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距离的说说4篇
今年以来,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确保辖区食品安全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一)根据省、市局和区政府关于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狠抓落实。制定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把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91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1家,小作坊1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
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分局共巡查食品企业出动2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3台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5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葡萄酒等 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印制和下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国
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臵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 27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和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积极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区人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豆制品,我分局根据市政府以及市质监局的文件精神制定了《绿园区豆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83封《致全区豆制品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全部发放到了辖区豆腐加工作坊(包括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内的豆腐加工作坊);
并和豆制品企业或个人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生产加工豆制品小作坊进行了登记,对主观努力接近生产企业标准业户,加大了扶持规范力度,使其早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三)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分局正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内3家植物油生产企业、9家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面食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抽取了企业样品。同时还联合公安部门对1处油脂加工作坊6个食用油储罐进行检查,抽取样品26个。
二、存在的问题。
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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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周保证巡查8家食品企业,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
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2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
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 2011年9月28日
食品监管年终总结 [篇2]
根据年初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在局党组的领导下,xx年我处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成全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5个考核组,对各市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7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首次以公开述职、多方考评的模式开展了省局机关处室目标考核工作,局机关19个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在全局大会上述职,由省局领导、处室(中心)领导、群众代表共计60余人组成的考评委员会及各市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对各处室(中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是积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保持和省编办、国家局人事司及兄弟省局人事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体制改革的相关信息;会同局办公室共同起草对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体制调整的建议并上报省编办。
三是认真做好日常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了有关调研及干部考核工作;完成了全系统 名公务员的招录工作;完成了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50余人次工资、津贴审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重新制定了省局出国(境)任务办理流程,共办理全系统8个团组19人次的出国(境)审核及上报工作。
四是按照上级部署,做好省局机关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工作53名处级干部参加省级机关处级干部“菜单式”选学、 57名科以下干部“5+x”学习、5名干部“xx”普法培训工作。组织4名市药检所所长参加国家局举办的培训班。
五是为全省药学技术人员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召开全省执业药师工作座谈会;开展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今年报名参加网络教育培训人数达到7373人;会同省人事厅做好执业药师报名工作,今年全省报考人数为7618人,报考科目达到25016科次;联合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举办考前培训;组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xx-xx年共举办了39期面授培训班,近万人参加培训;成功举办了全省首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讨班;依法认真做好执业药师登记注册工作,xx年全省执业药师新登记注册人数为7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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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建立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建立了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并对全处人员进行了培训。坚持每月的处务会和支部学习活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赴苏北扶贫点捐助贫困独生女童;在全支部开展“多读书、读好书”活动。
xx年工作思路及初步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省局机构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起草并落实省局的“三定方案”;按照要求做好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体制改革工作。
二是做好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工作。根据省人事厅的部署,做好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三是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一期以全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为对象的《食品安全监督专题研究班》;完成全系统xx-xx年度新招录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新接收军转干部三类新进人员的培训任务。
四是继续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做好xx年药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五是加快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尽快正式投入使用。
食品监管年终总结 [篇3]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局长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重要批示、周伯华局长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工作、安排任务,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作了题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努力开创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对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和*副局长的讲话,省局党组和王虎胜局长非常重视,在听取会议情况汇报后,专门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安排我在这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一并作个贯彻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年,全省工商系统以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和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为动力,坚决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把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民生和维护中国产品信誉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能,尽职尽责,按照用《特别规定》指导专项整治,以落实“九个100%”为抓手去实施整治,强化“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导检查到位)措施去保证整治的工作思路,坚持“整治与规范同步、惩恶与扬善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紧紧围绕“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全力以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提前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的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受到了国家总局检查验收组的高度肯定。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5041个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243476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204件,案值509.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件,有力地维护了食品等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了市场消费安全。
