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好累的心情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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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好累的心情说说5篇

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感觉好累的心情说说5篇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有工作人员2人,是从质监部门划转过来。稽查科有2名执法人员,从事生产加工环节行政执法。技术评审中心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每个县局设食品生产监管股,配工作人员2-3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许可、监管的职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三)做好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技能传、帮、带工作。我局以开展食品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城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不熟悉的情况,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派出专人进行抽样理论培训和实地操作培训,共培训65人次。2017年5月,食品生产科人员上门到三个城区局和县局,培训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业务培训和小作坊登记备案培训,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二)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共出动17人次3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2家鲜湿米粉企业进行检查。整治行动组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3种可能属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明物质进行了扣押,并抽样送检。执法人对鲜湿米粉和生产过程中间品米粉原浆共抽样4批次,油脂抽样1批次,不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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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六)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产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白酒中塑化剂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规范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白酒企业生产标注“特供 ”“专供 ”“专用 ”“特制 ”“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企业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还专门投入资金对管道进行了改造,使用无塑化剂食品级的管道。未发现企业有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无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7〕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食品生产监管 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努力开拓工作领域,积极服务于企业,较好地完成了监管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月中旬召开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会议,总结2017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布置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会上发放了由我局编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小册子,宣贯了新《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会上在座所有企业签订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通过以会代培的方式使参会的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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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的实施。上半年我们对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肉制品负责人、西来酱腌菜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约谈中要求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针对本行业存在的问题与企业进行交流,使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保障重点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局要求,先后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部分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专项检查、豆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小麦粉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等工作。

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针对不同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各分局元旦、春节期间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等产品进行检查;五一期间对肉制品、饮料产品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求企业认真进行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泰州市个别豆制品企业违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的情况,泰州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市豆制品生产企业及使用豆制品作原料加工食品的企业的检查。一是严查问题豌豆粉(泰州金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流入靖江企业的情况,责成使用了问题豌豆粉的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问题原料所生产的产品一律报废,二是检查两家豆制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现场检查配料记录并不存在超量使用情况,未发现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省局要求,目前正在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至六月底已完成对全市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个别企业成品灌装未按规定在包装间进行灌装,直接在生产线完成灌装,已责成企业立即整改,目前企业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关于小麦粉生产企业检查工作我局按照市局要求组织企业参加市局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唯一一家小麦粉企业靖江市正源面粉厂目前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在整改工作未完成前企业承诺不生产加工小麦粉,待企业完成整改后我们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企业质量保障能力

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1-6月全年我局组织了30家企业开展了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换证,保证证书有效期的延续性。加强对企业申办许可证、换发证的咨询服务工作,将监管工作有效地融入到服务之中。

2、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局成立了食品企业“三分”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人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三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科室与分局事权职责,按实施实施的要求开展“三分监管工作;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我们将“三分”监管工作与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的有限的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开展巡查工作,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印制了新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已按新检查表开展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工作,并逐步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中全面推开。

3、公示栏建设情况。按照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人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市认真落实,精心准备。一是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明确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二是认真制作监管公示牌,按照市局要求每家企业明确两名监管责任人,明确公示内容。三是以分局为单位,逐家企业(小作坊)张贴公示牌。对于新增加的企业及时制作公示牌并进行张贴。

4、食品生产电子追溯系统建设。2017年我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早谋划、早确定、早试行。年初及早谋划确定年内开展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的企业,及时和相关企业沟通,尽可能让企业理解。要求企业及时明确开展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让企业具体承办人加入省市局追溯系统工作群,主动联系有关软件开发单位为企业提供服务。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开展了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在乡镇食安办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四月我局举全局之力对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了进一步的调查摸底,局职能科室会同分局逐户调查,确保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了食用植物油、糕点等小作坊行业的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小作坊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借助于《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的良机,广泛宣传条例,学习条例,让辖区内小作坊自觉执行条例。四是按照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小作坊按照生产条件和加工场所状况,将小作坊分为可整治和不可整治两类。对部分可整治小作坊,我局将加大服务力度,为他们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明确设施、设备及场所要求,帮助他们按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鼓励小作坊集中加工,近期已推动渔婆农贸批发市场内熟食卤菜加工户的整合、集中加工,对经改造后达到江苏省小作坊卫生规范基本要求的小作坊,发放小作坊登记证。

