月组织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25家,出动车辆3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
(三)开展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今年分别开展了节日期间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添加违规标识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全年保健食品立案2起,货值0.1318万元,罚款金额0.2636万元。
三、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的职能,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维权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经营对象、经营品种基本档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公开曝光,建立召回制度。
通过监督检查,一方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推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其进一步规范经营;保证了保化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县情况特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不稳定、易转产,给我们监督执法造成一定困难。
(二)执法人员少,对保健品、化妆品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致使检查工作不能顺利的开展。
(三)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致使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不能有效的打击。
(四)保化产品市场退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有虚假夸大功效、宣传有诊疗功能等,部分产品无批号或标注虚假的标识,使用伪造或盗用的批准文号。
五、工作建议
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加之,机构改革刚刚完成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县实际,建议如下:
(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于更有效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二)上级部门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能很快的提升。
(三)对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发现并向社会通报,建立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及问责制度。
六、2012年工作重点
以“建立体系,抓好源头,规范市场,提高能力”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市场专项调研建立相关企业的监管档案,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
(二)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单位进行“格式化”监管。
(三)配合市局“剿患行动”,集中组织专项整治。着力整顿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或无备案号)、购进渠道混乱、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一规定两办法”(即:《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西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管理办法》、《山西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管理办法》),严查重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发布消费警示、张贴监管公告、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净化保化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加强监管,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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