(一)强势领导,深入发动,狠抓整治工作落实。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去年8月以来,全系统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开展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层层动员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召开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局及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了以王虎胜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有关处室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工商机关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根据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结合山西实际,进行拓展,提出“九个100%”的整治目标,并逐级分解到基层,上下联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系统迅速全面展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省局和各市局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和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印发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宣传资料30万份,召开各类座谈会150余次,培训食品经营主体法人3241人次,还组织了156个宣传小分队深入城市社区、商场超市、乡镇农村进行宣传,既广泛动员了工商机关全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又有效提高了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意识,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三是实施跟踪督导,推进整治落实。省局先后制定下发了专门的督查方案和检查验收方案,省局王虎胜局长和局领导班子各位成员深入一线,亲自检查,靠前指挥,6个检查验收组,分两次对11个市局进行集中督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省局领导还采取分片包市的办法,加强了分类指导和督查。各市局、县局、工商所领导普遍采取层层分片包干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了上下整体联动。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履职尽责。各市局普遍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了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内设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基层工商所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责任追究。太原、忻州等市局对专项整治履行职责不力的4个单位13名同志分别给予问责处理,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二)集中围绕“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狠抓“九个100%”落实,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提前完成。省局结合山西实际,对总局提出的整治目标进行细化拓展,将整治任务向农村延伸,提出落实“九个100%”的目标。一是集中开展对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提前完成“两个100%”目标任务。省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全系统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形式,共向经营者免费印发标准格式的台账11.9万册,太原、大同、忻州、晋城等市局针对个体经营者文化程度低、不懂不会的问题,坚持一家一户地过,手把手教,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前完成了“两个100%”目标任务。截止去年11月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的324个批发市场、289个集贸市场、463个商场、1043个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24441个乡镇食杂店、24118个街道食杂店、9602个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同时,各市局通过抓“两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相关自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全面完成了“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任务。省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食品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处取缔工作,并以山西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全省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集中清理和查处了无照经营行为。临汾、运城、阳泉、晋中、吕梁、长治、朔州市局强化措施,通过采取抓亮照经营、抓清理规范、抓反复和“回潮”等措施,提前完成了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目标任务。同时,各地集中力量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和“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办法,分别由各级工商机关的注册登记机构和基层工商所逐户进行规范和清理,并在经济户口中予以特别标注,严格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截止到*年底,全省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主体共有119375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主体8449户,占7.08%;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81717户,占68.45%;餐饮业经营主体29209户,占24.47%。去年8月份以来,依法变更经营登记21786户,取缔无照经营2625户,有效治理了城乡小食杂店、小摊点食品无照经营的问题。
(三)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和“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有效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吕梁市局结合区域特点,针对辖区发生的“文水注水牛肉”问题,大力开展“一村一品”整治。尤其是在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整治中,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市局抓得紧、行动快、收效好。太原市工商局开展了整治猪肉市场“全市统一大行动”;大同、忻州、晋中市局严格落实三级责任制,从猪肉入市源头加强全程监管。全省共查获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制品2.3万公斤,没收病死猪肉1800公斤,对查获的不合格猪肉及制品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有新发展。省局把监测作为强化质量监管的有效手段,加大监测体系建设步伐,去年投资260万元为基层工商所一次性配备了584套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手段。各地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快速检测48个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0.19%,食品质量同上年相比有新的提高,尤其是日常消费量大的果汁饮料、方便面、乳制品、速冻面米的食品合格率上升了10个百分点以上。三是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和退市工作有新提升。各地继续推出分类监管新举措,尤其加强对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食品、熟食等不同种类食品,特别是对酒、醋、肉、奶四大市场的分类监管。各地在强化分类监管的同时,继续完善不合格食品退市监管,及时公示不合格食品信息,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10089公斤,并加强对退市食品等产品的备案工作。太原、大同等地规范退市程序,有效防止了退市食品改头换面后二次入市。
(四)集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新成绩。各地围绕《特别规定》中所列的十三大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严格了商品市场质量准入,加大了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广告整治,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太原、晋城等地积极开展创建放心示范市场、放心示范店等活动,有效促进了“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向纵深发展。忻州市局以抓食品示范店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百乡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中,全系统共检查农村重点食品市场1613个,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76个,取缔无照经营1030户,查获伪劣农资产品2.1万公斤。
(五)创新监管制度,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一是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专项整治期间,省局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省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意见》,大同市局制定了“三级巡查”互动机制,忻州市局全面推行了“分类监管、分级问责、红牌示范、黄牌警示”的信用评定奖惩机制,吕梁市局制定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预警反应机制》,特别是全系统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广泛实施12315服务维权牌“八进”措施,基本构成了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目前,全省12315服务维权牌进社区、进村镇覆盖率分别为86.4%和70%。二是监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果。各市局高度重视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以加强对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为目标,着力推进了信用体系建设和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通过集中采购一次性为基层工商所购买1931台计算机,初步实现了信用体系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联网到所,构建了自上而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经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年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下各级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广大工商干部辛苦努力、开拓创新和奋力拼搏的结果。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苦干、实干,加班加点,甚至带病战斗在监管执法第一线,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我省工商系统受到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表彰的太原市局等9个先进单位和吕惠兰等11名先进个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和王虎胜局长,向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辛勤努力工作和做出贡献的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一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总局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监管执法人员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有的存在畏难情绪和满足现状思想;二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市局与市局之间、市局内部县(区)局之间工作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三是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力度不够,整治过后,有些地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没有持之以恒地很好坚持;四是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各级工商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改进和提高。