今年以来,蓼泉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最基础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注重全程监管,加大信息公开,食品安全工作进展良好,各项监管服务措施稳步推进,半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镇党委、镇政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成立了以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站所和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与环境卫生整治、禁毒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今年以来,开展食品、农产品安全检查3次。全力支持镇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镇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2名,与县食药局联合聘用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9名。镇上配备农产品检测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实现了镇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全覆盖,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一)严把食用农产品生产质量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农产品安全大市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和示范点建设,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止目前,全镇建设亨通肉牛养殖、鑫源蔬菜种植等农业标准化示范点8个,全镇“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和养殖规模比重达到73%。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使用违禁肥料、农药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一严格五禁止”措施。半年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4轮次,检查农药、肥料等经营使用单位10户,抽样监测农产品25个品种。加大养殖业使用违禁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治理力度,开展瘦肉精抽样检测12批次。严厉打击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病死畜1518头(只)。 (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食药监局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部署和要求,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全镇食品经营单位许可证、健康证持证率均达到100%。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等日常监管,对发现的即知即改问题,督促现场整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半年来,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巡查2轮次,下发违法违规记分告知单242户34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8户,监督现场销毁和查扣“问题食品”40种、62千克。

(三)严控重点环节领域风险点。把学校食堂、小食杂店、小餐饮、农村自办宴席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把主体资格、索证索票、食品质量、电子追溯、健康管理等做为监管的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备案管理作为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临泽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和流动厨师管理办法》。止6月底,全镇备案流动厨师14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备案116户1223桌,协管员现场检查指导97户次,食药所监督检查指导22户次。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有效提高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反应速度,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三、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监管监测质量水平

(一)继续巩固规范化食药所建设成果。在去年已创建并通过全省乡镇食药所规范化建设验收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巩固和完善蓼泉镇食药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新建成22平方米的食品快检室和44平方米的综合培训室,配备了电脑桌椅,架设了led电子显示屏,新添置了检测设施设备。健全完善了辖区“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一户一档监管档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服务承诺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定员定岗定责,确保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二)强化监管协管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测评,完成协管员的考核续聘工作,切实稳定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人员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的实际,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4场次,通过集中辅导、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协管人员的工作职责,掌握了基本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了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业务技能水平。

(三)不断加大食品、农产品检测能力建设。按照乡镇食药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支持建成22平方米的食品快检室,快检室新添置了水槽、试剂架等检测设施设备。今年以来,把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添加剂、重金属污染作为重点,加大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小作坊加工食品、餐饮食品、现制现售5大类产品抽检力度,半年来开展了亚硝酸盐、农药残留、二氧化硫3个项目共80个批次的食品快检工作。同时成立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食品安全速测仪、农药残留速测仪、叶绿素鉴定仪、病虫调查统计器等仪器设备10台件,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9个,努力实现职能、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按照国家严禁在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上使用明令禁止的高剧毒农药和限用农药的要求,以主要蔬菜瓜果生产基地、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为重点对象,加大抽样检测力度。止目前完成果蔬等农产品抽样检测25次,检测样品525份。

四、注重宣传教育,着力共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逢二” 赶集日、“二月二” 民俗文化节等人流量大的时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展出图板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3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余份。每月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会议,半年来培训食品从业人员5场375人次,流动厨师2场23人(次)。同时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投诉举报,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全面推进食品经营场所提升改造。结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大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提升改造力度,特别重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洗消保洁、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现场指导进行安排部署。至目前,全镇通过粉刷、装修、添置设施设备、调整功能布局、分类分区等措施完成提升改造的食品经营户有66户,餐饮单位服务环境和质量明显改善。止6月底,已核发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证11份,食品小摊贩登记证4份,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59户,食品经营单位服务环境明显改善。目前32户食品经营单位正在提升改造中,预计8月中旬可完成提升改造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