二、明确新年度工作任务,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引深“五增五创”工作主题,不断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需要重申的是,关于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不是该管不该管的问题,也不是想做不想做的问题,而是要坚决去管,必须去做,理由很简单,这是法定的职责,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关于新年度的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和省局的工作安排,2017年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和创新、规范、提高与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推进一项改革(商品准入改革)、深化两项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构建五大体系,促进消费维权,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引深“五增五创”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切实维护食品等产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总局*副局长的讲话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统一”。即:增强大局意识,努力做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与促进科学发展相统一;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与消费维权及促进社会和谐相统一;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与推进改善民生相统一;增强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与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相统一。以此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需要指出的是,要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还必须要增强创新意识,努力做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构建科学长效的监管机制相统一。当前我们正面临着改革开放大提速、经济社会大发展、全民创业奔小康、这样一个大环境,在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上,延袭常规的办法不行,必须创新监管手段,实现市场监管由人员密集形向科技效能型转变,由被动跟踪监管向制度约束、行业自律转变。要实现这两个转变,各级工商机关必须要有创新意识,树立创新理念,营造创新环境,促进创新监管机制向现实执法效能转化。
三、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根据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日常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加大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建设力度,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一是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提高制度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去年,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虽然完成了100%目标任务,但仅仅是阶段性的。当前,既要花大力气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又要完善和规范。要按照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规范“两项制度”的格式文本,既要确保可追溯,又要方便易行,切实提高“两项制度”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注重“两项制度”的实效性。各地要紧紧围绕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确保可追溯这一要求,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方式和方法。对商场、超市要重点监督其从内部连锁配送到自行采购的所有食品都要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同时,积极引导商场、超市提高“两项制度”的电子化管理水平。对商场、超市现场制做的食品和内部加工的熟食品,要引导和监督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示配料成份和保质期,依法、科学、规范经营和退市。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既要落实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建立和执行“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责任,又要强化入场销售者建立和执行“两项制度”的责任。要鼓励和支持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自检室,严把入市食品质量关。对食杂店,要重点检查其按照要求执行“两项制度”情况,尤其是票证档案和进货台账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要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推进“九个100%”,将农村一切食品经销主体全部纳入其中。三是强化对完善和规范“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面落实。要将完善和规范“两项制度”作为日常市场巡查的重要内容,并与经营者和市场的信用分类监管、食品质量分类监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等有机结合。在监督检查中,要采取倒查的方式,随机抽取食品与其索证索票档案或者进货台账相对应,并对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要求如实记录,积极教育、引导和指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对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要依法查处。
(二)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一是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精神,特别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加大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实不符、囤积居奇、扰乱食品市场秩序、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为保障食品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和抗灾救灾做出新贡献。同时,要根据季节和节日食品市场特点,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蔬菜、水果、干果、水产品、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老年食品,尤其是酒、肉、醋、奶四大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季节性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当前,要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食品市场监管,为开好“两会”和成功举办奥运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二是以城乡结合部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比较薄弱的地区。今年,要下大力气对城乡结合部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小食品市场、小摊点、小食杂店、小商店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小作坊、小餐馆,重点解决好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食品不安全隐患。三是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扩大覆盖面,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一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总局即将出台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的专门文件,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各市局从现在起,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探索,总结经验。要强化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的规范管理,认真学习借鉴山东“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尤其是对强化农村大集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强对送货下乡、连锁配送、农村走街串巷食品商贩的监管,严厉查处利用各种形式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一是强化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要全面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用,认真履行八项职责,通过落实“12345”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专管员队伍建设,使食品专管员做到“四个清楚一个跟上”(即:清楚辖区食品经营主体的底数、清楚辖区分布、清楚经营范围、清楚诚信状况,监管工作要跟上),始终把经营主体的底数情况和经营行为纳入管理视线,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原因切实弄清,隐患及时排除,把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创新市场巡查方式,完善监管档案,并与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市场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食品质量监测工作。要按照工商机关抽检、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的要求,继续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突出抓好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基层工商所快速检测。要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处理,探索建立统分结合的无害化处理责任制度,在市场内实行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及工商所三方监督退市机制,凡是应该销毁的由三方共同监督销毁。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退市食品档案,记录品名、数量、生产者、经营者和退市原因等信息,加大对退市食品的跟踪监管力度,严防退市后改换包装再次上市销售。三是强化食品分类监管。要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的不同来源、不同生产方式以及不同风险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监管。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重点监管和防止农药兽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超标等问题,以及瘦肉精、注水肉等问题;对包装食品,重点监管其质量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问题;对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监管其配料成份、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添加剂、保质期等问题;对进口食品,重点监管其质量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份含量等问题。总之,通过强化食品质量分类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四是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要充分运用《特别规定》赋予的执法手段,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案件排查和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大要案件信息库,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通过网站、媒体等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布和曝光。今年3·15前后,省局将继续通过媒体曝光“百案”,表彰“百佳”企业,惩恶扬善,震慑违法经营者。