(三)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镇在巩固已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基础上,结合换发证前食品经营单位的提升改造,按照县食药局印发的《2017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引导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全镇拟申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1个、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店5个,力争8月底完成创建任务,接受省县验收。

通过对照县食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食安委发〔2017〕1号)、县食安办《关于印发临泽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临食安办发〔2017〕6号)要求和食品专项目标责任书,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展顺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校园周边麻辣小食品取缔难度大。受学生喜好、经营者利益驱动、供货商出具电子一票通等诸多因素影响,校园周边麻辣小食品屡禁不止,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二是农村食品经营户规模小,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小,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对应的处罚金额大,依法立案处罚难度大。三是受经营户经济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农村小餐饮、小食杂店普遍存在店面小、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差等问题,在示范店创建和店面形象提升等工作上还存在很大差距。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全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以改进,切实为全镇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饮食用药环境。

食品生产监管 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努力开拓工作领域,积极服务于企业,较好地完成了监管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月中旬召开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会议,总结2017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布置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会上发放了由我局编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小册子,宣贯了新《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会上在座所有企业签订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通过以会代培的方式使参会的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的实施。上半年我们对国家、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肉制品负责人、西来酱腌菜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约谈中要求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针对本行业存在的问题与企业进行交流,使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保障重点食品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局要求,先后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部分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专项检查、豆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小麦粉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等工作。

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针对不同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各分局元旦、春节期间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等产品进行检查;五一期间对肉制品、饮料产品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求企业认真进行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泰州市个别豆制品企业违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的情况,泰州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市豆制品生产企业及使用豆制品作原料加工食品的企业的检查。一是严查问题豌豆粉(泰州金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流入靖江企业的情况,责成使用了问题豌豆粉的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问题原料所生产的产品一律报废,二是检查两家豆制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现场检查配料记录并不存在超量使用情况,未发现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省局要求,目前正在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至六月底已完成对全市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个别企业成品灌装未按规定在包装间进行灌装,直接在生产线完成灌装,已责成企业立即整改,目前企业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关于小麦粉生产企业检查工作我局按照市局要求组织企业参加市局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唯一一家小麦粉企业靖江市正源面粉厂目前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在整改工作未完成前企业承诺不生产加工小麦粉,待企业完成整改后我们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企业质量保障能力

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1-6月全年我局组织了30家企业开展了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换证,保证证书有效期的延续性。加强对企业申办许可证、换发证的咨询服务工作,将监管工作有效地融入到服务之中。

2、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局成立了食品企业“三分”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人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三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科室与分局事权职责,按实施实施的要求开展“三分监管工作;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我们将“三分”监管工作与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的有限的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开展巡查工作,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印制了新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已按新检查表开展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工作,并逐步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中全面推开。

3、公示栏建设情况。按照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人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市认真落实,精心准备。一是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明确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二是认真制作监管公示牌,按照市局要求每家企业明确两名监管责任人,明确公示内容。三是以分局为单位,逐家企业(小作坊)张贴公示牌。对于新增加的企业及时制作公示牌并进行张贴。

4、食品生产电子追溯系统建设。2017年我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早谋划、早确定、早试行。年初及早谋划确定年内开展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的企业,及时和相关企业沟通,尽可能让企业理解。要求企业及时明确开展电子追溯系统建设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让企业具体承办人加入省市局追溯系统工作群,主动联系有关软件开发单位为企业提供服务。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开展了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在乡镇食安办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四月我局举全局之力对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了进一步的调查摸底,局职能科室会同分局逐户调查,确保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了食用植物油、糕点等小作坊行业的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小作坊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借助于《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的良机,广泛宣传条例,学习条例,让辖区内小作坊自觉执行条例。四是按照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小作坊按照生产条件和加工场所状况,将小作坊分为可整治和不可整治两类。对部分可整治小作坊,我局将加大服务力度,为他们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明确设施、设备及场所要求,帮助他们按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鼓励小作坊集中加工,近期已推动渔婆农贸批发市场内熟食卤菜加工户的整合、集中加工,对经改造后达到江苏省小作坊卫生规范基本要求的小作坊,发放小作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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