四、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深化扎实抓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
深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是我们今年的两大整治任务之一。各地要在认真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深入贯彻《特别规定》,切实抓好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创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各地要围绕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自律七项制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突出抓好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商品质量的市场准入环节,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不同的准入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县城和城市经营上述重要商品的商场、超市、市场和专业门店逐步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要从市场准入环节入手,全面加强对商品市场入市、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和建立健全与技术监督、农业等部门的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和与行业组织之间的商品质量情况通报机制,为生产环节的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提供可靠依据,逐步形成商品质量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环节的监管链条,确保商品质量监管到位,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二)以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电器、通讯器材、电线电缆等商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商品质量是否合格和是否假冒他人商标、包装、标识,以及假冒伪劣商品。各地要有针对性地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涉及跨区域的商品质量问题,要加强地区间案件协查工作。
(三)以进口商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抓好对进口化妆品、玩具、皮鞋和家俱等商品的监管,确保进口商品质量合格。对进口商品质量监管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相关信息发布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既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又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国家外交和外贸大局。
(四)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集中开展重点地区专项执法检查。要针对一些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严重、屡禁不止的情况,集中开展重点地区专项执法检查。要采取源头堵、市场管和明查暗访等办法,下大气力解决一些重点地区制假售假问题,对跨地区的专项检查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
五、建立健全“五大体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高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
各地要以构建“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框架的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以建立健全“五大体系”为抓手,围绕“消费与责任”这个主题,培植和建构“大维权”理念和工作格局,使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维成为科学监管行为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基础,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国务院颁布的《特别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了工商机关监管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法定职责,各地要围绕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监管食品等产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和体系。突出抓好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七项自律制度,并结合监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用制度巩固成果,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
(二)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不断提高食品等产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水平。要在确保经营者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同时,大面积地推进企业自律七项制度,强化诚信建设意识,引导企业讲文明、讲诚信、讲责任,从消费者最关心的事做起,从消费者最不满意的事改起,构建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要积极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购进、自检、储存、销售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内部监控体系,有条件的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商业企业应当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进而与基层工商所进行信息化网络对接,为实现网上监管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奠定基础。
(三)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不断提高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水平。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协作意识,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各级消费者协会和行业组织的协作配合,积极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接口对接问题,完善沟通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职能,围绕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的商品和服务,加大监督力度。要在进一步扩大“一会两站”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大力推进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厂矿、进旅游景点,强化受理投诉职能,建立消费纠纷反应调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食品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管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适时曝光违法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将其作为提升监管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局要求,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从省局到工商所四级纵向贯通和内部职能机构之间横向连接,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技术支撑数据库,努力实现网上咨询、发布、调度和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五)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应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各市局要按照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地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对已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应急系统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的状况,确保应对突发性事件时通讯畅通、指挥灵敏、行动迅速、应对及时。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快速启动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按照预案要求采取行动,尤其在重大节日、集会或其他特殊时期,能够及时有效启动预案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问题,为有效防范和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奠定基础。
六、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能力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不撤,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不再集中办公,由牵头负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内设机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导作用。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并层层细化分解,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各地要结合贯彻即将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和总局即将出台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办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今年省局将在适当时机组织落实《特别规定》,促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培训班,目的就是强化广大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食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从全局和政治上把握与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监管执法的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处置突发问题的能力等。要把提升基层尤其是工商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结合“十一五”食品安全规划关于加强基层能力建设项目的落实,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各市也要结合监管实际,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执法实践同争当百名办案能手活动结合起来,强化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基层监管执法队伍,为维护食品等产品市场秩序提供素质和人才保障。要集中财力物力,继续加大基层工商所“六有”功能建设,改善基层生活、工作和执法条件,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责任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履责保证体系建设,做到责任链条不断裂,一级向一级负责,终端结果是向消费者和经营者负责。把全部监管行为纳入“四个统一”和“五增五创”的工作轨道。工商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加强调查研究和督查指导,深入了解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同志们,加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是各级工商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引深“五增五创”工作主题,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开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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